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霞这时一眼认出了林雪,满是不屑的说道:“我道是哪位大人物来买房,原来是你这个连化妆品都买不起的穷酸林雪?” 没等林雪说话,她又是满脸鄙夷的说道:“林雪,知道这里的楼盘有多贵吗?就是把你卖了,也换不到一套房子,还想来买房,也不嫌聒噪!” “我还告诉你,我是这里的售楼经理,她田丽就是我手下的一条狗,我要她站着,她就不敢坐着!什么玩意,浪费我的时间!” 花霞说完,转身离开了。 这时的叶风接到了风云门总堂主薛贵的电话! “先生,今天昆仑城来了几样山珍,和海味,属下想请先生下午来吃饭,不知道先生有没有时间?” 叶风准许了薛贵的邀请之后,挂了电话! 刚刚走开的花霞,这时手机响了,一看是曾凡打来的,满脸欣喜接通了电话:“曾哥,怎么这么久都没来看我了,我好想你!” “这几天运气背,碰到一条疯狗,不过马上这条疯狗就得变成死狗,我已经在来的路上了,你不是要我给你买套房子吗?今天就买!” “嗯,谢谢曾哥了,曾哥今天一定是碰上大喜事了,可以和我分享一下吗?我也想沾沾先生的喜气!” “嘿嘿,还是你最懂我,没错,今天的确碰上了一件大喜事,告诉你,我几分钟之前接到了姑丈的电话,姑丈告诉我风云门门主来昆仑城了,而且今天下午会在昆仑最好的酒店昆仑苑给门主设宴宴请,姑丈要我去参加!” “曾哥,你说的风云门主,就是那个全世界有数万门徒的风云门吗?” …… 花霞和曾凡都在对风云门门主充满崇拜,为下午能见到门主心潮澎湃! 这时售楼部现场的林雪,看着田丽一脸心酸的说道:“田丽,要不我和晚晴姐姐说说,你别在这里上班了,跟着我一起去晚晴姐姐的公司上班?” 田丽微微摇头:“林雪,我的情况你知道,我没有文凭,买了十年房,我除了卖房之外,其他的什么都不会做!” “但是,你在这里,受了这么多委屈?” 林雪满是心酸的说道。 “现实就是这样,那一份工作不难呢?想想还有自己的家庭责任,也就释怀了,对了林雪,我继续给你们介绍房子!” 现场的叶风,看着擦掉泪水重新振作起来的田丽,耳边又回响起她刚刚说的话! 叶风眼前划出一抹对她,对生活的尊重,这时说道:“田丽,你们这楼盘里,有没有楼王?” 他在青州的时候,就给义妹买了一个楼盘的楼王房,面积五百多平! 听到叶风问出楼王房,田丽惊了片刻,连连点头:“叶先生,有的,就是这一栋,现在还剩下两套,每一套占地六百平,价格的话在一千五百万左右!” 没等惊讶一千五百万的林雪反应过来,叶风默默点头:“那就定了,买一套楼王房!” 林雪这时急忙说道:“叶风哥,要一千多万,太贵了,咱就买一套普通的住房就可以了!” 叶风微微摇头:“既然买了,就要买最好的!林雪妹妹别担心,一两千万的话,叶风哥还是能承受的!” 话落,叶风递给了田丽一张银行卡,说道:“田丽去办相关手续,然后刷卡,全款!” 听到叶风的话,看着他手里拿着的银行卡,田丽一脸羡慕的看着林雪,说道:“林雪,你好幸福!” 说完,她就带着叶风和林雪到了前台,签署买房的有关合同! 她带着林雪和叶风到的时候,花霞坐在售楼部经理的工位! 他看到田丽带了叶风和林雪到来,忙着给他们倒茶水,满是不屑,故意拉长腔调说道:“这里是工作的地方,不是阿猫阿狗来蹭吃蹭喝的地!” 田丽给叶风和林雪倒好了茶水,说道:“花经理,他们是我的客户,已经决定买房了。” “买房?” 花霞一声不屑:“就他们,怕是买个厕所都买不起吧?还买房?” “花经理,他们要买的是十一栋楼王房。” 田丽说完已经把准备好的合同拿到叶风面前,让他们签字。 听到田丽说出叶风和林雪买楼王房,花霞满脸愤怒:“你不知道楼王房多少钱吗?一千多万,他们有那么多钱吗?” “这是他们的银行卡,等财务部的人来了刷卡。” 田丽刚刚说完,就把叶风的银行卡给了到来的财务部人。 财务部人接过银行卡之后,就刷了起来。 也就在财务部刷卡之后,在场刚刚看不起叶风和林雪的花霞,突然间愣住了。 因为,叶风刚刚刷的银行卡,不仅刷了一千五百万,而且还报了余额,有上千亿。 这时的花霞,急忙抢过田丽手里的买房合同,说道:“田丽,他们的合同现在由我负责,你去忙其他的事。” 只要是干过买房的人都知道,一千五百万是个什么概念,就算以百分之一的抽成,那便是十多万。 没等田丽说话,叶风振声说道:“我的买房合同,只和田丽签,你要是想占她的合同,拿她的分成,这房子我不买了。” 听到叶风的话,花霞为了十多万提成,一脸卑微的说道:“那个这位大哥,刚刚都是误会了,我为刚刚对你们的不敬,表示郑重的道歉。” 叶风看着面前花霞伪善的嘴脸,一字一顿的说道:“别说是道歉,你就是下跪磕头都没用?” 这时的花霞突然就翻了脸:“不买就不买,你嚣张什么?” 叶风这时声音一冷:“经理,问你个问题,如果这楼盘的老板,知道你拒绝一个消费一千五百万的客户,你的老板会怎么做呢?就是这么巧,我刚好认识这里的老板瞿天成。” 花霞眼前划出一抹惊恐,顿时又说道:“你别以为有几个钱,就谁都认识了,我的老板瞿天成,就算是昆仑城的城主,想要见他,都未必能见得到?” 叶风龙眉一震:“是吗?刚好我认识瞿天成的朋友,就是城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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