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晨洗完澡到杨静雅那间房的时候,发现里面早已被杨静雅收拾好,除了床上有厚厚的被子外,旁边还有一张书桌,书桌上都是以前那些旧书。 杨静雅读初中,高中的旧书,全部都放在这里,除了有些书籍页面已经泛黄,或者被虫子咬了外,其他叶晨拿起来看的时候,发现上面的字迹还是很清楚的,甚至,杨静雅在书上记录的笔记,现在他都看得清楚。 一直看到十一点多,主要还是因为叶晨没有真正读过初中的原因,高中也只是读了两个多月,他还是挺羡慕那些学生的中学生活。 再看了那些旧书,叶晨关了灯,躺在床上,盖着被子,准备休息的时候,他的手机铃声响起,发现是高美琳打来的电话。 “喂,美琳姐。”叶晨问道。 “你到你朋友爷爷哪了?”上海那边的高美琳问道。 “到了,晚上六点多到了,现在准备休息了。”叶晨说道。 叶晨在手机里面和高美琳聊了十多分钟,挂电话,虽然他连续开了五六个小时的车,不算是很累。但是,现在很冷,外面又没有什么玩的,所以叶晨只能关灯睡觉。 第二天大早,叶晨习惯性早起,穿好衣服,打开门,出到客厅的时候,看到大黄狗和小黄狗正围着他摇尾巴,显得很热情讨好的样子。 叶晨发现杨建国同样早已早起,老人和小孩的休息睡觉相反,老人一天的休息时间,最多就是五六个小时,除了生病的,要长时间休息外,其他基本上都是这个时间就够了。 杨建国也是那样,在听到雄鸡的打鸣声,他就醒来给叶晨三人做早餐了。 看到叶晨是上海过来,还以为叶晨对农村这种地方,不习惯。 “杨爷爷,在做早餐啊?”叶晨问道。 “我特意给你们煲鱼粥,怕你们回来不习惯。”杨建国说道。 “杨爷爷,我在上海也是半年多时间,其他时间,我也是在农村长大的,并没有什么不习惯的。”叶晨说道。 他发现,杨建国在厨房煲的鱼粥,现在已经闻到了浓浓的鱼香味,那香味里面,除了是自家养得吃草长大的鱼,还放了生姜一类去腥一类的配料。 其实,叶晨觉得吃小米粥已经可以了,根本不用杨建国那么麻烦。 在他拿着自家提前准备好的牙刷和毛巾洗漱后,杨静雅和杨冠杰都还没有起来,自然是昨天坐车回来也是有些累。 等到上午的八点多,这姐弟俩起来的时候,杨建国熬得鲜鱼粥已经凉了,正好可以吃了。 叶晨站在房子面前的院子那里,大白天,已经看得很清楚这个杨家沟外貌。 他发现这个杨家沟典型的小盆地地貌,四周都是连绵不断的高山,在高山里面围着只有一部分的水田,那些杨家沟的村民,房子几乎都是连着山的半山腰,或者连着那条村路来建的。 按照杨建国的说法,这个村有四五千人,那其实也不少人了。当然,不少人都到长三角那边打工,所以村里可能只有三分之二的人留在村里。 “杨家沟没有什么好玩的,只有那些山,也没有什么河。”杨建国说道。 他还怕叶晨从上海过来不适应。 “杨爷爷,我主要是过来看你,其他什么不是重点。”叶晨说道。 叶晨和杨建国,还有杨静雅姐弟一起吃早餐,吃完早餐后,已经是上午的九点多。如果是平常,农村这个时间已经是吃午饭的时候了,因为农村并没有吃早餐这个时间点,而是将早饭也就是相当于城市的午饭集合在一起。 当然,如果中午饿了,可以吃午饭,再加上晚饭,也就相当于成立的一日三餐了。 杨建国在上海住几年,已经习惯吃早餐,午饭,晚饭那样,再加上,现在叶晨和杨静雅姐弟回来,更是安排那样。 “叶晨,你想到哪玩?我带你去。”杨建国说道。 “就在村里转一转行了。”叶晨说道。 当然,他知道亳州最出名的两个名人,一个是曹操,另外一个是华佗。曹操不用说,三国的枭雄,在他进入到亳州的时候,就见过不少关于曹操的一些雕像,标志等等。 但是,亳州借助名人,真正得利,其实是华佗。 华佗是汉末三国时期的名医,和曹操同一时期,现在亳州借助华佗在中医界的地位,依靠发展中医中药,各方面确实得到不少好处。 比如,国内最大的一个中药交易市场,正是在亳州,叶晨这次过来,看望杨建国,到时,自然随便到亳州那个中药交易市场看看。 但是,现在还是年初六,时间还早,根本不着急,他想准备离开杨家沟的时候,到时再经过亳州市区,他到时再去看看。 现在杨建国要带他去玩,其实,以叶晨一个人的情况下,他倒是不怕什么,只是觉得他一个外乡人到这,其他村民不知道把他当成贼,所以,有个熟悉的村民带着最好。 “山里有不少野生的山竹笋,味道不错,我带你过去挖。”杨建国说道。 既然这样,叶晨自然要跟着过去。 他根本不用杨建国带着,就是怕杨建国年纪太大,爬不了山。虽然杨建国的病,叶晨早已给他治好了,但是,他的年纪也是六七十了,也不是年轻人了。 在杨建国把铁镐,铁锹,铲子,还有一个竹筐拿上,叶晨,杨静雅穿上在老家穿的那些旧衣服,还有杨冠杰,在杨建国带领下,一些拿着一些东西,然后跟着过去。 路上,不时碰到其他村民,杨静雅和杨冠杰,那些村民自然是认识。但是,叶晨第一次过来,其他村民还是第一次看到。 听到杨建国的介绍后,其他村民已经清楚,这个年轻人很可能就是那个开着豪车过来的富二代。 再加上,看到叶晨白白净净,长得清秀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城里的有钱人。 他们那些村民暗中羡慕,杨家的杨静雅有这么一个城里有钱的男朋友,以后就不用忧愁了。 叶晨看到那些村民打招呼的样子,觉得这个村的民风还是很淳朴热情,只是这个村变成这样,怕是和村长那一家有很大的关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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