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朝暮是个绝顶聪明之人,肯定会知道如今时间对不上。 若是一直隐瞒也会被怀疑,倒不如直接告诉沈朝暮。 她失去了一段时间的记忆,也不妨碍他们重新开始。 楚明渊甚至有一种想要帮着沈朝暮恢复记忆的想法。 毕竟失去记忆的沈朝暮和之前的沈朝暮差别实在是太大了,让楚明渊有些迷茫。 陈家小姐在楚明渊这里拿到了令牌,又转身去了桃花阁。 等来到桃花阁的时候,却看到了沈梨雪正在跟莫天心说话。 两个女人不知道在假山后面说什么,涂红娘之前对于莫天心并没有那么信任,陈家小姐就认定莫天心并不是什么好人。 如今这两个人凑到一起,想来也没什么好事。 “你们两个一个不允许随意出桃花阁,一个不允许随意进桃花阁,却隔着一堵墙在这儿说话,是想密谋什么吗?” 陈家小姐可不是个小心翼翼的性子。 想问什么直接就开口。 更何况背后有陈氏一族的支持,人家有这个本钱在这里放肆。 沈梨雪如今在桃花阁只能夹着尾巴做人,连涂红娘都不敢得罪,就更加不要说得罪了陈家小姐。 这女人风风火火的,万一要是让陈家小姐不痛快,日后她在桃花阁的日子肯定不好受。 “陈小姐说的这是什么话?我们不过是故人,遇见了说几句话而已,你怎么能如此揣测我们?” 莫天心跟沈梨雪并不一样,倒是可以回几句嘴。 更何况她早就已经看陈家小姐不顺眼了,这女人总是明目张胆的跟自己作对。 如今莫天心在王府那个地位,似乎不如以前了,楚明渊对她也没有那么好。 以至于整个王府内的人,好像都看人下菜碟。 莫天心跟沈梨雪倒是可以抱团取暖,两个女人还没等商量,结果就被陈家小姐发现了。 桃花阁守卫又森严,他们两个人想见一面简直难如登天。 “这是发生了什么事?陈小姐,我二妹妹可是不小心得罪了你?如果我二妹妹做错了什么,我替二妹妹给你道个歉,她年纪小,你千万不要跟二妹妹一般计较。” 陈家小姐意识到失忆的沈朝暮可真是一个温柔的傻子。 沈梨雪这样的人,一眼就能看得出这是一个典型的想要吸血又没有良心的人。 姐姐怎么还一口一个二妹妹,怎么失忆的姐姐这么愚蠢? “没什么,姐姐怎么这样说?我不过就是跟她们叙叙旧而已,不过这桃花阁有桃花阁的规矩,王爷已经吩咐了,不容许人随意外出,也不允许任何人随意进来,你们还是守着规矩,姐姐说对吗?” 沈朝暮现在对楚明渊的吩咐,那可是相当的听话。 若是说不允许任何人随意出入桃花阁,那是一定要听的。 “陈小姐说的是,二妹妹你就不要随意出桃花阁了。” 沈梨雪现在理亏,又不能轻易得罪人,就只能开口给陈家小姐道歉。 “陈小姐教训的是,我日后留在桃花阁,一定会谨言慎行,按照规矩行事。” 陈家小姐拉着沈朝暮的手就进了屋,欢欢喜喜的将所有人都拦在了门外。 “陈小姐,您或许不知道,我有一些记忆已经记不起来了。” 涂红娘也跟沈朝暮解释过了,因为躺的时间太长,有些记忆是断断续续的。 她并不反感陈家小姐,但也确实想不起来她们是如何认识的。 “没关系的姐姐,你不记着我也没关系,我会经常来看你,这样我们就认识啦,姐姐若是需要什么也尽管跟我说,楚明渊要是欺负你,你也可以跟我说。” 沈朝暮倒是很诧异,陈家小姐竟然可以直接叫王爷的大名,而且还是这样一个洒脱的性子。 她可真是厉害。 看样子,她甚至还敢直接去找王爷算账。 “王爷对我很好,陈小姐,你可千万别这样说。” 陈家小姐实在是看不惯沈朝暮唯唯诺诺的样子,明明同样都是一个人,怎么记不起来之后,这性格差异如此之大。 “姐姐,你只需要记着,任何时候都不要让自己受委屈,你觉得不舒服就应该拒绝。” 沈朝暮是懂非懂的点了点头,表示着自己知道了,只不过陈家小姐说的话,她并不认可。 王爷就是王爷,如今既然已经嫁给了他,那就应该听他的话,一切都以他为尊。 又怎么可能会听陈家小姐的话呢? 跟陈家小姐聊天聊了一下午,等到陈家小姐离开之后,沈朝暮就急急忙忙的想要去小厨房看看。 今天晚上楚明渊会来一起用晚膳,一定要精心准备。 涂红娘赶紧拦住了自家姑娘,看样子陈家小姐这一下午的时间,也没能好好劝一劝姑娘。 “姑娘就不必操心那些,陈家小姐闹腾了一下午,姑娘想来也是累了,您先坐在那儿休息一下,王爷想必一会就过来了。” 沈朝暮想要去厨房看看,却被涂红娘拒绝,还是有些不放心。 “那你去小厨房看一下,可千万别有什么差错。” 涂红娘摇了摇头,最终还是被自家姑娘逼着去了小厨房,倒是仔细检查了一下。 等回来的时候,就看到楚明渊已经在屋内,涂红娘就没有进去。 “本王下午有些事情,就没有过来看你。” 沈朝暮整个人显得很是拘束,甚至还站起来给楚明渊倒茶。 结果一个不小心竟然洒在了桌子上,想要用手去擦,又被烫伤了手,手忙脚乱之下又摔碎了茶杯。 楚明渊将人老老实实的按在了椅子上,叹息了一口气。 “娇娇,这些事情不需要你去做,你不必这般小心翼翼的讨好本王,本王不需要你这么精心的伺候。” 或许因为楚明渊说的话有些严肃,沈朝暮脸上顿时就出现了紧张的神色。 “王爷是不喜欢臣妾这样伺候吗?” 楚明渊捏了捏额头,实在是想不到,有一天他们两个人的相处,竟然也能这么紧张。 沈朝暮怎么失忆后,就变成这种唯唯诺诺,小心讨好的性格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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