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竹想的很好,只要她留在林知意身边,成为风风光光的一等丫鬟,到时候不仅方便替二小姐做事,毒杀林知意。 还能增加见到晋王的机会。 一举两得。 想到这里,翠竹哭的更加真心实意了。 林知意垂眸看着翠竹,那算盘都快打到她的脸上了,林知意微笑道:“你想回到本王妃身边伺候本王妃?” “是,奴婢做梦都想,王妃不是也说过,只要奴婢做的好,就让奴婢回来吗?”翠竹忐忑的看着林知意,生怕她会反悔。 这一个多月以来,她干活从来没有偷过懒,一是没有机会,一偷懒就会挨揍,二也是因为林知意说过,只要她表现好就让她回来。 最重要的是,二小姐只给了她两个月的时间毒死林知意,她再不出手就没有机会了。 林知意冰冷的目光让翠竹忐忑不安中又多了分惶恐。 难道林知意看穿了自己的想法?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就在翠竹惶恐不安时,林知意终于开口了,她笑道:“既然你诚心悔过,那就留下来吧,初韵,带她收拾一下。” “是,王妃。”初韵走到翠竹身边,冷声道:“愣着干什么,还不谢谢王妃!” 翠竹反应过来林知意的意思,连忙磕头,“多谢王妃,多谢王妃,奴婢一定尽心伺候王妃。” 初韵懒得听她继续废话,拎着她就走了。 “王妃。”初云端着饭菜过来,闻到饭菜香味儿,林知意赶紧回到屋里坐下等待开饭。 初云无奈道:“王妃,为何要将翠竹留下,那样的下贱东西直接杀了便是,王妃要是觉得不解气,交给奴婢,奴婢保证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不留下来她,她哪有机会对我下手。”林知意轻笑一声,“岂不是白费了林婉儿把她送到我身边的苦心了?” 初云将菜摆放好,不在多问,主子做事,她身为下属不需要知道那么多,只要遵从吩咐就可以了。 “你去准备点食盒点心,一会儿去榆山书院一趟。”林知意没忘记她还有个弟弟在书院读书,虽然林正辉已经表示会让林知恒享嫡子待遇,但是她还是不放心。 林正辉那个老匹夫,说不准就暗戳戳的为难她可爱的弟弟。 “王妃,这是翠竹给奴婢的。”初韵进来,神秘兮兮的递给林知意一根簪子,簪子上面是一朵芍药花,看起来值一点钱。 初韵撇撇嘴,十分不屑的笑道:“她居然想收买奴婢,让奴婢多帮她看着您点。” 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东西,长的丑想的还挺美的。 居然收买她。 真是又坏又蠢。 林知意掂量了一下,似笑非笑道:“翠竹这是割了块肉给你啊。” 翠竹也知道自己虽然回到了她身边,但是比起初云初韵来说根本不够看的,所以想收买初韵来看着她。 将她的一切告诉给翠竹。 行事作风倒是很像林婉儿,估计这簪子也是上次她去林婉儿那里通风报信时得到的。 林婉儿明面上都与林家断绝关系了,出手还这么大方,想必李氏平时没少接济。 林知意敲了敲桌子,看来有时间她得去她娘亲嫁妆中的铺子田地里面查查账了。 初云准备完点心回来,林知意起身,打了个哈欠道:“走吧,顺便去街上把上个月给林知恒定制的成衣也一起取出来带过去。” 街上依旧热闹,这次林知意一进成衣铺子就被店老板认出来了,他先是一惊,随即挂着招牌笑容从柜台后面走出来。 “晋王妃,您可算是来了,上次您在小店定的那些衣服,小的早就做好了,还想着用不用给您送去府里呢。” 说着,掌柜的极有眼色的让伙计将衣服打包好拿出来,初云点完确认没有问题后才收好。 “可有到的新的花色?”林知意想起现在已经是深秋了,最近也不知道为什么,墨司南经常换衣服。 白的,紫的,蓝的各种颜色,跟个花孔雀一样,骚包的很。 她还是觉得墨司南穿黑的最好看。 所以她决定给墨司南定制几套不同款式的黑袍,于是补充了一句,“黑色的。” 掌柜的一愣,随即反应过来晋王妃八成是给晋王准备的,谁不知道晋王整日都只穿黑衣,偶尔会穿绛红色的衣裳。 如果掌柜的见到如今的墨司南八成就不会这么以为了。 他忙点头,“有的有的,王妃这边请。” 林知意跟着掌柜的来到里间,就见伙计抱出来许多黑布,看上去简直是各种颜色的黑。 每种黑布上的花纹都不一样,绣法也大不相同,林知意每款挑了几样,付了定金后方才离开店铺。 “这不是晋王妃吗?怎么刚回京就上街啊,陛下主张节俭,你买了这么多东西,晋王府真是有钱啊,你这么挥霍,晋王怎么娶了你这么个败家子。” 阴阳怪气的声音响起,林知意转头,就见一个少女挽着李氏嘲讽的看着她,李氏在看到她时眼里闪过恨意,转瞬即逝。 转头责备道:“茹儿,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她不得老爷心,没学到什么好的品质,你可不能像她一样。” 茹儿…… 林知意挑了挑眉,认出来这个少女是谁了。 李氏有一个姐姐嫁去了恭王府,是恭王的侧妃,虽然是侧妃,但听说很是得宠,恭王妃嫁给恭王多年未曾有过身孕。 恭王侧妃进王府一年就生了个长子,次年又生了个女儿,恭王大喜,长子却也是庶子,一直养在老恭王妃身边,林知意没见过。 但那个女儿就是面前的少女,陈香茹了。 她要是没记错的话,陈香茹喜欢林朗,恭王没离京之前,经常来林家,跟着林家兄妹一起欺负自己。 林知意示意初韵将东西放到马车上,看着陈香茹,语气冰冷:“初云,见到本王妃不行礼者论何罪?” 初云声音沉稳,“见王妃不行礼者,按蔑视皇亲罪处,二十大板。” “板子就免了,赏二十个巴掌吧。”林知意嘴角轻勾,“你去打。” 初云:“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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