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盛宠:夫人马甲又掉了_第322章 现在就是咎由自取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好。”蒋青青问夏慕棠今天晚上就要回去了吗?
  “是,我家里还有事,你要好好弄这个店,我就交给你了。”夏慕棠晚上还有事就没耽误了,又和蒋青青吩咐了一些事情后直接回了平城。
  蒋青青按照夏慕棠给的地址到了房子,原以为是一个小单间,没想到是一个豪华的别墅。
  蒋青青再三确定了眼前的这栋别墅就是夏慕棠给自己安排的住宿,她真的太惊讶了,这别墅看着就是好几千万的。
  虽然花城不是一个很大的城市,可这边的房价是不得了的高,因为花城是旅游城市,这边就业不高可旅游业非常不错,所以也就造就这边酒店和房价特别高。
  躺在这么悠哉的别墅里,蒋青青就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
  如果不是因为夏慕棠,她也不会有现在的这一切,所以蒋青青心里想着绝对要努力,这家甜品店一定会是她翻身的最佳的机会。
  ……
  张曼妮因为挪用公款这个罪被直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一听到这个时间期限,她当时吓得都懵了,双腿直接发软完全走不了路。
  以前她父亲张中天有去做过监狱,所以她知道在监狱里面的日子是很不好过的,不仅会被欺负而且还要忍受着暗无天日的折磨,而她竟然要在里面过十年。
  想到这个时间期限,她就觉得未来是迷茫的,一旦十年后从监狱里出来她就快四十岁了,人生最美好的十年要贡献给监狱,她不愿意!
  张曼妮是一分钟都不想待在这里,她要逃,一定要逃!
  “我要见厉景深!我要见他!”张曼妮知道现在只有厉景深才能够救自己的命,厉景深在她心里就是无所不能的,只要他不再追究自己的刑事责任,那她这些罪名都是空头的,她完全可以在二审的时候摆脱这些罪名。
  可无论张曼妮怎么说都没用,因为她根本就见不到厉景深。
  张曼妮从法院里面走出来的时候,正巧看到了迎面而来的简洛,她仿佛是抓住了自己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简洛!”张曼妮一直在喊他的名字,声音响彻天际,就是不愿意错过这个唯一见过简洛的机会。
  简洛之前都不知道张曼妮是骗他的,现在知道了以后看都不想看她,所以哪怕知道张曼妮是在叫自己,简洛也压根不想看到她,直接当成是空气转头就走。
  如果见不到厉景深,那绝对是没人救她,简洛是她唯一的机会,所以她一直拼命的呼喊简洛的名字。
  这种声音喊得让简洛于心不忍,所以他只能硬着头皮就过去,见了她一面。
  张曼妮抓着他的手恳求着说:“简洛,你一定要帮帮我,让我见厉景深一面,我有话跟他说,很多很多的话跟他说!”张曼妮抓着他的手都不肯放,就怕简洛跑了,她只是没想到,如果简洛真想走,她就是用尽浑身的力气都没办法留住他。
  “你还有什么脸面和我们厉总见面。”简洛看她的眼神里都是讽刺,想到这段时间受到她的欺骗,简洛就握紧了双拳,“那天晚上那个人明明就不是你,你却骗了我们这么久。”
  “我以为是我,因为那天晚上我也是在场的。”张曼妮哭的不能自己,她只想洗白,让简洛看自己可怜的分子上在帮帮她。
  “你现在就是咎由自取。”简洛嫌弃的将她的手甩开。
  “现在我以前和厉景深有在一起,我总是替你说好话的份子上,你就帮帮我行不行?”张曼妮现在是不知道求谁,她的父亲张中天早就已经逃之夭夭了,因为害怕厉景深会找他的麻烦。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7_167131/72850440.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