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宁儿一脸的恨铁不成钢,“你怎么回事,连家中有几套房子都不记得?” “我说的老宅,就是位于五环的那套老破旧。有一次开车经过那里,你还告诉我,那个破房子是你爸买来增值用的,闲置多年却无人问津。” 经赵宁儿提醒,周安雅才恍然大悟,“原来你说的是那里啊。对,那是我们家名下的产业,有什么问题吗? 周家名下房产不少,多数都位于市中心黄金地段。 那套老宅子地势偏僻,又破又旧,周安雅早就把它忘到了脑后。 “是这样的。” 赵宁儿露出讨好的笑容,“前些天我做了错事惹凌云不高兴,他这阵子不爱理我,再这么耗下去,分手是迟早的。” “你也知道,要不是我们赵家与贺家是世交,凌云又非常听长辈的话,我和他也未必能走到一起去。” 赵宁儿倒追贺凌云,在姐妹圈中不是秘密。 别管使了什么手段,人最后被追到手就是事实。 周安雅状似认真地听着,心中却是连连冷笑。 上次在1908当众受辱一事,她心中一直耿耿于怀。 怪赵宁儿故意煽风点火,也怪贺凌云坐在一旁置之不理。 不管赵家还是贺家,都不是周安雅惹得起的,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当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赵宁儿又接着说:“为了缓和与凌云的关系,我想送他一份大礼,这份礼物,便是你们周家那幢老宅子。” 周安雅从思绪中回神,“我没听错吧,你要拿我家的房子去讨好你男朋友?” 赵宁儿连忙解释,“当然不可能白拿,市场价多少,你报个价,我一分钱也不会少给你。” 周安雅不是随便几句话就能被糊弄过去的傻子,总觉得赵宁儿话中有话。 “那套宅子年久失修,地段也很一般,你怎么想起用它做礼物去讨好贺凌云?” 赵宁儿咳了一声:“大家都是朋友,我也不瞒你。” “上次去找凌云的时候,不小心偷听到他与助理讲话,才得知他们公司有收购那套老宅的计划。” “据说白家也表现出相同的兴趣,凌云不想好友为难,直至今日也没有动作。” 周安雅听出了门道:“白七爷也对我家的老宅感兴趣?” 赵宁儿这才意识到自己言多必失,忙不迭拉回话题。 “他们那个阶层的人,就喜欢到处收集地皮。管他用得着还是用不着,人家钱多,收着玩呗。” “你们周家不同啊,当年购买这处房产,不就是为了保价升值。” “安雅,我好不容易求你一次,你可不能驳了我的面子。” “将来我顺利嫁进贺家,你必会成为我的首席伴娘。” 周安雅当然不可能被赵宁儿几句话所蛊惑。 “宁儿,地皮交易不是小事,何况我也没资格决定那套房的买卖权。” “这样吧,等我回家问过我爸,看他是什么意思,他如果没问题,我当然愿意卖你个人情。” 赵宁儿也知道这件事情急不得。 在房子没有到手之前,还要想办法对周安雅和颜悦色。 不远处传来一阵骚乱声,引得周安雅和赵宁儿朝那边投去八卦的目光。 姜印也没想到,与洛颜出门吃个午饭,也会遇到这种奇葩。 这个奇葩不是别人,正是当年顶替洛颜,并在洛家享了二十年荣华富贵的假千金洛姗姗。 姜印听洛颜提过一嘴,虽然认回亲生父母,彼此间相处得并不融洽。 不管洛姗姗有没有洛家的基因,都是被洛父洛母用心养育了二十年的女儿。 真假千金一事败露后,当年的涉事保姆吓得连夜逃跑。 念着多年的养育情份,洛父洛母舍不得将洛姗姗赶出家门。 并在认回洛颜后,当众宣布,洛姗姗就是洛家的第二个女儿,待遇与亲生女儿没有差别。 姜印并不意外洛家的决定,毕竟二十年的感情割舍不断。 她只是没想到,洛姗姗居然会是白莲花中的小奇葩,奇葩中的vip,vip中的战斗机。 就在刚刚,她与洛颜坐在一处正聊着闲话,一杯果汁凭空泼过来,泼得洛颜满身狼狈。 还没等姜印搞清情况,洛颜便起身冲过去,甩手抽了肇事者一耳光。 然后,肇事者就哭了。 哭得梨花带雨,好不委屈。 肇事者的哭声不但引来人群围观,还将她的准男伴也引过来。 男人不问青红皂白,对着洛颜便破口大骂:“洛颜,别给脸不要脸,你问问自己,这是第几次欺负姗姗了?” “别以为你是洛叔洛婶的亲女儿,我就不敢拿你怎么样。” “自从你厚着脸皮回到洛家,姗姗都被你欺负到什么地步了?” 男人将哭泣不止的洛姗姗护进怀中,声音也变得无比温柔。 “姗姗,快别哭了,是不是洛颜这个祸害又欺负你?别怕,有我陪着,她不敢对你怎么样。” 说完,又瞪向洛颜,“我要你立刻给姗姗道歉。” 姜印问洛颜,“这个叫得像驴似的傻叉是谁?” 洛颜不紧不慢地用餐巾纸擦拭着身上残留的饮料。 “高博文,洛家小姐没出生前,就与洛家订了娃娃亲。” 姜印多聪明的一个人,瞬间明白了洛颜的意思。 如果不是洛姗姗顶替了洛家小姐的位置,未来要嫁给这个傻叉的,就会变成洛小颜。 姜印一脸的心有余悸,“我可接受不了我姐妹的另一半是这种大脑和小脑同时有缺陷的二货。” 洛颜心情本来很坏,听到姜印的形容,忽然就被逗笑了。 “还说我嘴毒,你才是嘴毒界的始祖吧。” 两人旁若无人的聊着天,丝毫没将高博文和洛姗姗放在眼中。 那边,高博文还在破口大骂,“洛颜,我让你给姗姗道歉,你还站在那里等什么?” 洛颜飞了对方一记白眼,“本小姐没有与狗说话的兴致。” 高博文气疯了,“你说谁是狗?” 洛颜,“谁接茬谁是狗。” 高博文怒,“洛颜,你好大的胆子。” 洛姗姗抱住高博文,故作可怜道:“算了博文,洛颜讨厌我又不是一两天。她只是抽了我一记巴掌,算我这次占了便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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