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他们兄弟二人,仅仅只是以白身入那水泊梁山,其必定不会受到山寨之中诸位大头领的重视。 而张顺在心思急转之下,立马便想到了一个多年前的好友。 那就是有着神医之称的,安道全! 按照张顺所述说出来的意思就是,既然水泊梁山不久就会与那朝廷官军,打上一场规模空前的大仗。 那么己方兵士伤亡,也是在所难免的。 如若他能以一己之力,为水泊梁山请来一位妙手回春的神医呢? 那么在双方开战之时,对于水泊梁山的兵员救助方面,绝对就是居功至伟般的存在。 对此说法,无论是宋江还是公孙胜,自然都是极其认可的。 宋江二人待张顺收拾完了生活物品之后,便一同与之踏上了前往建康府的路途。 由于着急赶路的原因,竟让他们三人错过了留宿之处。 可是,却也因祸得福,让他们三人在一处农家那里,结识到了另外一位唤作活闪婆的好汉。 这王定六,只生得面皮白皙,身材消瘦。 且走跳之时,速度极快。 所以便被旁人送了个,活闪婆的绰号。 当王定六听闻,宋江三人去往建康府请一位神医之后,便会折返回梁山之时。 心中顿时就起了追随之意。 话说他们这样的打渔人家,平日里能有几口饱饭吃就不错了。 在诸般贪官污吏的屡屡盘剥之下,若想将那生活过得好一些,根本就不可能。 正是因为王家六想明白了这一点,所以才会在心中,对那水泊梁山如此向往。 这会儿,既然有了江湖之上赫赫有名的及时雨为他引荐,那他在去梁山之时也没什么好顾忌的了。 于是,便随着宋江等人一起,前往了建康府。 要说这山东及时雨、郓城呼保义的名头大不大? 这自然是不用质疑的。 若是不然的话,先前所遇到的穆弘兄弟二人,及李俊等数位好汉,怎么没说几句话便纷纷跪倒于宋江的身前,以大哥相称了呢。 可若说宋江此人的名气到哪里都好使的话,那却也未必了。 就比如说在此之后,他们一行几人所遇到的那个安道全,就完全不吃宋江的那一套。 面对着此情此景,不仅宋江本人颇为尴尬,连带着站在他旁边的入云龙公孙胜,也颇为无奈。 原本这公孙胜还以为,他只要将水泊梁山三头领的名头搬出来,必然也会引来安道全的许多好感呢。 可让他们几人大失所望的是,当安道全听闻眼前站着的这位慈眉善目的青年道人,竟是那水泊梁山之上的水洼草寇之后。 顿时便被惊得,险些没落荒而逃。 如此这般,却也不是那安道全的心理素质极好。 着实是那浪里白条张顺手法极快,还没等安道全逃出门口儿呢,便先行将其硬生生的拽了回来。 宋江满心无奈地望着面前这位慈眉善目,面容白皙,胡须略显花白,满身绫罗绸缎的安道全。 一时之间,却也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经过了几番沟通,见那安道全仍然没有随他们一起上梁山的意思之后。 宋江便对着张顺,缓缓摆了摆手: “既然这安神医不愿与我们同往,那便任其自去吧。” 张顺见此情景,虽然内心之中焦急不已,但却也没任何办法。 这会儿,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安道全,犹如遇到了鬼魅一般,几个闪身便消失于街角处。 原本见闻此情景的公孙胜,都已经打算用过了今日晚饭,便返回揭阳镇了。 可这一路之上,一直都没怎么说过话的王定六,却在此刻,忽地提出了一个颇有建设性的想法来: “诸位哥哥,要小弟看来,凡是个人就必定有其心思薄弱之处。” “既有那心思薄弱之处,便不难劝其与我等共事。” “小弟在此之前,便并未为水泊梁山立得一份功劳。” “若今时今日,就随诸位哥哥们一同上梁山的话。” “那我的脸上,却也无光。” “既是如此,小弟便想在这件事上出一把力。” “却不知诸位哥哥们的意思是……” 宋江与公孙胜缓缓互望了一眼,随后便满脸不解的对其问了句: “兄弟,莫非在你的心中,已然有法子劝服那安道全回心转意,加入梁山了吗?” “若当真如此的话,还请兄弟莫要吊我等胃口了,赶紧说来。” 王定六面容慎重地缓缓摇了摇头: “诸位哥哥,虽是不曾,但我却能通过自身的本领,探查出那安道全的心里,都有哪些极为在乎之人,和极为在乎之事。” “如此一来,却能让咱们拉那安道全入伙儿,更添几分把握。” 宋江微微点头,轻叹了一声: “那好吧。” “兄弟你且去,万事小心。” 次日一早。 宋江等人还在客房当中吃饭呢,那王定六便满脸兴奋地折返回来。 并且,还将一件安道全身上的小秘密,缓缓道了出来。 那就是,莫看安道全平日里,一副有德名医的模样。 其实私底下,却也是一个极为贪财且好色的庸碌之人罢了。 至于安道全这么多年以来,所从病患手中捞取到的那些真金白银,他则是用了一部分购置了房产地契。 而另外一部分,则纷纷搭到了妓院当中,一名叫李巧奴的妓女身上。 日子久了,那安道全便对李巧奴越发的宠幸起来。 甚至都到了,言听计从的程度。 而当宋江几人听闻这个消息之后,那心思,顿时就活络了起来。 其中最先开口的,便是那浪里白条张顺了。 而此人接下来的那番言语,虽然听着颇为有效,但却也当真心狠手辣了些: “宋江哥哥,公孙道长。” “既是如此,咱们若想将其拽上水泊梁山,却也容易的多了。” “那厮不是喜欢房产地契吗,那我就与王定六兄弟,将那厮的房产、地契,统统偷取过来。” “那厮不是喜欢,那个叫李巧奴的女人吗?” “那我们兄弟二人,却也可以将其弄过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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