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 “喂喂” 叶轩试了试话筒。 吃瓜群众们当时就乐了:“这哥们以为在KTV呢?” “夜色玫瑰的音响设备可是一流的,哪里需要这样试话筒啊。” “我现在有一种在看乡村大舞台的既视感。” 关艳也乐了:“叶轩弟弟也太可爱了吧!” 杜冰点点头,美丽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台上的叶轩,笑道:“是挺可爱的。” 李潇等人当时就气吐了。 不是……就是一个试话筒的动作而已,哪李可爱啦? 情人眼里出西施是吧? 想到这里,他们心里更特么难受了…… “既然是展现才华,就要将自己的优势最大化,我没有经过系统训练的唱功,唱流行歌曲的话纯粹是找虐,那就只有唱戏腔了。” 众人不知道的是,叶轩表面在试话筒,实际上心里在盘算着该如何将吴冬比下去。 之前李潇跟吴冬的一唱一和是什么意思,他心里跟明镜似的。 不就是想证明一下,虽然他们没自己有钱,但是比自己有才华吗? 现在他就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们——抱歉,我不仅比你们有钱,我特么还比你们有才华! “反正我现在有17万多的因果值,既然玩,就玩的彻底一点。” 叶轩有了决断后,进入系统花一万因果值,购买了100本戏腔唱法经验书。 加上之前吃的62本,就是162本。 然而全部吃下去后,系统并未给出技能升级的提示音。 不甘心之下,叶轩又买了38本,凑够200本后,系统提示音终于响起:“叮,恭喜宿主,您的戏腔唱法技能升级,当前为Lv1(专业级)。” “200本经验书升一级么……” 叶轩觉得自己试探出了系统的套路,但他没敢妄下判断,谁知道系统这个老六会不会又背刺他? “大家好,我是一名练习时长两年半的准大学生,平时的爱好是唱、跳、篮球、RAP,接下来我给大家带来一首原创歌曲,希望大家喜欢。” 叶轩话音落地,现场就响起了一阵惊呼声。 “原创歌曲,真的假的?” “难怪他借吉他呢,原来是原创的啊。” 不仅吃瓜群众们惊了,卡座上的李潇等人也惊了。 “冰冰,小叶真的会写歌啊?” “嗯……” 杜冰面色怪异的点了点头。 叶轩是会写歌不假,可他写的歌怎么说呢,有一种她欣赏不了的美…… 所以她也没想到叶轩会唱一首原创歌曲。 这要是在舞台上,他把“临时抱佛脚”拿出来,怕是会炸裂全场把? 就在众人惊讶之际,《晴天》的前奏自叶轩手中的吉他传出。 “???” 所有人都特么懵了。 不是说要演唱原创歌曲吗,《晴天》啥时候成了他的原创了? 但不得不说,叶轩的吉他弹得很好,虽然离专业级还有点差距,但在业余爱好者里,已经算是很不错的水平了。 很快,《晴天》的前奏结束,然而叶轩并未开口演唱,而是更改了乐谱,一曲众人从未听过的歌曲前奏,如清泉般流淌进众人的耳朵。 紧接着,叶轩那还算有磁性的嗓音响起: “燕去时红豆满枝,远游人莫问归期” “谁独守潇湘水碧,不知今夕何夕” “咦,这是什么歌?” “没听过啊,这难道就是他原创的歌曲?” “听起来好像很一般的样子啊……” 吃瓜群众们窃窃私语起来。 “冰冰,这就是小叶的原创歌曲吗?” “你听他唱过这首歌吗?” 卡座上,关艳等人好奇问道。 杜冰面色怪异的摇了摇头。 这首歌她也没听过,但不管如何,只要不是那首“临时抱佛脚”就好。 “这首歌也就一般嘛。” 回来后就一直没好意思吭声的吴冬,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李潇点点头:“确实很一般,太平淡了,而且他的唱功也就是KTV麦霸的水平,比起你来差远了。” 吴冬傲然一笑:“我好歹也接受过两年的专业训练。” 两人说话间,叶轩的歌声突然比之前高亢了一些: “戏中情戏中意陌路人相逢,在花天锦地~” 唱到这里,叶轩换上了戏腔: “她唱着他乡遇故知,一步一句是相思“ “台下人金榜正题名,不曾认台上旧相识~” 众人只觉得头皮一麻,全都目瞪口呆起来! “这……这是什么歌啊,这到底是什么歌啊?!” “这戏腔,简直绝了!” “我的天,这首歌太好听了,听的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我也是我也是!” 短暂的呆滞过后,所有人都激动起来。 以前也不是没有过将戏腔融入到流行音乐中的先例,比如《京城一夜》里就有一段是用戏腔的方式唱出来的。 可那是一首摇滚歌曲,听起来的感觉没有那么纯粹。 而叶轩唱的这首《探窗》,却是一首纯粹的国风歌曲,歌词、歌曲、腔调,完美的将戏腔的特点发挥了出来。 这一刻,老祖宗的审美在现场所有人的血液里觉醒了! “他说着洞房花烛时,众人贺佳人配才子” “未听一句一叹戏里有情痴~” 当最后一个音节落下,偌大的酒吧内已经鸦雀无声。 等叶轩鞠躬谢幕时,雷鸣般的掌声响起! 一个人站了起来。 两个人站了起来。 到了最后,除了李潇、吴冬两人,酒吧里的其他人都站了起来! 他们不知疲倦的鼓着掌,因为过于兴奋,一些人脸蛋都是红的! “冰冰,叶轩弟弟太帅了,我简直爱死他了!” 关艳一边鼓掌一边大声说道。 杜冰用力点头:“我也觉得他很帅,帅爆了的那种帅!我也爱死他了!” 何止是她们两个啊,酒吧里的女人,有一个算一个,此刻看向叶轩的眼神里都带着几分喜爱与崇拜。 李潇跟吴冬的脸都绿了! 我尼玛! 叶轩这小子长得帅也就算了,还特么巨有钱! 既长得帅又巨有钱也就算了,还特么会写歌会唱戏! 比财力比不过他,论才华又被碾成了渣。 还特么让不让别的男人活啦?! “帅哥,这首歌太棒了!” “你唱的戏腔简直绝了,我太爱这首歌了!”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啊?” “对,我现在特别想知道这首歌的名字。” 掌声停歇后,一些人就忍不住询问起来,就跟追星似的。 面对大家的灼灼目光,叶轩笑道:“这首歌的名字叫……《探窗》。” 话音落地,系统提示音响起: “叮,恭喜宿主,成功改变人生走向,获得16000点因果值奖励。” 叶轩:“???”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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