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真是与江湖之中诸位好汉口中的传闻,相似之极。” 而郭胜在不停打量宋江的同时,那位通身火红甲胄的汉子,也于此时向着宋江快步而来。 与此同时,他的面目之上,也饱含惊喜之色: “这,这位英雄,所言当真?” “可切莫诓骗我等。” 宋江脸上的笑意更浓,缓缓摇头之后,当即便无比豪爽的来了句: “我便是那山东黑宋江。” “如此身躯,如此面目,又怎能作假?” 那红甲汉子听完这话之后,不禁连连点头: “当真是好极,好极!” “数月之前,我便在绿林同道当中听闻过你山东及时雨,郓城呼保义的赫赫威名。” “扶危济困,仁义传名,那可当真是好了不得的一条汉子。” “却没曾想今时今日,竟让我遇到真人了。”m.biqubao.com 那红甲汉子的话音刚落,便猛地屈身,对着宋江深施一礼: “小弟名为吕方,因平日里总喜欢扮那吕布为人,故人送绰号小温侯。” “刚刚听闻宋江哥哥,欲带领其他兄弟一起上那水泊梁山。” “却不知小弟可否有那个资格,与宋大哥同去?” 宋江咧嘴一笑,随即赶忙上前,一下子便扶住了跪在面前行大礼的吕方: “吕方兄弟,虽然咱们二人才第一次见面,可你这副快人快语的性子,以及那极其精湛的武艺。” “一下子便让我宋江心中,生了爱才之意。” “吕方兄弟如此武艺,想必到那水泊梁山之上,其头领晁盖哥哥,也必定会委以重用的。” “所以吕方兄弟,你也莫与我再说什么有没有资格这话了,直接与我同去便是。” 有了宋江的亲口允诺,这不禁就让吕方的心中兴奋至极。 原本像他们这种闯荡江湖的绿林好汉,单枪匹马行走于世,终究是孤单了些。 而且凡是遇到一些稍微大点的势力,还都得避让着走。 若是不然的话,没准小命都保不住。 可如若能让他们这些人,在此之后有了一个山头去依靠呢? 那么在此之后,再行走江湖之时,其各自胆气都会强上不少。 更何况那水泊梁山,近日以来连破朝廷数万大军。 凭借其声名威势,早已在偌大一个江湖当中,积攒了极高的声望。 但凡那些绿林好汉们,几乎就没有不向往的。 可是历来,那些较大的山头、山寨,其加入的规矩都极其之多。 如果没有心腹之人引荐的话,即便是单枪匹马前去拜会,人家也未必会收。 可是现在,却不一样了。 那宋江又是何人呢? 在江湖之上的名望之高,声誉之响。 怕是比之水泊梁山的现任大寨主托塔天王晁盖,都不遑多让。 有了这位大哥的亲自点头,那他再去水泊梁山,不只能顺利加入其中,更能取得一个较好的交椅座次。 这又怎能让吕方心中不喜? 就在吕方与宋江闲话这些的时候,站在一旁的郭胜,却也欲言又止了好几次。 可最终,却始终没有找到机会开口。 反倒是那宋江,在留意到了郭盛的这般表情之后,想都没想,便直接来了句: “却不知这位郭盛兄弟,又可否有那个意愿,与我们众位兄弟一同上水泊梁山呢?” “刚刚我观郭盛兄弟手上的武艺,比之那吕方而言可是旗鼓相当的。” “如果那水泊梁山,也能将郭盛兄弟一同招揽过去的话。” “其整体实力,必定会比之以往,高出了数筹不止。” 宋江的话音刚落,那郭盛便当即表示: “愿意,怎能不愿意?” “既然宋大哥都发话了,我这个当小弟的,又怎敢不给那个面子?” “在此之后,小弟愿充当宋江哥哥的一个马前卒。” “号令所至之处,无有不从!” 宋江仅仅只用自己的威望,以及三言两语,便说服那两位陆林好汉加入了水泊梁山。 如此本事,不仅也让宋江自己倍感骄傲与自豪。 而那公孙胜,眼见着这一路上英雄好汉越聚越多。 心中自然也是欢喜无限的。 眼看着此地,聚在水泊梁山,已然不足五十里了。 公孙胜的心中也估摸着,就算从此地到水泊梁山这一段路途之间,没能再让他们一行人等招揽到哪怕一位英雄好汉。 单就以他们这一行人等现在的规模来讲,也是绰绰有余了。 却也不知其余头领在下之后,于这段时间以来,又招揽到了多少英雄好汉呢? 公孙胜在心中胡思乱想的同时,他们这支队伍的脚步,却也没因此而落了下来。 眼看着距离那水泊梁山,仅有三十余里的路程了。 众人在经过一片小山坳的时候,去路却被一伙拦路的山贼阻住了。 为首的,则是四位身躯壮硕的汉子。 虽然单从外表来讲,几人之间的打扮几乎都没什么不同的,皆是清一色的黑衣劲装。 而那长相面容,却也平凡至极。 但是这几位打头的汉子手中,所持有的兵刃,却各不相同且极具特色。 左首第一个身材最高的汉子,手中持有的,却是一根长铁棍。 而居中的两位,则身形稍矮一些。 一人手持纯铁所铸的大长算盘,而另外一位则提着一根,长约一米五六的金刚铁笛。 至于站在最右面的那个汉子,手中所持之物虽然极为平常,但是拎着那东西作为兵刃的,却当真少见得很。 竟是一把,纯铁所铸的大铁锹! 而在这四人身后,还聚集着二三百的娄罗兵。 其声势,不可谓不大。 当公孙胜、宋江等人,看见这一幕的时候,心中也是好奇的紧。 不禁还反复纳闷儿道: 难道我们几人,就长得那般像富户人家的子弟吗? 怎么刚刚行至此处,便遇到劫道的了呢? 正当宋江、公孙胜二人,左思右想茫然不解之时。 便缓缓转头,看向了他们二人的身后。 在宋江、公孙胜二人后面,除了安道全、张顺等人之外,还有着好几辆的大马车。 而在那些马车之上,无一例外地,却都没坐什么人。 而是驮上了大批量的金银财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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