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艳姐,别挤了,真的是一滴都没有了。” 餐桌旁,叶轩看着对面的关艳往杯子里挤袋装牛奶。 挤到最后都挤不出来了,还在一遍一遍的挤。 关键,关艳只穿了件白色衬衣跟黑色胖次,就那么盘腿坐在椅子上。 衬衣最上面几粒纽扣都没扣上,露出了精致的锁骨。 几缕波浪卷长发轻轻搭在上面,为她平添了些许风情。 空气刘海下,一双美目直勾勾的看着叶轩,边看边挤牛奶。 叶轩都被看毛了好吧! 关艳嗤了一声,将空牛奶袋放到一旁,然后发现手指上还沾了点。 本着不能浪费的精神,她就把手指放到嘴里吮了吮。 “嘶!” 叶轩忍不住打了个激灵。 呔,你这妖精,又来招惹俺老孙! 金箍棒何在? 随俺老孙降服了这只妖精! 见他这副呆样,关艳“噗嗤”一下笑出了声。 然后她娇媚的瞪了叶轩一眼:“我今天都没有能穿的丝袜了,你怎么不说?” 叶轩大手一挥:“买,一会吃完饭我就去给你买,各样买上10条!” “不用,你一会帮我洗干净,再拿吹风机吹一吹就好了。” “不是还有破损的么……” “你还说!” 关艳脸一红,拿起筷子就作势要丢。 叶轩自知理亏,悻悻的闭上了嘴巴。 “你平时没少看教育片吧,还知道让我穿上高跟鞋,懂挺多啊。” 关艳喝了口牛奶,没好气的说道。 “你不也懂挺多嘛……” 叶轩有些心虚的说道。 “所以我承认我平时爱学习啊。” 关艳哼了一声,夹起香肠吃了起来。 叶轩心说你何止是爱学习啊,你简直是学霸,学习能力强的一批。 就像现在,你别光放进嘴里打转啊,你倒是咬啊,故意演给我看是吧? 要不是床单上盛开了一朵鲜艳的玫瑰,他都以为关艳谈过男朋友了。 “你有帝都户口吗?” 说完,叶轩拿了两片面包,抹上番茄酱后,夹上煎蛋、香肠,美美的吃了起来。 关艳点点头:“有啊,干嘛突然问这个?” “有空我陪你去买套房子吧。” “我哪有钱买房啊,帝都房价那么贵。” “我有啊。” “你?给我买房?得了吧,我不喜欢花男人钱。” 关艳身边有许多为了钱、为了向上爬,而放弃自身尊严的例子。 身处这样的环境,有的人会放弃多年的坚守,选择同流合污。 有的人则会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宁愿不要进步的机会,也不去出卖自己的尊严。 关艳就是后者。 “那就算我借给你的吧。” 叶轩笑道。 关艳这次没有拒绝,而是好奇问道:“我能采访一下,你为啥要给我买房吗?” 叶轩沉吟了两秒钟:“虽然我很渣,可我想给你一个家?” 关艳乐了:“我还是头一次见到你这种光明正大承认自己是渣男的男人。” 关键,她还上套了。 就很不可思议! 叶轩两手一摊:“咱主打的就是一个愿者上钩,这总比一个把自己伪装成情圣的渣男,对女同胞的危害要小上很多吧?” 关艳点点头:“听起来貌似很有道理的样子……不过,我怕我还不起。” “没关系,我可以借给你买两套房子的钱,等房价暴涨,你卖掉一套房子后,不仅能还我钱,还能实现财富自由。” “最近房地产市场是有要起来的苗头,可也没有你说的那么夸张吧?” “那咱们打个赌?” “赌什么?” “如果到09年底的时候,帝都相较于现在的房价涨了3倍以上,你这辈子都得是我的人,敢不敢?” “嚯,你这算盘打的,我在老家的爸妈都听见了。” “你赌不赌吧!” “赌,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主持人这行,普遍晚婚晚育。 尤其是女主持人,一旦怀孕,总不能大着肚子去主持节目吧? 所以关艳早就想好了,35岁以前绝对不结婚。 至于35岁以后还能不能结,到时候再说呗,大不了独身到老。 既然遇到了叶轩这样优秀又有趣的男生,那她就抓住青春的尾巴,好好陪他疯上几年,这样才不枉来这世上走一遭! 吃完早餐后,关艳就去厨房洗碗。 叶轩叼着根牙签就跟了进去。 “干嘛?别闹,我一会还要上班呢。” “你再闹我可咬你了啊!” “唔……” …… 降服了关艳这只妖精后,叶轩在帝都的日子变得精彩了许多。 白天,他在京云中心磨合团队,晚上,就化身老孙降妖除魔。 抽空他还去了趟魔都,花500万买了套临街商铺,并找好了装修公司。 关艳这边也同意了借他钱买房的事情,趁着她休班的时候,叶轩陪着她在北三环买了两套142平米的大四居。 当天晚上,关艳的热情就像爆发的火山…… 只是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的,8月1号这天,叶轩接到了老妈的电话。 “你个臭小子在外面玩疯了是吧,出去都半个多月了,还不回来?” 王佳慧同志一开场就是一顿吼。 直接就把叶轩的嚣张气焰给打下去了:“妈,我不是玩,我是工作……” “工作也得回家看看啊,京大的通知书今天寄到了,我们还得给你办升学宴呢!” “这个就不必了吧,我就是上了个京大,没必要,真没必要……”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京大毕竟也还行!” “???” 叶轩嘴角一抽,心说我算是知道自己为啥说话这样了,随妈啊! “再说了,之前别的亲戚街坊家里办升学宴,咱都随份子了,你要是不办,咱这钱不白花了吗!” “得,我知道了,我明天就回去。” “那你抓紧啊,路上注意安全。” 结束跟老妈的通话后,叶轩就订了张回白水的机票。 好在第二人生团队已经磨合的初见成效,有刘惠聪在这盯着,他还是很放心的。 就是刘正荣还过于稚嫩,想让他来制衡刘惠聪还差点火候。 不过创业初期是最齐心的阶段,叶轩也不担心这时候会出什么幺蛾子。 下午6点,在公司交代完注意事项后,叶轩就去了关艳家。 临别前的温柔,总是热情似火。 一直到凌晨两点,他们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关艳是顶着熊猫眼出的家门。 体能高达96点的叶轩,坐上飞机后依旧很有精神。 当飞机飞到白水市上空的时候,叶轩自语道:“明城的小伙伴们,你们想我了吗?我回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133/728508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