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非要我装逼! 秦风的声音不响,却像一道惊雷,在包厢内炸开。 所有人都惊呆了,毕竟在他们眼中,秦风只是个刚出狱的吊丝,哪有钱去买8000万的豪宅? “小子,说你胖你还喘上了?待会我女友小雯来了,立刻就戳破你的谎言!”孙伟冷冷威胁。 秦风却耸了耸肩,心中无奈。 为何他说了实话,却没人信呢? 这时,刘易阳又望着他,继续挑衅:“秦风,穷不可怕,但撒谎就是你的不对了!你坐过牢,又没房没钱,还满嘴跑火车,这哪里找得到女友啊?” “不过,我有个远房亲戚是傻子,今年40多岁了,其他条件倒是不错,要不然介绍你们认识一下?” 他故意这么说,就是为了恶心人。 秦风眸中闪过一抹寒芒,怒火被彻底点燃,正准备动手教训一下这家伙。 但,蒋梦瑶却提前一步,娇叱道:“刘易阳,不准你这么侮辱秦风!在我心中,秦风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别人不喜欢他,我喜欢!我愿意给他当女朋友!” …… 听到这话,在场的那些男同学,全都恶狠狠瞪着秦风,心中羡慕嫉妒恨。 而刘易阳更是气得直哆嗦,脸色比吃了屎还难看。 要知道,蒋梦瑶可是公认的班花,以她的姿色,多得是有钱人愿意娶她! 刘易阳追求了很久,送了许多礼物,却还是惨遭拒绝。 谁知现在,她竟然青睐于一个刚出狱的吊丝! 但蒋梦瑶那么说,并非出于冲动,而是真心诚意的。 之前在林氏集团,她差点被林强糟蹋,是秦风挺身而出救了她,后来秦风又被提拔成为项目部经理,前途无量,再加上他住在盘龙山庄…… 这让蒋梦瑶觉得,或许秦风就是自己的真命天子,所以她才借着这机会,大胆表白! “抱歉!” 谁知下一刻,秦风却露出苦笑:“梦瑶,谢谢你的喜欢,但请恕我不能接受!其实,我已经有了未婚妻!” “什么?!” 蒋梦瑶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她没想到自己会被拒绝,但又不甘心地追问:“秦风,你未婚妻是谁,难道我比不上她么?” 秦风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我未婚妻,叫林晴歌!” “这个名字,似乎有点耳熟?” 蒋梦瑶皱了皱眉,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猛地睁大眼睛问道:“秦风,你未婚妻,怎么和林氏集团总裁同名啊?” “不是同名,就是她本人!”秦风解释道。 ……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 “臭小子,你这个牛逼吹得也太离谱了,真当我们大家是傻子么?” “就是!人家林晴歌小姐,可是东海第一美女,还是林氏集团的总裁,这家皇朝大酒店就是她的产业!” “而你,就是个坐过牢的吊丝!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癞蛤蟆也想吃天鹅肉?” 各式各样的嘲讽声,响彻全场。 刘易阳更是盯着他,故意用上了激将法。 “秦风,有种你就打电话,把你未婚妻喊来!” “如果林小姐真来了,那本少给你下跪,磕三个响头!但如果你没那个本事,就要向本少磕头谢罪!” “怎么,你不说话,难道是怕了么?!” 刘易阳语气强硬,咄咄逼人。 秦风挑了挑眉,没想到刘易阳如此作死,冷笑开口:“行,我答应这个赌约了!既然你们不信,非要我装逼,那我就给大家装一个!” 说完,秦风掏出了手机,拨通林晴歌的电话。 “嘟……嘟……嘟……” 一连窜的等待音。 秦风心中还真有些忐忑,万一林晴歌不接电话,那真的尴尬了。 好在没过几秒,电话那头,传来了一道清脆清冷的声音:“什么事?” “晴歌,今天是我同学聚会,就在皇朝大酒店三楼的包厢!你能来么,我想把你介绍给同学!”秦风主动邀请。 “行,我立刻过来,不过需要点时间!”林晴歌一口答应。 自从秦风为林家引荐了李市首,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更进一步。 而且她还说,若是秦风能在奶奶的寿宴上争光,就允许他睡到床上,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也是迟早的事情! 挂断电话后,秦风又望向刘易阳等人,开口道::“晴歌马上就来,等着吧!” “哼,还装的挺像回事!”刘易阳一脸不信。 孙伟也跟着帮腔:“秦风,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的小花招!刚才,你恐怕根本没打电话,就是在装腔作势,想要拖延时间!最多等到晚上10点,如果那时候林小姐还没来,那你就要给刘少磕头谢罪!” “好,一言为定!” 秦风点了点头,露出胸有成竹的笑容。 “行了,大家都落座吧,咱们边吃边等!”刘易阳说道。 …… 接下来,服务员上了一道道美味佳肴,推杯换盏,觥筹交错。 蒋梦瑶的情绪却有些低落,悄悄说道:“秦风,你刚才不该逞能的,刘易阳可是个狠角色,不会轻易放过你!要不然,你找机会去上厕所,然后偷偷溜走吧!” “我没有撒谎,待会你就知道了!”秦风淡淡说道。 “哎……” 蒋梦瑶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有开口,她觉得秦风太过自负,就算待会被刘易阳收拾,自己也没法管了! “蹬!蹬!蹬!” 就在这时,包厢外路过了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正是负责酒店日常工作的王经理。 突然,王经理的余光,看到了包厢中的秦风,顿时一惊。 他可知道秦风的身份,是林国涛的女婿,也算是皇朝大酒店的幕后老板。 “来人!” 王经理立刻叫来几个服务员,郑重吩咐道:“这间包厢,有一位重量级的贵宾!快,立刻把珍藏的几瓶拉菲送过去!” “是!” 服务员还是第一次见王经理如此重视,立刻点头。 …… 很快,服务员拿着几瓶包装精美的红酒,走进包厢。 “各位,这是我们经理送的82年拉菲,每一瓶价值8万元,希望大家喜欢!” “而且经理说了,有位重量级贵宾在这间包厢,令我们酒店蓬荜生辉!” “待会儿,经理会亲自过来,向那位重量级贵宾敬酒!”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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