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爷爷言之有理,我会慎重考虑一下,来日再登门拜访。” 林立夏满脸感激起身,与单老头道谢后,朝酒铺走去。 她早就猜到酒铺有问题,不然洛子夙也不会低价转。 她不怕酒铺死过人。 往前推几百年,她脚下每一寸土地,或许都死过人。 她怕酒铺有闹不清楚的纠纷,影响她以后经营。 她刚走到酒铺的那条街,就看见洛子夙带着一个胖随从,守在酒铺门口。 “妹妹,你终于来了,你再不来,哥哥都打算去林家村寻你。” “洛公子,急着要冰?” “妹妹真聪明,哥哥快被那个客来鲜掌柜娘子烦死了。” “洛公子,咱们先把方子协议敲定下来,我把制冰流程交给你一起做。” “妹妹,哥哥名下三间铺子,把书铺和茶铺给你,这间酒铺转让出去。” “这是为何?”林立夏看中酒铺后院的深井,想带家人住在酒铺。 “妹妹,哥哥这酒铺喝死过人还闹鬼,时不时有婴孩的哭声,哥哥不能坑你。” “......”林立夏愣住,来的路上,她至少想到三套说辞,与洛子夙讨价还价。 如今却被洛子夙这一脸实诚的模样,弄得毫无用武之地。 “妹妹,你别怕,哥哥不把闹鬼的店铺给你,哥哥都想好了,可以折价转给卖棺材的,亦或者卖祭品的。” 林立夏失笑,她所有的算计,在重情重义的二世祖面前,都显得拿不出手。 “洛公子,怎么办?我不怕闹鬼,且就看中你这间酒铺的小院?” “这......”洛子夙睁大眼睛,瞳孔立刻亮起来,好似找到知音人。 “妹妹,哥哥也喜欢这个小院,哥哥不信鬼,哥哥看你已经这么穷了,不好把喝死过人很难盘活的店铺给你。” “......”林立夏嘴角情不自禁上扬,真是个直白又可爱的二世祖。 “洛公子,你最想留哪一间?” “哥哥一间都不留啊!”洛子夙揉揉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妹妹,哥哥不是做生意的料,没有多余银钱亏损。” 说着,从身上掏出一叠银票。 “妹妹,哥哥这些银票,还是找一个幼时一个好友借的。” 洛子夙毫无防备的坦诚,像是真的把她这个打赌认下的妹妹,当做自己人。 林立夏沉默片刻,打乱之前想好的博弈说辞,决定用真诚对待洛子夙。 “子夙哥哥,不如这样,你把酒铺和茶铺转给我,书铺留着咱俩合作;用不了半年时间,我保证让你赚的盆满钵满。” “你终于肯认我这个哥哥了?”听见林立夏喊自己哥哥,洛子夙惊喜的瞳孔亮晶晶,手捂着心口。 “小忠,你家公子有妹妹了。” 小忠吓得身子颤抖,‘噗通’一下跪在地上,抱着洛子夙的脚脖子开始哭。 “公子,小的求你了,给小的留条活路,小的还没娶媳妇......” 洛子夙一脸尴尬,用脚踹开胖随从的手:“小忠,撒手,快撒手,你敢让我在妹妹前丢人,我扒了你的皮。” 这边胖随从抱着洛子夙的脚脖子,哭得跟嚎丧一样;那边林文耀把女儿叫到院子里,满心担忧。 “夏夏,你想与洛子夙做生意,爹不拦着你,但你怎能真喊他哥哥呢?这若是传扬出去,你的名声就坏了。” “夏夏,你跟爹说,你是不是看中这个俊俏的洛子夙?” 看着洛子夙踹都踹不开胖随从,林立夏莫名想笑。 “爹,他因为一个玩笑话,把我当妹妹真诚相待,是个重诺又重情的人。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林文耀发愁,来的路上,女儿跟他说过,两人打赌的事。 他以为是富家公子的一时之兴,等两人做完生意就各奔东西,也没在意。 后来看见洛子夙一口一句妹妹,为人这么坦诚,好似处处为女儿着想。 他也挺诧异。 眼下,看见女儿真认下这个义兄,两人商量着要一起做生意,他开始乱了。 “夏夏,他不会对你有想法吧?” “爹,你太高看你女儿了。”林立夏失笑,比一比自己只到林文耀心口的身高,指着门口的洛子夙。 “人家京城来的公子哥,什么样的大家闺秀没见过,你看看我又矮又瘦,也就你和奶奶觉得我好看。” “不是这样。”林文耀连摇头:“夏夏长得像你娘,你娘是咱们十里八乡最美的。” “......”林立夏低头看看自己豆芽菜的身子骨,很怀疑林文耀是情人眼底出西施。 人艰不拆。 “爹,他这么讲义气,我也不好负义,不如就当个亲戚走着,那个陆鸡肾,你不还给他扯出个舅家表兄的身份?” “爹,你就当洛子夙也是我娘那边的亲戚,旁人要是问起来,你就说是我舅家表兄。” 林文耀失笑:“夏夏,你当人都是傻子,冒出一个姓陆的,又冒出一个姓洛的?人家若问我,你舅为何姓氏不一样?” “一个亲舅,一个表舅。”林立夏煞有其事道:“谁亲谁表,让他们自己去猜。” 林文耀皱眉,住在家里的陆鸡肾,怎么说林家也算对他有恩。 再看门口那个胖随从的做派,他就怕人家洛家人责难他家闺女。 “爹,别发愁,也别皱眉,天塌下来大个子顶着,咱家平头百姓,吃不了亏。” 林立夏很想的开,一个是陆家二公子,一个是青阳城富商外甥,都是她抱着银子也难攀的粗大腿。 自己送上门,不攀白不攀。 攀,她也不会让两人吃亏。 互惠互利,合作共赢,才能长久。 “子夙哥哥,让你的胖随从别嚎了,咱们谈一谈书铺合作的事项。” “好嘞。”洛子夙一脚将拽着自己的胖随从踢开:“别耽误你家公子谈生意。” “......”公子,你真踹啊?小忠一张胖脸,都快皱成个沙皮狗。 公子会谈个屁生意,从家里带来的五千两银子,不到两年时间败的,只剩下这三间会吃钱的破铺子。 不行,他得看着,可不能让他家公子刚借来的银子,全被狡诈农家女骗走。 “公子,我给你研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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