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归来,接任龙门之主_第274章 小白脸?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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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七十四章小白脸?
  沪海市,乃是大夏的经济中心,地位超然,汇聚了无数跨国企业的总部,富豪云集,堪称是大夏版图上最亮眼的一颗星。
  就连沪海的富豪,和别处都不一样。
  真论财富,若其他地方的首富来到这儿,那都是弟弟,若是比一比资产,外地富豪恐怕都要羞愤的自杀!
  足可见,这沪海经济的恐怖发达程度。
  但,秦风却是例外。
  原本,他就是风云集团的总裁,在得到马氏集团的一半资产后,实力更是突飞猛进,一跃成了如今大夏前十的大财团。
  而他的私人账户上,还有欧阳门阀还的两千亿资金!
  这笔巨款,哪怕是放在沪海都很惊人,是个天文数字!
  ……
  傍晚时分,飞机降落在沪海机场。
  秦风和林晴歌,下了飞机。
  在机场门口,已经有人来接机了!
  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名叫江若琳。
  她是林晴歌大学时期的同学,室友闺蜜,关系十分要好。
  她穿着一身亮眼的晚礼服,戴着一顶时髦的帽子,妆容精致,容貌靓丽,看起来就像个洋气十足的摩登女郎,远远就朝林晴歌打招呼。
  “晴歌,这就是你同学?”秦风问道。
  “嗯!”
  林晴歌介绍道:“江若琳也是个富家大小姐呢,她父亲是个富商,家里有十几亿资产,在沪海也算是富豪了!”
  很快,二人和江若琳汇合了。
  “晴歌,好久不见!”
  江若琳和林晴歌拥抱了一下,昔日同学,久别重逢,免不了好一阵寒暄。
  “咦?”
  寒暄完了,江若琳才注意到林晴歌身边的秦风,于是好奇地问:“这是谁呀?”
  “秦风!”
  林晴歌笑着介绍道:“他是我老公!”
  “天啊?”
  江若琳夸张地掩嘴惊呼:“晴歌,你什么时候结婚的呀,怎么没有邀请我,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吧,咱们可是好姐妹呀!”
  “其实……我们还没办婚礼呢!”林晴歌笑着解释。
  “这样啊。”
  江若琳又仔细地上下打量了秦风一番,饶有兴趣地问:“在大学时,晴歌就是学校有名的大美人,还是大名鼎鼎的校花!”
  “能得到她的芳心,算你走运了!”
  “对了……晴歌能对你动芳心,你的身份应该很不凡吧,做什么工作的,家世如何?”
  听到这话,秦风开口回答道:“江小姐,幸会!我没什么家世,如今在战部任职!”
  听到这话,江若琳的脸色顿时变了一变,态度也冷了下来。
  这也不怪。
  沪海市可是经济之都,这里的人奉行的都是金钱之上,或多或少都有些拜金主义的风格。
  在战部当兵,一个月的薪水,才多少钱?
  而且,她看秦风如此年轻,怎么想也不可能是多高的职位,自然就有些看不起秦风了。
  “呵呵……这样啊。”
  江若琳皮笑肉不笑地敷衍了秦风一下,旋即把林晴歌拉到了一旁,忍不住和她说起了悄悄话。
  “姐妹!”
  江若琳瞧了秦风一眼,又收回视线,压低声音小声问:“当年我们几个都喜欢猜,猜优秀成什么样的男人,才能入你的眼。”
  “你就算不找个天潢贵胄,也该嫁个豪门世家的贵少爷吧?”
  “可你……这么看上这么个穷酸小子了?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在江若琳看来,当年在大学,林晴歌就是有名的美人,而且她家世也好,是东海林家的大小姐。
  怎么说,也该找个门当户对的吧?
  这叫秦风的小子,怎么看着就像个小白脸似的?
  林晴歌笑了,因为上学时她和江若琳的关系就很好,这么多年,她也早就已经习惯了江若琳的快人快语。
  所以,江若琳也不藏着掖着,还是喜欢说话直白。
  而林晴歌也没生气,不过她却解释道:“若琳,不是你想的那样。秦风并没你想的那么平庸,他的本事可不小!”
  “虽然一开始我也对他不感冒,甚至有些讨厌。可当我了解他以后,才知道他的好。”
  “现在,我很爱他!”
  “……”
  “哎,你傻不傻?”
  江若琳直摇头:“你人长的漂亮,家世又好,和他根本不配呀!你怕不是中了他甜言蜜语的陷阱了吧?”
  “一般这种男人,都只会说好话,什么长处都没有!”
  “我阅人无数,你就信我吧!可别被他骗了!”
  虽然江若琳说话有些不好听,可林晴歌知道她就是这样的人,说话向来都是如此。
  而且,若琳也是为了她好,她倒也并不怪罪,但她却为秦风说话。
  “若琳,你放心吧。我虽然阅人没你多,可我也不是个傻瓜。”
  “秦风是我自己挑的男人,在我眼里,他是这个世上最优秀的!除了他,没人能配得上我!”
  “……”
  听到这番真情的话,江若琳却频频摇头,一副无奈表情。
  她服了!
  恐怕林晴歌这个傻丫头,已经被这个叫秦风的小白脸,给哄的团团转了,谁怕是都劝不回来了!
  “哎,算了!”
  江若琳很无奈,随后又道:“半个月后就是百年校庆,但许多同学都是提前来的,恰好今晚有个精英同学会!”
  “我们一起去吧,把你老公也带上,顺便让他见见世面!”
  “好!”
  林晴歌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
  接着,江若琳去开车,秦风和林晴歌等她回来。
  “刚才,她拉着你说什么,神神秘秘的?”秦风好奇地问。
  “噗。”
  林晴歌忍不住笑了:“我闺蜜说,你看起来像个小白脸,让我离你远一点。”
  “小白脸!?”
  秦风愣了一下,整个人都凌乱了。
  他不过就是低调一下罢了,这还能让人误会?
  真是郁闷!
  ……
  就在这时!
  “轰轰轰!”
  一辆价值几百万的奔驰大G,开了过来。
  威猛霸气!
  江若琳降下车窗,邀请二人上车。
  一个美女开着大G,有着一种强烈的反差,倒也算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然后,江若琳带着二人,前往市中心的鸿艺会。
  那里,就是今晚精英同学会的举办地!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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