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大小姐手里拿着手帕,搅动了半天才开口跟姐姐坦白。 “那天吃醉了酒,是无名送我回来的,那天晚上迷迷糊糊的,我做了不该做的事。” 陈家大小姐原本是贵女。 也是因为从来都不想要卷入到皇家中,所以并没有把自己当成皇家的女人。 之前之所以行事不顾及别人,也是为了迷惑其余的人,让自己不至于变成皇家的女人。 却怎么也都没有想到,时间长了,反倒是真的忘记了那些规矩和体统。 如今一念错。 陈家大小姐知道错已成,根本就没有办法挽回。 跟任何人都可以,可是这个人绝对不应该是喜欢姐姐的无名。 陈家大小姐跪在了地上,看着姐姐开口认错。 “我知道无名喜欢的人是姐姐,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跟姐姐抢夺什么,姐姐你能不能相信我?我那天只是喝醉了酒而已。” 陈家大小姐的心思实在让人有些摸不清楚头脑,只不过这话难免让人觉得诧异。 尤其是沈朝暮听完这话,简直都有些惊呆了。 真是弄不明白这小丫头心里面想的是什么,竟然能说出这种话来,也是让人匪夷所思。 什么叫做无名喜欢自己,便是自己的人? 小丫头是不是想的有点多? “你这小脑袋瓜里想的都是些什么?你真是让我刮目相看,知不知道你这话说出来会让多少人误会?你跟无名的事情我早就已经知道了。” 陈家大小姐有些不明白,诧异的摇了摇脑袋,不明白姐姐说这话的意思是什么。 “姐姐难道不生我的气吗?” 沈朝暮摸了摸陈家大小姐的小脑袋,有些叹气。 “无名是我弟弟,永远都是我弟弟,你若当真跟无名发生了什么事情,日后不管你们成了亦或者没成,那也是你们之间相不相爱,跟我没有关系。” 陈家大小姐不说话,看上去委屈巴巴的样子。 “你要知道一点,选男人呢,一定要选这个人是不是真的爱你,一切都要以你自己为主,你可知道?” 沈朝暮是过来人,心中有数的很。 无论如何,也不能让陈家大小姐的担心是从自己这里开始的。 这要是传出去,家里那个醋坛子只怕是要生气的。 这是绝对不行的。 绝不能让这件事情就这么误会下去。 “可是姐姐,你明明知道的,无名心里是喜欢你的。” 陈家大小姐认定的事情,根本就没有办法说清楚。 这还是一口一个无名喜欢,沈朝暮听着这话都有些头疼。 小丫头怎么这么固执呢? “无名那孩子在我眼里永远都是弟弟,他其实小时候日子过得并不开心,有一个不爱他的父亲,又没有母亲悉心教导,错把姐姐当成了所爱之人,这是每一个男孩子成长中都需要经历的一关,他只不过比别的男孩子成熟的晚了一些。” 陈家大小姐认真的听着这番话,现在也不确定姐姐说的究竟是不是真的。 “你这小丫头,情窦初开应当是上心了吧?若当真喜欢谁,记着不要错过,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很微妙,若是错过了就再也遇不到了。” 陈家大小姐现在也不确定自己的心。 只是知道,每次看到无名的时候,都会莫名其妙的有些心慌心跳。 之前也是不想跟姐姐这边起冲突,所以才一直压抑着自己心中的想法。 如今既然跟姐姐说清楚了,陈家大小姐第一次面对自己的心。 为什么会对无名产生了莫名其妙的好感呢? 或许是因为明明无名是讨厌她的,却能在自己喝醉酒之后,再烦自己也能平安的将她送回王府。 在马车上明明故意的掀开了帘子,想让所有人都看到自己这个帝都贵女喝醉酒的样子。 却在她脸上露出伤心神色的时候,还是会把帘子放下来。 哪怕她喝醉酒想要掀开帘子吹风,还是会尽可能的不再让她露脸。 哪怕讨厌她讨厌的不得了,却还是能在她下了马车想要离开,强行将她带回来。 就算被狠狠的咬了一口,再见到姐姐的时候,也没有开口告状。 女人的思想就是这样的奇妙,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什么时候会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一个人。 之前是不敢面对自己的心,如今有了姐姐的回答,陈家大小姐倒是可以正确的面对着自己的心。 “既然你已经想通了,那我就先回去了,你们之间要如何相处,那是你们自己的事情,不必思考其它。” 沈朝暮好不容易开导了陈家大小姐,一路上高高兴兴的回了桃花阁。 楚明渊已经买好了她爱吃的菜,早早就等着她回来。 “看来那丫头被你说通了。” 陈家大小姐想通了,接下来就好办很多。 若是真喜欢,到时候自然可以帮着一起撮合一下。 只要无名能够跟陈家大小姐在一起,楚明渊倒是愿意做任何事情。 如此也能少一个情敌,何乐而不为呢? 还能帮着陈家大小姐,让这丫头日后多多在媳妇面前说自己的好话。 这可真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 楚明渊想想都开心。 “你倒是挺喜欢这丫头和无名在一起的,男人的思想真是奇怪,如果没有无名,这丫头可是差一点就成为了你的太子妃。” 楚明渊一听这话,吓得后背都发凉。 自家媳妇这话是什么意思? 难道是在试探吗? “娇娇可不要胡说,本王从始至终心里就只有你一人,从来都没有别的女人,本王对你可是真心实意的,从没有在别的女人面前留情,你是知道的。” 沈朝暮撇了撇嘴,这话说的还真是那么笃定。 沈朝暮第一个目标拿起了旁边的大闸蟹,漫不经心的说了一句。 “沈梨雪真是可惜了,就应该让她活着,没准,你日后还能有一个怀念你说是不是?” 楚明渊的脸色当时就挺难看的,这女人为什么总喜欢就是重提? 明明都已经过去了,沈梨雪现在骨灰都有了,他总不至于怀念一个骨灰吧? 或许别的男人能做的出来,可他就不是那种人,好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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