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问题,赵吉在此之前几乎就没有考虑过。 因为他在读原著的时候,打心眼儿里,一直都认为一件事是必然会发生的。 那就是,水泊梁山全伙在未来的某一天,必定会接受朝廷的招安,并且对朝廷、对他而言,皆都忠心耿耿。 可是现在呢? 那水泊梁山之上,却缺少了一个接受招安的必要因素。 那就是水泊梁山的第三任头领,有着及时雨之称的宋江,宋公明。 如果待到他日,朝廷真想招安水泊梁山之时,而那水泊梁山又因为没有宋公明的一力支持,进而断然不愿接受招安呢? 那即便赵吉本人身为大宋之主,估计那会儿,却也拿那伙梁山势力无可奈何了。 当赵吉想到这里的时候,不禁就感觉头痛,头痛至极。 原本在他看来毫无破绽的计划,可是经过柳檀馨这么一分析,居然漏洞百出。 这不由得便让赵吉的心中,既着恼又无奈。 柳檀馨看着赵吉此刻的沮丧表情,于心中却也挺心疼的。 于是便赶忙安慰道: “其实官家也不必想那么多,好在咱们现在,已经觉察到了在整件事当中,所存在的诸多不足之处了。” “接下来,只需咱们这些人一一完善咱们的计划,使咱们的计划在实施的过程当中,尽量天衣无缝一些那便好了。” “毕竟就算一个人再怎么厉害,却也终有失策的时候。” “想那三国时期的诸葛孔明,又是何等的聪明、睿智?” “可纵观其一生呢?” “却不是还有失街亭的时候嘛?” 赵吉听了柳檀馨的柔声劝慰之后,不禁心中也想开了不少。 眼看着这会儿夜色渐浓,好似已经深夜了。 于是赵吉便提出,今日就先议到这里。 待他日有时间的时候,再来商议这个问题。 对此,无论是柳檀馨还是种繁花姐妹,皆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来。 可种繁花姐妹刚刚从客位上起身,还没等对着主位上的柳檀馨拜别行礼呢。 那柳檀馨,便满脸含笑地从座位处走了过来。 当她来到种似锦身旁的时候,便看着面前这个俏生生的丫头,满是怜爱地伸出了双臂。 轻轻拉起了种似锦那双柔嫩的小手: “妹妹生的,当真是清秀可人得紧呐。” “我可真羡慕繁花,能有你这么一个俏丽清纯的妹妹。” 原本在那种似锦的心中,还对眼前这个自家姐夫的正宫娘娘,怀有些许敌视之意呢。 可是,经过了刚才的一些事情之后,这丫头便已然在心中,渐渐接受了柳檀馨的存在。 而此刻待,她们姐妹二人正欲离去之时,眼前这个女人又抛下身份,主动走上来与她搭话。 这不禁就把种似锦弄的,有些受宠若惊了: “小妹,小妹也仅仅只是一户普通人家的丫头罢了。” “又怎能有,怎能有皇后娘娘生得那般,天生丽质呢。” 柳檀馨淡然一笑,随后又轻轻一叹: “都快三十岁的人了,无论生的再怎么美貌,却也终究抵不过岁月相催呀。” “姐姐一看你这丫头生得那般可爱,便心中喜爱得紧。” “而这次,又是我们姐妹二人的初次见面。” “我这个做姐姐的,在此之前也没什么准备。” “要不,要不我就把手腕上的这只镯子,赠与妹妹算作见面礼吧。” 柳檀馨说着,便把那只镶嵌着十数颗翡翠宝珠的纯金镯子,从纤细白皙的手腕上缓缓拿了下来。 戴在了种似锦的手腕上。 柳檀馨的如此举动,不仅把种似锦弄愣了。 就连站在一旁的种繁花,也被柳檀馨的如此举动,弄得有些不知所措。 虽然她们姐妹二人,均都不识得这件宝贝。 可单从那用料做工方面便能瞧得出,这件宝贝的不俗之处。 至于这件宝贝,背后所隐含的意义与附加价值,那便更是无法估量了。 那种似锦,身为一个才满十七岁的小丫头。 对于这种极为精致的金银首饰,那当真是既喜欢又爱不释手。 可他却也知道,那无功不受禄的道理。 正当种似锦百般不舍的将那手镯,从手腕上拿下来,还没等出言拒绝呢。 立在旁边的种繁花,便当先开口了: “姐姐,这,这又如何使得?” “姐姐所带的这只镶嵌了宝珠的纯金镯子,一看就不是凡物。” “我这妹妹,又怎能受得起?” 种繁花还待再说,可是这时候,本已准备行出这里的赵吉,却突然从旁插了一嘴: “繁花呀,小妹。” “这个镶嵌了宝珠的纯金镯子,既然是檀馨想送给小妹的,那小妹便安心收下吧。” “再说了,你们姐妹二人也不是不知道,檀馨家里可是富可敌国呢。” “区区一支纯金镯子而已,她没说送出去一两只了,便是随意送出去十支八支的,都不会心疼的。” 种繁花一听赵吉这么说,虽然也觉得他言语之中甚为有理。 但却终究不好收柳檀馨如此这般贵重的礼物。 更何况那种似锦,又是她小妹。 其人又是什么性子,她是再清楚不过了。 倘若这次送她小妹的是一柄宝刀、宝剑的话,或许她那个小妹,还会时刻带在身上形影不离。 倘若仅仅只是一只金银首饰的话,怕是她的小妹戴够之后,便会随处乱扔了。 到了那时候,岂不是辜负了人家皇后娘娘的一番恩情? 可这时候,眼见着赵吉如此来说,种繁花却也不知该怎么反驳了。 正当种繁花的面上无比纠结之时,她那一对儿白嫩嫩的小手,就被赵吉无比轻柔地握在了手中。 随即上前一步,便稳稳地立在了种繁花的面前。 至此,他们二人已然贴的很近了。 毫不夸张的说,甚至就连对方火热的鼻息,都能彼此感觉到。 种繁花心中一慌,忽地想起旁边还有柳檀馨这么一个外人呢。 便不由得想向后退一步。 可赵吉却将手一环,直接便扣住了种繁花的细腻蛮腰。 “繁花呀,正所谓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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