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当天许晏昭就让她滚蛋了。 哦,工资给了n+2。 这点职业道德他许总还是有的,不过开玩笑,他找秘书是来干活的,又不是来上演玛丽苏恋爱剧的,一个天天大错犯犯,小错不断的人,怎么干活? 他许总是奉行金钱和劳动成正比,一分辛苦一分收获,绝不克扣打工人的好吧? 所以女难不断的许晏昭压根不想谈恋爱。 对,在面对几百次这种“意外”后,许总坚守了他的底线,咬紧牙关绝不说出那句:该死的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他这辈子只爱工作! 许晏昭揉了揉额头,叹了口气:“爷爷,我知道了,我会尽快过去一趟的,您选好了哪个学校吗?” 许老爷子很满意长孙的答复,马上把学校名字告诉他。 许晏昭和这所学校的校长是同学,而且当初建校的时候也给了对方支持,走个后门不是难事。 应付完爷爷,挂断电话,一阵旋风刮了过来。 “啪!” 一双修长白皙,保养的非常好,能弹变速的野蜂飞舞的手重重按在桌面上。 许晏云那张阳光开朗帅气的脸凑过来,八卦的像区里的大妈们:“你听到了吗?老爷子居然肯操心这些琐碎事情,最重要的他居然喊了乖孙孙!” 说完,特别做作的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我的亲哥,咱们俩可从来没被爷爷这样喊过。” 许晏阳白了他一眼,往真皮座椅上一躺,扬起头望着天花板:要奶娃了,头疼啊! 弟弟八卦有聒噪,更头疼了。 明明连续两年斩获最佳选手,带领战队获得国际两连冠,是无数少年少女心中的云神,此刻喋喋不休毫无形象:“啊啊啊,真的好奇那小丫头怎么把爷爷哄得团团转的?哥,你难道就不好奇吗?你难道就真的不好奇吗?” 许晏阳捂住耳朵,默默扭头。 吵死了! 不过…… 他有一点点好奇…… —— 许爷爷已经搬到前宅来住了,这里大的很,房间多的是,几十间房子随便挑,想装修成什么样的风格都可以。 每天早上祖孙三一起早起,先做早操锻炼,然后再坐摆渡车到后宅给“爷爷们”上香,清理香火。 宁宁:不是宁宁懒惰不愿意走路,实在是太远太远了。 而且关于上学的事情,大爷爷说宁宁要是能学习成绩考满分,就带宁宁去见爸爸! 是苏爸爸哦! 宁宁特别特别高兴,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 要早点见到爸爸! 临睡前,宁宁悄悄问“妈妈”:“妈妈,你见过哥哥吗?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统子沉默了一下。 许晏阳就是原剧情里的男主,强迫宁宁换肾的人。 不过这次宁宁得到了许老爷子的疼爱。 谁都不敢再轻蔑的对待她了。 于是统子轻声回答:是个会疼宁宁的人。 他要是不疼宁宁,换一个哥哥便是了。 系统的数据库里闪烁着冰冷的光芒。 许晏阳一通电话解决了宁宁上学走后门的问题。 对方一个劲的想邀请他赏脸吃个饭,许晏阳最近实在没空,就往后推了几天,说送孩子上完学再约。 到了约定来接孩子的前一天,许管家特意和许爷爷叫人买了一大堆书包,两个加起来一百来岁的老年人,围着可爱的书包挑挑拣拣。 “这个不行,太朴素了。” 许爷爷把一个绵羊造型,毛茸茸的小书包挑出来,丢到旁边的沙发上。 “那这个呢?” 许管家拿出一个浅灰色底料,上面绘有小雏菊图案的。 等他们挑选出中意的书包后,就交给专人进行全球卫星gps定位镶嵌,而且每个书包里面都有一键报警功能,遇到危险只需要拉一拉书包的背带,就能自动将报警信息发送到许老爷子的门生,帝都警务处处长的专线那里。 还有什么遇到水可以浮起来当救生衣使用,可以有防震功能等等…… 许老爷子看了一眼:“太素了。” 他拿起一个小鸭子的书包,放在面前端视半天,还是觉得不满意。 宁宁:(???;)很好康啊! 系统默默咬手绢,明天宁宁就要上学了耶! 它可爱的小宿主要上学了耶! 统子掏出自己的私房积分,悄悄在主神系统的商店兑换了一个万能书包,偷偷塞进了这堆书包山里。 那是一个…… “这个书包不错!” 一个很可爱很可爱的书包,有提高宿主记忆力,体质,和学习能力的书包。 它的外型是一只粉红色的小狐狸。 里面真的有一只聪明护主的“狐狸”。 所有该有的功能都有。 只不过别的书包是智能的,而它则是“灵能”的。 “这个书包很不错!” “宁宁也喜欢!” 三个人异口同声。 于是大家决定就要这个可爱的小狐狸书包了! 宁宁背上小书包在爷爷们面前晃了几圈,屁颠颠的问:“爷爷们,宁宁的书包好看吗?” “好看。” “非常好看。” 两个爷爷笑得见牙不见眼,笑容慈爱极了。 这可是他们的心肝宝贝儿小乖孙孙! 两个老头子对视一眼:咱们孙孙就是可爱! 为了区分两个爷爷,小姑娘把许老爷子喊“大爷爷”,把许管家喊“小爷爷”。 两个爷爷一视同仁! 都是宁宁喜欢的爷爷! 统子挥舞小手绢:好看! 它选得书包就是与众不同的好看。 选完了书包,今天要早早睡觉。 第二天一大早,睡懒觉的宁宁被漂亮女仆姐姐们从被窝里挖出来。 “姐姐,困困。” 小奶娃困成青蛙眼,迷迷糊糊伸手要抱抱:“姐姐,你们起来好早呀,真的超级辛苦的说。” “宁宁每次都爬不起来,可是姐姐们比宁宁更早起来。” 说着,嘟囔几句,打了个呵欠。 这些姐姐们真厉害。 女仆姐姐们摸摸小懒猫的头:这孩子知道心疼人,是个懂事的好孩子。 不过她们辛苦一点是值得的,许家老爷子给的工资是外面的好几倍,包五险一金,可以干到退休都不怕失业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119/72847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