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声响起后,隔壁几个班的同学都看了过来。 “这是什么歌的前奏啊?” “没听过……不过听起来很好听的样子。” 《夜空中最亮的星》这首歌,收录于逃跑计划2011年发行的首张专辑《世界》中。 而叶轩利用重生的优势,提前7年将这首歌搬运了过来,自然引起了其他同学的好奇。 顾清雅美目一闪:“这个家伙,吉他弹的不错嘛……” 隔壁,一直将脑袋埋进膝盖里的虞幼薇,好奇抬头。 看到是叶轩在弹吉他后,顿时目光一亮:“叶轩同学也要唱歌么……” 王兴宇瞳孔一缩,接着嘲弄自语:“东施效颦么?有点意思……” 就在这时,前奏结束。 叶轩闭着眼睛唱道: “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听清” “那仰望的人,心底的孤独和叹息” “oh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记起” “曾与我同行,消失在风里的身影” 在开唱之前,他花费一万因果值,购买了100本流行唱法经验书。 全部使用后,他的流行唱法技能已经达到了lv1(专业级)。 而魅力值的提升对嗓音也是有加成的。 专业的唱功、富有磁性的嗓音、优美的旋律,让很多同学都迅速进入了聆听状态。 “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和会流泪的眼睛” 当叶轩唱到这里时,许多同学都觉得头皮一麻,同时一股电流自尾椎骨升起,迅速传遍全身! 然而,叶轩并未给他们太多回味的时间,他的歌声还在继续: “给我再去相信的勇气,oh越过谎言去拥抱你” “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 “oh~夜空中最亮的星,请指引我靠近你” 听到这里,很多同学再也忍不住心头的激动,大声叫好。 这时,盘腿坐在地上弹吉他的叶轩也睁开双眼,站了起来。 在满天星河的照耀下,他仰望星空,边弹边唱。 叫好的同学们很有默契的闭上嘴巴,盘腿坐在地上,齐齐望着他,并伴随着他的歌声,左右摇晃着身体。 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 偌大的操场已经安静到落针可闻。 不知过了多久,有人开始鼓掌。 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 几秒钟后,掌声已经如雷鸣、如潮涌,响彻整个操场! “我的天,这首歌太好听了!” “天啊,我听得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我也是我也是!” “啊啊啊!为什么之前我从没听过这首歌?” “给你们3分钟,我要这首歌的全部资料!” 同学们一边疯狂的拍着巴掌,一边痴狂的看着叶轩。 这一刻,叶轩在他们眼里就像是音乐巨星一样,浑身都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就连冷艳女王顾清雅,此刻都在呆呆的看着叶轩。 她那清冷的脸蛋上,有莫名的神采浮现。 见状,宋英俊忍不住嘴角一抽:“真该死啊,又让这家伙装到了!早知道,我就不把吉他借给他了!” 经济一班内,虞幼薇也痴痴的看着叶轩。 她眼神里的崇拜之色,让对面的王兴宇气得脸都快绿了! 该死的,为什么叶轩就连唱歌都这么好听? 在这之前,他才是全场最闪亮的崽啊! 这一刻,王兴宇的脑海中升起了一种“既生宇何生轩”的感慨。 等到掌声停歇,一位女生举手说道:“叶轩同学,可以告诉我们这首歌的名字吗? 我刚才用手机wap网页搜了一下,没找到哎,是我输入的歌词不对吗?” 其他同学也都眼巴巴的看着他。 这首歌太好听了,他们迫切的想要知道歌名,然后下载到mp3里,单曲循环一个晚上! 叶轩笑了笑:“当然可以啊,这首歌叫《夜空中最闪亮的星》。” “夜空中最闪亮的星……” 那名女生连忙拿起手机,输入歌名,点击搜索。 结果…… “还是没找到啊!” 女生一脸懵逼的抬起头,疑惑道:“你是不是记错歌名了啊?” “这首歌是我写的,我怎么可能记错呢?” 叶轩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道。 “叮,恭喜宿主,成功改变人生走向,获得21000点因果值奖励。” 系统提示音突然响起。 叶轩先是一愣,然后面色怪异起来:“看来要先厚着脸皮把别人的歌据为己有,才能激活系统奖励啊……” 就像上次在酒吧唱《探窗》,他也说过这是自己的原创。 “???” 所有人都懵了! 如果他们没听错的话,叶轩说这首歌是他写的? 他还会写歌?! 懵逼过后,惊呼声接连响起。 “难怪在网上找不到啊!” “叶轩同学也太厉害了吧!” “会编程,会写歌,长得还帅,天啊,世界上竟然会有这么优秀的男生?!” “完了,我好像爱上叶轩同学了,可我又觉得我不配……” 女生们是一脸的崇拜加爱慕。 男生们就复杂多了,有羡慕,有嫉妒,有佩服,还有担忧。 哥们还想在大学里谈一场甜甜的恋爱呢。 你把所有的比都装完了,我们还装什么? 好歹给哥几个留条活路啊! 受打击最大的就是王兴宇了。 我尼玛,唱歌比我好听也就罢了,你特么还是原创。 真就全方位无死角的打我脸呗? “我似乎找到一个可以征服我的男人了……” 看着站在远处的叶轩,顾清雅喃喃自语。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看叶轩的时候,虞幼薇也在偷偷看着她。 “如果顾清雅同学也喜欢叶轩的话,我好像就没什么机会了吧……” 想到这里,虞幼薇脸上的神采开始变得黯淡起来。 这时,震惊过后的同学们回过了神来: “叶轩同学,你还有其他原创歌曲吗?” “我也想问!” 叶轩点点头:“有,你们想听吗?” “想听!” “超级想!” “好,一曲《探窗》,希望大家喜欢。” 叶轩话音落地,又开始弹唱起来。 唱到戏腔部分时,同学们再次有了头皮发麻的感觉。 等到一曲终了,掌声雷动。 叶轩正要鞠躬谢幕呢,同学们不乐意了。 “再来一首!” “对,还没听够,再来一首!” 叶轩乐了:“我现在没有原创了啊。” 04年以后发行的经典歌曲,他会唱的还有很多,但却是唱一首少一首。 比,不能一次就给装完,总得给未来的自己留点。 “那就唱老歌!” “我要听《挪威的森林》!” 叶轩目光一亮。 音乐指挥家伍佰老师的作品? 那必须得大合唱啊! “行,那我起个头,大家一起唱好不好?” 叶轩话音落地,立即引来了一众同学的热烈回应。 “让我将你心儿摘下,试着将它慢慢溶化……” 同学们大合唱的声音在操场上空飘扬。 青春的气息在每个人的脸上洋溢。 多年以后,经历过这一切的人,一定会时常回忆起现在的场景。 青春,永不散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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