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闭门羹! 龙门少主?! 听到这话,上官云清也有些激动。 她还以为是谁那么爱出风头,敢堂而皇之,住进这紫金壹号豪宅之中呢! 没想到……竟然是他! 之前,她就从侍女唐飞燕的口中,听说过龙门少主的英雄事迹。 年纪轻轻,就成了大夏第一地下组织的少主! 一声厉吼,就震退三千西漠狼牙军精锐! 就连西漠战神谢天狼,都被逼斩一臂,实力极可能比肩武侯! …… 上官云清这样的女人,超凡绝尘,一般的男人她自然不会放在眼里,极少有人能引起她的注意。 而她是慕强的,能让她感兴趣的男人,就必定要强过自己,而且还得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而那龙门少主,就十分非凡! 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见面的机会! “大小姐,您去哪儿?” 唐飞燕望着转身上山的上官云清问道。 “去拜会他!” 很快,上官云清来到那栋奢华的紫金壹号鎏金大门前,内心破天荒的有些期待。 随后,她抬手敲门。 “咚咚咚!” …… 屋里,听到敲门声的秦风来到门前。 他没有先开门。 而是透过大门的猫眼,向外面张望了一眼。 只见门外站着一位衣着华贵,气质清冷出尘,仿佛是高高在上的九天仙女般的绝色美人儿。 “怎么是她?!” 一眼认出的秦风,狐疑蹙眉。 之前,他已经明确当着上官云清的面表示,自己对她没有兴趣,而且公然提出退婚。 在云霄俱乐部,他也同样没有给上官云清的侍女唐飞燕好颜色。 难道是自己那番话,又得罪了这个女人。 因此,上门找麻烦来了? 就在秦风犹豫要不要开门时,隔门飘来上官云清动听的声音。 “龙门少主,打扰了,你在吗?” “我是帝京门阀上官家的大小姐,也住在紫金山庄,特来拜会!” …… 拜会? 龙门少主? 听到这话,秦风似乎明白了什么。 原来,这女人是不知从何处,听到了龙门少主入住紫金壹号的消息,因此,大晚上过来拜会的。 更巧的是,这女人竟也住在这里。 “咳咳!” 秦风也不开门,轻咳一声,换了一副音色,隔门问她:“有什么事?” “是这样。” 上官云清又道:“我们如今做了邻居,也算是缘分,我曾听说过你一吼逼退三千人的事迹,久仰大名,仰慕不已,不知可否一见?” 一门之隔,秦风冷哼了一声。 她面对自己,就是一副冷傲到高不可攀的样子,不屑一顾,仿佛是个凡人不可亵渎触及的仙女。 可面对“龙门少主”这样的少年豪杰,她却反而主动登门。 看来,像上官云清这样的女人,只有比他强大的男人,才能把她收拾的本本分分,服服帖帖。 不过,虽只是一门之隔,恐怕这女人还不知道,她此刻想要拜会的“龙门少主”,其实就是她一直看不起的未婚夫吧? 秦风心知肚明,不点破,却也不开门,只是冷冷地回了一句。 “很晚了,改天吧,请回!” 但,上官云清显然不想那么容易放弃,继续道:“龙门少主,我真的很想拜会你,你不是还没有休息吗?而且……我也很想和你切磋武艺。” “不好意思!” 可还没等她说完,秦风就打断了她,语气冷淡。 “我是你的邻居,但不是你的陪练!想切磋武艺,找别人吧,慢走不送!” 说完,秦风为了打发她,还故意关掉了开关。 “啪嗒!” 顿时,紫金壹号别墅所有的辉煌灯火,都瞬间熄灭。 …… 门外。 上官云清望着眼前黑漆漆的别墅,吃了个闭门羹,表情变的有些微妙。 既有些气馁,又有些羞怒,甚至又有几分憧憬。 复杂的情绪。 想来,她上官云清是帝京门阀上官家的大小姐,金枝玉叶,年纪轻轻,就已是半步武侯! 论棋艺,如今就连棋圣都只能和她平分秋色,打个平手! 而且,还是身怀绝世医术,宫里十个老御医,争抢着给她当师傅! 天之娇女,绝世无双! 而且,她还是出了名的帝京第一美人! 平日里,成千上万的帝京豪门权贵子弟,恨不得给她跪下舔鞋子上的灰。 可她从不正眼瞧上一下。 可没想到,今天她居然在一个男人面前,吃了闭门羹。 这是从未有过的事! 无奈之下,上官云清只能留下一张电话号码,期望的等待联系。 …… 在回别墅的路上,唐飞燕还是一阵气闷,为她打抱不平。 “切!” “这龙门少主,未免有些太傲了!” “大小姐您亲自屈尊去拜会,可他居然连门都不开,真是不识好歹!” “哼,他有什么了不起的!” 上官云清没说话。 虽然今晚被这样拒之门外,的确让她有些愠怒与挫败,可这反而引起了她的征服欲! 如果这龙门少主像其他豪门子弟那样,对她巴结跪舔,她也不会在乎。 可这龙门少主,却比她所想的要有个性的多,倒也令人欣赏。 罢了! 英雄惜英雄! 而且,既然现在成了邻居,就一定有见面的机会! …… 翌日。 上官云清吩咐唐飞燕开车,前往云家。 一早,她就接到了帝京云家少爷云飞扬打来的电话,说久仰她出神入化的高超医术,想请她去为自己爷爷云老先生治病。 念云老先生乃大夏肱股,她自然要赏个脸。 半小时后,她到了云家。 少爷云飞扬亲自迎接她进门,还嘱托她一定要救救自己的爷爷。 她见到了床上的云老,很快就发现云老体内的弹片,已经令他的心脏恶化,性命都危在旦夕。 如果手术的话,九死一生,凶多吉少! 连她也不敢轻易动手。 “收下吧!” 上官云清将一瓶丹药送给云家人:“云老的病,我也无能为力,但凭着丹药,可续他三月性命。想要治好,只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云飞扬等人立刻追问。 “除非,是找到传说中的医圣!”上官云清回答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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