林歆婷的老家在大安市一个林场小镇,从长春市开车过去,将近两百公里,幸好一路有高速公路,路上同样没有出现塞车的情况。 来到大安市的时候,已经是下午的三点多,从林歆婷那里得知,再到那个林场小镇还有几十公里。 如果按照林歆婷说的那样,开摩托车过去,怕是两人吹风被冻得受不了。 在往那个林场小镇过去,林歆婷再给父母打去电话,告诉两人快到林场小镇了。 一路上,叶晨发现这条通往林场小镇的省道,并没有那么好行驶,路上都是凹凸不平的坑,另外那些融化掉的白雪变的非常脏。 “这条路主要是运送木材的,所以许多拉木材的大货车经常进进出出,但是,这条路烂成这样,常年却是没有人修理。”林歆婷说道。 当然,现在叶晨开着那辆路虎,没有感觉出颠簸感觉,一路还是很平稳,来到那个林场小镇,这个小镇大概也就几万人,主要是林场和伐木为主的工人家属,小镇很安静,可能是因为过年的时候,现在也是大冬天,并没有什么人出去伐木。 不过,叶晨看得出这个小镇的环境还是很好,并没有其他污染的工业。 再根据林歆婷说的老家过去,一路上,发现那条路更难走,地面上根本就没有水泥,都是泥沙子的铺的土路。 再开了十多分钟,叶晨已经看到了林长生和莫凤,还有那个林源,叶晨知道到林歆婷的家了。 在他把车停下来,和林歆婷从车上下来的时候,一位四十岁左右,穿着厚厚棉衣的妇女过来,抱住林歆婷。 “歆婷啊,老妈贼想你了。”赵冬花说道。 “妈,我也很想你了。”林歆婷说道。 不过,现在林歆婷说话,很少再带着那种浓浓的东北口音。 叶晨看到站在赵冬花一旁,显得有些憨厚老农民一样的中年男子,叶晨知道肯定是林歆婷的父亲林长福。 “阿叔,阿姨,我叫叶晨。”叶晨向两人说道。 两人看到叶晨从车上下来,一眼就看出这位城里人果然不同。 至于林长生和莫凤,林源早就见过叶晨,叶晨同样和他们笑着打招呼后,发现还有不少人围着过来,叶晨知道都是林歆婷那些邻居。 叶晨纷纷和他们打好后,把买好的几条中华烟,拿出来分给那些邻居,基本上是一个人一盒。 这一下,那些邻居自然是很高兴,觉得林歆婷这个男朋友果然有钱。 他们看着叶晨开来的这一辆车的时候,叶晨笑道:“这不是我的车,在长春市区租用的,我的车在上海开不来。” 林长生和莫凤很清楚,叶晨开的那辆豪车比这一辆路虎怕是更值钱。不过,上海离这里,确实是太远了,开不了。 那辆路虎车上是吉林的车牌,叶晨知道,即使他不说出来,其他人也看出来。但是,即使是那样,租用这么一辆豪车的价格也不便宜。 在将车上买的东西全部拿出来的时候,林长福和赵冬花没想到,叶晨买了那么多的礼物过来,两人笑得合不拢嘴。 林长生一家帮忙拿着那些东西往林长福家过去的时候,叶晨发现这是两层的小矮楼,第二层楼上面是尖的,主要是不用承受那么多的雪。 至于其他,也有一个院子,但是,院子现在都是那些没有融化的雪。 现在这里也有暖气,主要是林场小镇烧煤提供的,在进到里面,叶晨感觉到暖和许多。 林歆婷将那些礼物全部拿出来,包括叶晨给林长福和赵冬花买的羊毛衫,让那些邻居羡慕得要命。 叶晨给林长福买的手机和手表,给赵冬花买的玉手镯,那些邻居也是很羡慕。 其他吃得,林歆婷都拿出来招呼那些邻居。 不过,现在已经是下午的四点多,叶晨和林歆婷还没有吃午饭,赵冬花急忙招呼那些邻居帮忙一起做饭。 叶晨知道林歆婷的父亲和陶采文的父亲是一类人,不善言语,而且,反而看到叶晨的时候,显得有些紧张。 相反,赵冬花没有那样,不过,她现在看到女儿找的男朋友那么厉害,自然是越看越顺眼。 下午五点多,原来早已准备好的丰富肉菜,这些邻居一起帮忙做好后,二十多个坐在三张桌子上,林长福拿来叶晨买的茅台酒,五粮液坐下来喝酒暖暖身。 这边的人,下雪的时候,几乎男女老少都会喝几口白酒暖暖身,但是,叶晨买来那么贵的白酒,那些邻居都想品尝一番。 下午五点多,一直吃到下午的六点多,那些邻居吃完后,并没有再留下来。但是,他们已经知道,出去几年的林歆婷在上海找了一个有钱的年轻人做男朋友。 那些邻居散开后,林长生一家因为是住在隔壁,没有那么快回去,叶晨也把买给这一家的礼物送给他们。 莫凤自然是觉得很高兴,觉得叶晨这个年轻人很不错。 叶晨问起林源的情况,得知那次做手术,取出那条寄生虫后,再也没有出现羊癫疯的症状,而且,记忆力各方面都慢慢提高了。 不过,从这件事后,林长生一家是不敢再吃那些林蛙一类的食物。 叶晨觉得,吃是可以吃,但是,前提一定要煮熟,不要半生不熟就吃了。而且,不止那些林蛙是那样,其他像猪肉,蛇,各种野生动物,基本上都有寄生虫,只有把食物弄熟了,才可以避免被寄生虫寄生在人的体内。 现在晚上的六七点,夜色已经黑了,但是,家家户户都有开着灯光。 “叶晨,累了吗,妈去给你热水给你洗澡。”赵冬花说道。 她觉得叶晨和林歆婷坐了一天车回来,肯定累了。 叶晨还是很轻松,林歆婷是有些累了。叶晨让林歆婷先去洗澡回房休息的时候,叶晨再拿出自己的衣物洗了一个热水澡。 让叶晨没想到的是,自己洗完澡出来,本以为赵冬花会给他安排一间单独的客房住下,没想到,居然安排他和林歆婷住在一间房。 这说明这两人已经是认准了叶晨这位女婿的身份,根本不介意两人住在一间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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