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归来,接任龙门之主_第226章 如火如荼的斗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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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二十六章如火如荼的斗医!
  “哼,小子,遇上我算你倒霉!”
  江南正骨王冷哼一声,大手一挥道:“来人,把后面骨折的病人请上来!”
  很快,一帮御医堂的弟子抬上来两个担架。
  两个病人都躺在上面,因为遭遇了一场十分惨烈的车祸,二人的腿都折断的十分严重,痛苦不堪,不住地喊疼。
  “说吧,你想怎么比?”秦风淡定地问道。
  “很简单!”
  正骨王傲然开口道:“这两个人的腿都骨折了,那就比谁能更快接好他们的骨头,用时最短的人胜!”
  “没问题!”
  秦风点了点头。
  正骨王也不耽搁,立刻走到其中一个病人面前,撸起袖子,立刻开始治疗。
  双手在病人的患处,不停地拍打揉按,手法娴熟,颇有妙处!
  而周围,一众御医堂弟子们,都惊呼起来。
  “天呐!是补天手!”
  “这可是正骨王的祖传拿手绝技,凭这个二十岁就驰名江南!”
  “据说,补天手是博百家之长,汇聚中医界诸路高深技法,加以融合改良后创出的一门接骨术!”
  “哪怕是粉碎性骨折,补天手都能治好,十分神奇!”
  “……”
  弟子们一阵惊呼,同时他们也都觉得秦风是输定了。
  毕竟,正骨王可是一上来,就拿出了祖传的看家本领!
  这小子没戏!
  “好了!”
  这时,正骨王站起身来,满脸傲然地道:“我已经接上了病人的骨头,而且,只用了五分钟!接下来,只需静养月余就能下地了,怎么样?”
  ……
  五分钟!
  众人一阵惊叹!
  如此短暂的时间,就把患者断成几截的骨头接好了。
  不愧是江南正骨王!
  “小子,到你了!”
  正骨王望向秦风,眼神挑衅,俨然以为自己必胜无疑!
  秦风却十分镇定,来到另一个病人面前,气势骤然一沉,随后出手!
  只见他犹如运功一般,五指化掌,携一股肉眼看不见的玄妙灵气,在患者的伤处拍打了下去!
  一下!
  两下!
  三下!
  那手法,十分神奇。
  轻柔似水般的力度,充满了仁慈的力量,极富节奏,从容不迫,甚至就像音乐家轻点琴键那般优雅!
  “好了!”
  第三下刚刚拍完,秦风站起身来,用手帕擦了擦手,云淡风轻。
  而身后,那病人却直接从担架爬了起来,立刻就能走路了!
  “哗!”
  一下子,全场炸锅!
  众人都惊呆了!
  正骨王用了五分钟就接上了病人的断骨,还要休养月余才能下地。
  可这秦风,竟然就拍了三下,只用了三秒,病人当场走路!
  这简直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
  “天啊!”
  正骨王大惊,仿佛是看出了什么,盯着秦风,骇然色变:“小子!你……你刚才施展的,可是菩萨手!?”
  “是啊。”
  秦风笑问:“怎么,想学啊?”
  “我……”
  正骨王瞬间语塞!
  菩萨手,那也是那位传奇医圣的无双绝技!
  据说只要学会菩萨手,甚至能公然从阎王手里抢人,神奇莫测,十分高深!
  “我输了!”
  正骨王大受打击,只能垂头丧气地退到了一旁,主动认输,自愧不如!
  其他御医也全都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心里十分震惊。
  真是令人惊讶,没想到这秦风年纪轻轻,居然能同时学会掌握那位传奇医圣的“太乙针和”和“菩萨手”这两大惊世绝技!
  天才!
  这得是天纵奇才啊!
  不愧是医圣看上的传人,这天赋太过惊人!
  ……
  “第二轮,谁和我比?”秦风问道。
  “小子,你别嚣张,让老夫来会会你!”
  随着一声厉喝,又一位老御医当场站了出来。
  百草王!
  他来自药理专家,祖祖辈辈都是医者,如今到他这里,已经传承了几百代!
  而这百草王,更是一个痴心药理的疯子。
  他曾经做过惊天之举——
  学神农氏,尝遍百草!
  也正是这番大胆的尝试和疯狂举动,才让他领悟到了药理的真谛。m.biqubao.com
  如今,论药理方面的学问,当之无愧大夏第一!
  “小子,听好了!”
  百草王扬起下巴,倨傲叫嚣。
  “这第二轮,比拼的是辨别药草!不过,简单的没意思,不如增加难度,把眼睛蒙起来,仅靠嗅觉各自辨别一百种,而且不容出错,小子,你行不行?!”
  “没问题!”
  秦风点了点头,应战!
  很快,弟子们将所有的药草都拿了出来,摆出了十几丈远!
  秦风和百草王,很快上场。
  “开始吧!”洛河图道。
  话音一落,秦风和百草王立刻开始辨别起来。
  这可是百草王最擅长的领域!
  他活了大半辈子,不会别的,尽研究草药了!
  哪怕仅凭味觉,也十拿九稳,而且识别的极快!
  然而,随着比赛的进行,惊人的一幕发生了——
  秦风也很快!
  比起百草王这个药理行家,他竟丝毫都不逊色,那识别速度和百草王难分伯仲,不分上下!
  无形的火药气,弥散开来!
  激烈的比试!
  ……
  很快,秦风和百草王都将前面的九十九种草药,全都说对了。
  唯独最后一种——
  “吉岭参!”
  “地阴参!”
  这最后一个,二人也是同样脱口而出。
  可秦风说的,是地阴参。
  这和百草王说的,和标准答案根本不一样!
  “哈哈!”
  “小子总算败了!”
  “这分明就是一棵吉岭参嘛!”
  “这小子,自以为有点本事就自负狷狂,这下打脸了吧!”
  “到底还是百草王,还是技高一筹!”
  “刚才他赢了正骨王,不过就是侥幸罢了!现在这才第二轮,就直接败了,就这还敢来踢馆,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众人顿时哄笑了起来,个个都是一脸幸灾乐祸看笑话的眼神。
  就连百草王也摘下眼罩,一脸得意,和秦风耀武扬威地说道:“小子,和老夫比,你小子的道行还差得远呢!”
  “还想踢馆?滚回去再练一百年吧!”
  ……
  “哼!”
  秦风却冷哼一声,道出一句惊天之言——
  “一群有眼无珠的东西!并非是我错了,错的,是你们的标准答案!”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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