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九章正牌女友! 女朋友? 秦风闻言,心中十分诧异。 他的确有女友,还不止一个。 除了已经怀上他孩子的未婚妻林晴歌之外,远在帝京的门阀宁家大小姐宁轻雪,自然也算。 这两个女人,如今都成了他无法割舍的存在。 但她们两个,都不知自己就是天下第一大势,龙门的少主,应该不会找到这里来的。 “究竟是谁?”秦风问道。 “这……” 祝小军搔了搔头,忽然就露出了十分怪异的表情。 “我还真说不好。要不……还是您亲自去见见她们吧,太多了!” 太多? 听到这话,秦风又是一愣。 这么说,听起来好像还不止一个?! 秦风不禁纳闷的想着,自己心爱的女子,充其量也就晴歌和轻雪,这么可能那么多人如此夸张?! 于是,他好奇地走了出去,想要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不过还是戴上了一副黄金面具。 那面具遮掩住了他的容貌,只露出一双深邃中透着英气的眼睛,显的十分具有神秘的气息。 只是一道目光,都拥有惊人的威仪。 …… 当秦风来到杜家大门外的时候,顿时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瞠目结舌。 只见杜家门外,人山人海!biqubao.com 足足上百个沪海市豪门世家的名媛小姐,全都聚集在了这里。 她们气质尊贵,妆容精致,打扮的花枝招展。 如此众多的年轻女子聚在一起,简直不要太热闹,看起来就像一片百花园,莺莺燕燕,斗艳争芳! 同时,还有一辆辆豪车,不断地往这边开过来。 更多的富家小姐,激动赶来! …… “这……” 秦风一下子惊呆了,完全被眼前这画面震撼了。 就在这时! “呀——快看,龙门少主出来了!” 不知是谁叫了一声。 霎时,原本就一片喧哗的人群,一下就炸了锅,变的更加热闹! 那些在场的名媛小姐见了戴着黄金面具,气势神秘的秦风,个个情绪激动,犹如粉丝见了偶像。 络绎不绝地扑了上来,眼神比太阳还要炙热,纷纷介绍自己的身份! “少主,我是沪海副城主的女儿,冯秋霜,我喜欢你!” “少主,我是船王夏家大小姐,夏沫沫,我崇拜你很久了!” “少主,我是沪海商会会长的千金钱玉玉,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单独见你一面,我希望你能娶我!” “……” 这些名媛小姐,个个眼神炙热,热情无比。 她们迫不及待地在秦风面前展露自己的美,纷纷向秦风当众表白,那场面热火朝天,火爆热闹到了极点。 同时,她们还带来了各式各样的礼物。 有些更夸张的,甚至还拉来了一车车嫁妆,直接当场求嫁! 场面堪比天王巨星的追星现场,简直令人咂舌! 而秦风瞬间被一片莺莺燕燕给淹没了,数不清的礼物,被强硬塞在他怀里,所有的女人都狂热的凑上来,拼命往他怀里钻,恨不得投怀送抱。 虽说英雄爱美人,可一下来这么多,而且还都上赶着往上扑,换了谁恐怕都抵挡不住! “保护少主!” 眼瞧着现场局势快要失控,祝小军赶紧一声令下,率领一帮龙门弟子冲了上去,拼命挡下那些大小姐。 秦风这才终于得以脱身! …… “祝小军!” 秦风有些汗颜地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少主,这也难怪!” 祝小军解释道:“昨日,您率领八十万龙门精锐,一举扫灭杜家,如今少主您自然就是新的沪海王!” “所以,各大豪门都派遣族中的名媛小姐过来见您,恐怕是想要结亲吧!” “原来如此!” 秦风这下才明白过来。 他还在奇怪,自己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么多“女朋友”,合着是他这个龙门少主,在沪海亮剑露威,铲除杜家,震慑了所有沪海豪门。 如此一来,这些豪门想要联姻,也是正常的。 毕竟,若能得到他这个龙门少主做女婿,可就有了泱泱龙门做靠山! 那还不是平步青云,飞黄腾达?! …… 祝小军说的的确没错,可事实上,在场这一大帮热情的豪门世家小姐,除了奉了族内命令来见龙门少主,还因为她们本来就仰慕龙门少主。 毕竟,像秦风这样有权有势的绝代英豪,大英雄,哪个女人会不动心呢? 女人们对他如此热情,趋之若鹜,自然也就不离奇了! …… 此时,人群外围。 “天呐!晴歌,我们来晚了,这么多人,咱们都挤不进去!” 江若琳望着眼前一片人潮,无奈地叹息了一声。 “哎,早知道,就不来了。”林晴歌无奈一笑。 之前,闺蜜江若琳突然打听到,那位神秘的龙门少主,此刻就在杜家大宅的消息。 于是,她就想着过来碰碰运气,见一见那位龙门少主,若是能讨好他,再巴结上的话…… 那可就太幸运了! 毕竟如今,龙门少主就是沪海的头号风云人物,所有人都想拉到这层关系。 林晴歌闲来无事,在闺蜜江若琳的劝说下,也来看看热闹。 可没想到,除了江若琳,好像整个沪海的豪门世家,都得到了这个消息。 这么多人都想去巴结龙门少主,这竞争压力,也太大了! …… 秦风这个龙门少主现身杜家的消息,闹的沸沸扬扬。 很快,更多从豪车里下来的名媛们,纷纷赶来,场面几乎失控! “哎呀!” 眨眼功夫,林晴歌和江若琳就被后来者们,给挤在了中央,走都走不脱。 林晴歌有些害怕,毕竟她肚里还怀着秦风的宝宝。 这种场合太危险了,万一有个什么闪失,后果不堪设想! “晴歌?” 而此时,远处的秦风,也意外地见到了被挤到人群里的林晴歌,眼神顿时紧张起来。 他生怕林晴歌动了胎气,有什么意外,正准备让祝小军去赶人。 就在这一片混乱之间! 突然,远处传来一声冷喝! “本小姐才是龙门少主的正牌女友,你们这些庸脂俗粉,还不够资格!” “给我退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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