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高手在都市_第366章:富贵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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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晨发现,虽然埃姆斯通过吃中药瘦了十斤,但是走起路来,和平常人还是有些不同,看到他这样子,叶晨知道,单是通过那样喝药,还是不行。m.biqubao.com
  现在是软件园门口,有人进进出出,所以,自然不会在这谈着,而是跟着两人往露华浓的总部过去。
  这是一座很有特色的建造,可以说,百分之八十都是钢铁和玻璃,构成的三层楼建筑,至于泥土砖石那些很少,叶晨让埃姆斯平常从楼下徒步上去,那点高度,自然算不上什么。
  刚开始,叶晨还以为这里会是至少有十几层楼高,那样的情况下,埃姆斯每天上下班通过爬楼梯来锻炼还不错。
  上到二楼一处幽雅安静的办公室门口,泰勒推开门,叶晨和埃姆斯进到里面的时候,发现埃姆斯这一间总裁办公室,相对于国内那些高层领导的办公室要简单许多了,除了办公桌上有电脑和电话外,其他就是一些外国书籍,再没有其他什么过多的装修。
  埃姆斯在他那张特制的椅子上坐下的时候,叶晨感觉对方刚才和他只是走了那一段路,现在坐下的时候,居然会有些喘气,说明他的情况,还是真的很严重。
  “叶医生,你是喝茶,还是喝咖啡?”泰勒秘书问道。
  “喝茶吧!”叶晨说道。
  但是,泰勒给叶晨准备了一杯茶后,叶晨发现这是一杯红彤彤的茶水,在他喝了一口后,发现这茶很甜,甚至还是没有加糖的情况下,叶晨猜到这应该是西方人喜欢喝的红茶,这种红茶和国内那种清茶,自然是完全不同。
  “埃姆斯总裁,难道你平常是喝这种红茶?”叶晨问道。
  “是的,我现在也喜欢喝这种红茶,很少再喝咖啡了,不知道有什么问题吗?”其实,红茶在中国也有,但是盛产于斯里兰卡和印度,那同样也是英国佬为西方国家培养出来的红茶。
  埃姆斯是美国人,和欧洲人的口味,那自然是一样,不能喝咖啡的情况下,他改为喝这红茶。
  虽然红茶也是属于茶类饮料,但是叶晨觉得这红茶和其他清茶还是有很大不同。但是,现在他先不说这些,还是先问道:“那你平常吃什么食物呢?”
  “叶医生,在之前,我没有喝你开的药方前,我吃的都是精致特制的牛排,或者是面包,火腿肠培根这些。这些都是从美国那边进口的原料,我对中国这边的食物是否安全不放心。”埃姆斯在用英语说完后,一旁的泰勒在翻译。
  虽然埃姆斯说的不错,中国的食物安全方面确实令人担心,但是,这个埃姆斯吃得太好太精制了,居然连食物都是千里迢迢从太平洋那边运过来的。当然,叶晨知道,埃姆斯本身有肥胖症,他家人应该更家担心他饮食安全。
  “还有其他吗?”叶晨问道。
  “其实,我本人有一份完美齐全的食谱,这是美国营养师根据我的情况,特制下来的。”埃姆斯说道。
  以埃姆斯这种化妆品大家族,从出生开始,肯定就是吃得好,吃得精致,这一点,让叶晨想起了古中医关于这方面的详细记载。
  无论是什么时候,什么年代,都会有富人,有穷人,有的富人富得流水,从明代一个中医大夫在书籍上的记载,江南一个大地主,家中良田万顷,纺织业作坊数以百家,家中奴仆上百上千,这样富有的大地主,平常过得日子,一点都不比现在的富人过得要差。
  他们平常吃的是最精贵的大米,吃得是平常人吃不到的山珍海味,正是刻意追求最好的营养,最好的食物,他们反而更加容易得病,而他们得病的统一名称,都称为富贵病。
  得了富贵病的人,不止肥胖,相比其他普通家庭的人家来说,会是更多疾病,而这种疾病,其中一大原因又来于太过肥胖。
  在现代中,那种富贵病又称为现代文明病,包括,便秘,肥胖症,肠道癌,高血脂,冠心病,糖尿病,通风等等。虽然古代的中医没有将那些病分得那么清楚,但是基本上指的是这一类和肥胖症相关的疾病。
  现在看到埃姆斯的情况,叶晨一看就明白了,除了埃姆斯自身内分泌失调,有很大原因外,其他更多原因和他自身生活习惯有很大的关系。
  “那埃姆斯总裁,可以将你那份食谱拿过来给我看看吗?”叶晨问道。
  “当然可以。”埃姆斯在办公桌的抽屉那里,很快,找出了一份如同合同一样的纸质文件出来。
  叶晨打开的时候,发现上面都是英文和阿拉伯数字,但是,他大概看得明白。看到上面那份食谱,可以说,从星期一到星期日,上面每天每顿饭,埃姆斯应该吃什么,不应该吃什么,上面都有明确的标记,甚至上面那些标记出来的饭量,以及含有的维生素什么都很清楚。
  泰勒作为埃姆斯的秘书,平常处理公司上的事外,另外一个地方,那就是按照那份食谱给埃姆斯准备食物。
  这是一个在美国很出名的营养家制定出来的食谱,这些年来,埃姆斯都是根据他的制定的食谱来做。所以,埃姆斯和泰勒觉得对方很有权威,每天都遵循来做。
  现在看到叶晨皱眉头的时候,埃姆斯奇怪问道:“叶医生,不知道这食谱有什么问题吗?”
  “有问题,当然有问题。”叶晨还以为埃姆斯真的听自己上次叮嘱那样,少吃肉,多吃普通蔬菜。
  没想到,埃姆斯居然按照这一份食谱来解决食物的,怪不得,虽然埃姆斯看似瘦了十斤,但是他的情况应该还是和之前那样。
  “埃姆斯,我先给你讲一个故事!”叶晨说道。在他将那个古代名医给那位大地主看病的故事,完整地说了出来后,埃姆斯似乎已经明白,那个地主和他的情况一样。只是,那个地主似乎比他还要富有得多了。
  “那叶医生,不知道那位明代的医生如何治疗那位富人呢?”埃姆斯问道。
  “让他不要再像以前那样一味追求精致食物,山珍海味,而是和普通人那样,多吃一些粗粮。比如,小麦,大豆,番薯,玉米,高粱这些。当然,最后那位还是治好那位地主的病,他吃的却是另外一种粗粮。”
  “什么粗粮?”埃姆斯急忙问道。
  “糠,米糠。”叶晨笑道。
  “什么是米糠?”埃姆斯和泰勒听到后,都是觉得莫名其妙。
  “米糠是指稻谷外面那层壳粉。以前古代没有现在那种电动碾米机,都是让人或者用馿马来拉动石头碾稻谷的。所以,那些稻谷最后不少,还是黏着一些壳,这就是普通人说的粗米。”
  “这种粗米,现在怕是同样很少人吃了。但是,在古代的时候是大部分普通人要吃的,那些地主富人除外,他们吃得都是最精致,没有一点稻壳的那种精米,而那些留下的那一层稻壳碾成糠粉就是米糠,主要是用来喂养牲畜家禽,这一点古代和现代一样。”
  “当然,在饿得荒的时候,一样可以用那米糠来做饼或者熬着水吃下去,一定饿不死。”叶晨说道。
  这个时候,埃姆斯和泰勒算是明白了。其实,如果是国人,基本上,一说就明白了,因为国人大部分都会吃米饭或者接触米饭,但是,欧美国家吃都是面包,很少有会米饭这些。
  但是,埃姆斯和泰勒听到后,都觉得困惑,那米糠真的那吃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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