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朝暮换了一身丫鬟的衣服,悄无声息来到她曾经住的院子。 凭借原主的记忆,拿出藏在墙中的盒子。 里面的东西,除却一些银票,碎银子,铜板,在就是不值钱的簪子,一些小东西。 “沈小姐!” 沈朝暮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手里的盒子也掉落在地上。 一抬头,就看到了太子楚明轩。 一个堂堂的太子,弯下腰,将盒子里的东西全部都捡了起来。 “这个,你还留着呢。” 沈朝暮歪着头,看着那个木制的簪子。 这簪子,有什么寓意吗? “这簪子,是当年本宫送给你的,其实,本宫在你大婚之后,一直都很后悔,为什么本宫会如此懦弱。” 太子楚明轩现在出现在她以前住的院子,两人,还说这么暧昧的话。 “太子殿下,我瞧着你身体不是很好,我先送你出去吧。” 哪里就那么巧,一出门看到楚明渊黑着脸,身边还跟着月七。 “原来,你急匆匆的要离开,是要私下见太子?” 他分明是误会了什么。 目光还盯着太子楚明轩手里的簪子。 “老八,本宫跟沈小姐的情谊,远比你想的更加深厚。” 我靠。 沈朝暮看了一眼太子,这大哥在这胡说八道什么呢? 这种话能乱说吗? 楚明渊本就暴躁,多疑,不相信她。 要是当真惹怒了他,难受的不还是她。 男人都爱面子,楚明渊又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人,怕是更得爱面子。 “是吗?” 楚明渊阴沉着,抬起眸子扫了一眼沈朝暮。 只见太子将那木簪子,直接递给了沈朝暮。 “沈小姐,今日能故地重游,本宫很是开心。” 沈朝暮觉得,这一幕,怎么这么像捉奸呢? 楚明渊竟然还会关注她的一举一动? 还是说,楚明渊其实一直都在暗地里监视她? “王爷,我有点饿了,我们先走吧。” 沈朝暮拽走了楚明渊,总感觉楚明渊怪怪的。 “放手,别用你碰过别人的手碰本王,脏死了。” 这该死的女人,碰了太子,她整个人也脏了。 “矫情什么?你碰了沈梨雪,我也没说什么啊?” 同样都是人,凭什么她得让着楚明渊? 就在这时候,沈国栋带着人缓缓走来,低眉顺眼道,“宸王殿下,您怎么在这里?我带着您入席吧!” 沈朝暮跟在身边,没得到沈国栋一个眼神的关心。 饭桌上。 沈朝暮自顾自吃着,懒得跟她们假惺惺做戏。 谁知道,一抬头,竟然看到了沈长乐。 沈长乐被打扮的好生艳丽,安排只服侍楚明渊。 “长乐,来,坐姐姐旁边。” 沈朝暮这一句话,沈国栋的计划泡汤了。 柳大夫人见此情况,不动声色,在沈国栋耳边,道,“侯爷不必心急,妾身都安顿妥了。” 沈国栋知道自己的大夫人办事一向周全。 沈朝暮有些不懂,她已经嫁给楚明渊,沈国栋又安排沈长乐勾引楚明渊,是为了什么? 对沈国栋的了解,他更应该喜欢太子才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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