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在美国长大,本身父母又是美国上层社会人士,再加上又在上海生活几年,问起到美国客人家拜访的时候,需要送说什么礼物,她很清楚。 “如果想要简单点,送一束鲜花就行,但是,如果觉得不隆重,再多送一些其他中国特色的礼物,那些美国人都很喜欢。”安妮说道。 说起有中国特色的礼物,叶晨立刻想起中国的瓷器,古董,丝绸。这些在唐人街最多销售的,所以,叶晨和安妮开车来到唐人街,然后往一家销售景德镇陶瓷的华人瓷器店过去。 两人刚刚进到里面,叶晨就看到各种用途的瓷器,那些瓷器看起来都非常漂亮,但是,价格同样不低。 看到叶晨和安妮过来的时候,瓷器店里面的宋老板急忙过来招呼,那位老板认出眼前这个年轻人是叶晨。 他还以为叶晨已经离开前往华盛顿唐人街了,没想到,还留在纽约唐人街。 看到叶晨过来,那位瓷器店老板宋先生看向叶晨问道:“叶医生,不知道你想购买什么瓷器呢?” “我准备到一位美国朋友那里拜访,不知道购买那种瓷器比较合适?”叶晨说道。 宋先生了解清楚叶晨要拜访的那位美国朋友不是普通人的时候,他推荐叶晨购买两款中高档的瓷器,一种是青花瓷,中国陶瓷的代表,另外一种是珐琅彩陶瓷,叶晨看了,发现都很不错,价格也是在几万元而已。 叶晨要购买两个陶瓷,里面的员工很快给包好,叶晨在支付现金的时候,那位宋老板只是收了五折的价格。 叶晨没想到,自己在这买东西都有那么大的折扣优惠。 从那家陶瓷店出来,叶晨再去买了两套丝绸类的男女唐装,是准备送给埃姆斯父母的,这两件衣服,不管身高大小穿起来都合适。 买好了这些,在安妮的建议下,叶晨再买了一束鲜花,然后放到车上后,再开车往郎佛迅家族别墅过去。 从一战前,郎佛迅家族就开始研究化学类的化妆品,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露华浓化妆品在欧美市场的销售都非常大,在美国又被誉为露华浓家族。 所以,现在安妮根据叶晨说的那个地点过去,离开曼哈顿,往纽约郊区一座私人单独的家族开去。 大概一个小时后,叶晨已经来到那里。 听说郎佛迅家族在纽约市区同样有自己的房子,但是,觉得郊区的空气环境各方面更好,再加上,家族的人口更多,所以在郊区新建了新房子。 现在叶晨要来的地方正是这里,看到郎佛迅家族门口的大门口的时候,叶晨再给埃姆斯打去电话。 大概一分钟,叶晨看到埃姆斯和两位中年夫妇过来。 安妮把车停在门口外,和叶晨从车上下来的时候,埃姆斯一眼认出了叶晨,埃姆斯急忙过来,笑着用英语和叶晨打招呼,并且和叶晨握手后,叶晨把安妮拉过来介绍给埃姆斯三人认识,表示安妮是他的女朋友。 埃姆斯和他父母没想到,叶晨居然喜欢一个白人美女做女朋友。 埃姆斯把他父母介绍给叶晨认识,三人在门口算是认识叶晨后,叶晨从后车厢打开,将在唐人街买好的瓷器,丝绸唐装,还有那束鲜花拿出来的时候,埃姆斯觉得叶晨太客气了。 本来觉得叶晨送一束鲜花就行了,没想到,叶晨那么客气。 将那些礼物拿着进去,进到郎佛迅家族别墅区的时候,叶晨发现这别墅实在是太大了,怕是有一个中学大小的面积,除了有好几个游泳池,还有前后左右的各自花园草地,另外还有还有单独的好几栋别墅,现在要带叶晨过去的地方,是郎佛迅家族招待重要客人的客厅那里。 来到那里,看到叶晨拿出来的礼物,一个青花瓷,一个珐琅彩,另外还有两套唐装。 本来这些外国人很喜欢收藏中国的古董瓷器,特别是中国古代那些瓷器。现在叶晨购买的瓷器,是制作没有多长时间的,但是看起来非常精美,所以埃姆斯和他父母同样是很喜欢。 还有那两套的唐装,两人是第一次被人送这种丝绸衣服,摸到那衣服质量的时候,埃姆斯的父母都知道肯定是很贵重的。 埃姆斯的父母将衣服拿下去后,让叶晨刚开始还是觉得很惊讶,他还以为郎佛迅家族那么有钱,这里肯定很多保姆和其他仆人侍女等等,没想到,进来到现在,他都没有见过多少人。 很快,叶晨从安妮那里得知,一般这种家族,平常不需要多少人做事,而且如果别墅需要清理,都只需要请钟点工定时清理就行,这一点事和那些华人家族有很大的不同。 不过,叶晨和安妮过来,埃姆斯和他父母肯定会招待好叶晨的,所以埃姆斯的父母已经让人准备丰富的午餐招待叶晨和安妮。 因为那次叶晨医治好埃姆斯的肥胖症,相当于救了埃姆斯一命,埃姆斯的父母更是感激叶晨。 现在叶晨打量埃姆斯的身材,发现埃姆斯,虽然和平常人相比,还是肥胖一些,但是,和当初刚刚见到他,能够把一张椅子坐坏,并且不用再做抽脂手术相比,却是是减轻了很多的身体负担,而且没有引起其他疾病。 因为叶晨的英语交流不算是很流畅,几乎都是叶晨说,安妮帮他在一旁翻译交流。 埃姆斯的父母坐在那里和叶晨聊了一个多小时,叶晨准备和安妮在别墅这里看一看的时候,埃姆斯的父母让埃姆斯亲自带两人出去看。 叶晨和安妮出去看的时候,发现这一片地上,虽然是位于郊区,但是这里靠海,靠山,人口密度相对又少,交通也是很方便,所以,如果平常不是在市区上班,住在这里也是很不错。 至于游泳池,运动场,这些都是私人豪华别墅必要的,所以叶晨看多了,觉得也很正常。 在这个郎佛迅家族别墅,叶晨和安妮跟着埃姆斯转了一圈后,发现真的有国内一个中学面积那么大,不过,这里平常最多居住几十人,所以还是显得很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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