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校花倒追,我才华瞒不住了_第168章 全场最闪亮的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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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他声响起后,隔壁几个班的同学都看了过来。
  “这是什么歌的前奏啊?”
  “没听过……不过听起来很好听的样子。”
  《夜空中最亮的星》这首歌,收录于逃跑计划2011年发行的首张专辑《世界》中。
  而叶轩利用重生的优势,提前7年将这首歌搬运了过来,自然引起了其他同学的好奇。
  顾清雅美目一闪:“这个家伙,吉他弹的不错嘛……”
  隔壁,一直将脑袋埋进膝盖里的虞幼薇,好奇抬头。
  看到是叶轩在弹吉他后,顿时目光一亮:“叶轩同学也要唱歌么……”
  王兴宇瞳孔一缩,接着嘲弄自语:“东施效颦么?有点意思……”
  就在这时,前奏结束。
  叶轩闭着眼睛唱道:
  “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听清”
  “那仰望的人,心底的孤独和叹息”
  “oh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记起”
  “曾与我同行,消失在风里的身影”
  在开唱之前,他花费一万因果值,购买了100本流行唱法经验书。
  全部使用后,他的流行唱法技能已经达到了lv1(专业级)。
  而魅力值的提升对嗓音也是有加成的。
  专业的唱功、富有磁性的嗓音、优美的旋律,让很多同学都迅速进入了聆听状态。
  “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和会流泪的眼睛”
  当叶轩唱到这里时,许多同学都觉得头皮一麻,同时一股电流自尾椎骨升起,迅速传遍全身!
  然而,叶轩并未给他们太多回味的时间,他的歌声还在继续:
  “给我再去相信的勇气,oh越过谎言去拥抱你”
  “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
  “oh~夜空中最亮的星,请指引我靠近你”
  听到这里,很多同学再也忍不住心头的激动,大声叫好。
  这时,盘腿坐在地上弹吉他的叶轩也睁开双眼,站了起来。
  在满天星河的照耀下,他仰望星空,边弹边唱。
  叫好的同学们很有默契的闭上嘴巴,盘腿坐在地上,齐齐望着他,并伴随着他的歌声,左右摇晃着身体。
  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
  偌大的操场已经安静到落针可闻。
  不知过了多久,有人开始鼓掌。
  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
  几秒钟后,掌声已经如雷鸣、如潮涌,响彻整个操场!
  “我的天,这首歌太好听了!”
  “天啊,我听得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我也是我也是!”
  “啊啊啊!为什么之前我从没听过这首歌?”
  “给你们3分钟,我要这首歌的全部资料!”
  同学们一边疯狂的拍着巴掌,一边痴狂的看着叶轩。
  这一刻,叶轩在他们眼里就像是音乐巨星一样,浑身都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就连冷艳女王顾清雅,此刻都在呆呆的看着叶轩。
  她那清冷的脸蛋上,有莫名的神采浮现。
  见状,宋英俊忍不住嘴角一抽:“真该死啊,又让这家伙装到了!早知道,我就不把吉他借给他了!”
  经济一班内,虞幼薇也痴痴的看着叶轩。
  她眼神里的崇拜之色,让对面的王兴宇气得脸都快绿了!
  该死的,为什么叶轩就连唱歌都这么好听?
  在这之前,他才是全场最闪亮的崽啊!
  这一刻,王兴宇的脑海中升起了一种“既生宇何生轩”的感慨。
  等到掌声停歇,一位女生举手说道:“叶轩同学,可以告诉我们这首歌的名字吗?
  我刚才用手机wap网页搜了一下,没找到哎,是我输入的歌词不对吗?”
  其他同学也都眼巴巴的看着他。
  这首歌太好听了,他们迫切的想要知道歌名,然后下载到mp3里,单曲循环一个晚上!
  叶轩笑了笑:“当然可以啊,这首歌叫《夜空中最闪亮的星》。”
  “夜空中最闪亮的星……”
  那名女生连忙拿起手机,输入歌名,点击搜索。
  结果……
  “还是没找到啊!”
  女生一脸懵逼的抬起头,疑惑道:“你是不是记错歌名了啊?”
  “这首歌是我写的,我怎么可能记错呢?”
  叶轩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道。
  “叮,恭喜宿主,成功改变人生走向,获得21000点因果值奖励。”
  系统提示音突然响起。
  叶轩先是一愣,然后面色怪异起来:“看来要先厚着脸皮把别人的歌据为己有,才能激活系统奖励啊……”
  就像上次在酒吧唱《探窗》,他也说过这是自己的原创。
  “???”
  所有人都懵了!
  如果他们没听错的话,叶轩说这首歌是他写的?
  他还会写歌?!
  懵逼过后,惊呼声接连响起。
  “难怪在网上找不到啊!”
  “叶轩同学也太厉害了吧!”
  “会编程,会写歌,长得还帅,天啊,世界上竟然会有这么优秀的男生?!”
  “完了,我好像爱上叶轩同学了,可我又觉得我不配……”
  女生们是一脸的崇拜加爱慕。
  男生们就复杂多了,有羡慕,有嫉妒,有佩服,还有担忧。
  哥们还想在大学里谈一场甜甜的恋爱呢。
  你把所有的比都装完了,我们还装什么?
  好歹给哥几个留条活路啊!
  受打击最大的就是王兴宇了。
  我尼玛,唱歌比我好听也就罢了,你特么还是原创。
  真就全方位无死角的打我脸呗?
  “我似乎找到一个可以征服我的男人了……”
  看着站在远处的叶轩,顾清雅喃喃自语。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看叶轩的时候,虞幼薇也在偷偷看着她。
  “如果顾清雅同学也喜欢叶轩的话,我好像就没什么机会了吧……”
  想到这里,虞幼薇脸上的神采开始变得黯淡起来。
  这时,震惊过后的同学们回过了神来:
  “叶轩同学,你还有其他原创歌曲吗?”
  “我也想问!”
  叶轩点点头:“有,你们想听吗?”
  “想听!”
  “超级想!”
  “好,一曲《探窗》,希望大家喜欢。”
  叶轩话音落地,又开始弹唱起来。
  唱到戏腔部分时,同学们再次有了头皮发麻的感觉。
  等到一曲终了,掌声雷动。
  叶轩正要鞠躬谢幕呢,同学们不乐意了。
  “再来一首!”
  “对,还没听够,再来一首!”
  叶轩乐了:“我现在没有原创了啊。”
  04年以后发行的经典歌曲,他会唱的还有很多,但却是唱一首少一首。
  比,不能一次就给装完,总得给未来的自己留点。
  “那就唱老歌!”
  “我要听《挪威的森林》!”
  叶轩目光一亮。
  音乐指挥家伍佰老师的作品?
  那必须得大合唱啊!
  “行,那我起个头,大家一起唱好不好?”
  叶轩话音落地,立即引来了一众同学的热烈回应。
  “让我将你心儿摘下,试着将它慢慢溶化……”
  同学们大合唱的声音在操场上空飘扬。
  青春的气息在每个人的脸上洋溢。
  多年以后,经历过这一切的人,一定会时常回忆起现在的场景。
  青春,永不散场!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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