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同学聚会! 说到最后,赵嫣然的俏脸上,飞上了一抹娇羞红霞。 起初,她的确有些看不上秦风,觉得他是个骗子! 但现在,秦风非但治好了她爷爷,还是医圣传人,这也配得上她赵家了! “嫣然,你说什么胡话呢?秦风可是我好闺蜜……林晴歌的未婚夫!” 宁轻雪一下子着急了,暗暗吃醋起来。 如今她已经认定,秦风就是外公口中的那个“真命天子”,又怎会平白多一个竞争对手? “什么?” 赵嫣然也大吃一惊。 要知道,林晴歌可是东海第一美女,论容貌堪称国色天香,就算她也略逊一筹。 “赵小姐,” 这时,秦风开口道:“我救你爷爷,并非贪图报酬,只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骗子!况且现在,赵老已经将赤霄剑赠予我,这份礼物弥足珍贵,就不需要其他了!” “那好吧……” 赵嫣然有些失落,突然又想起了什么:“对了!下个月,是我的生日,我会举办一场派对,到时候你能来么?” “没问题!” 秦风点头答应,又和赵老、华仲景等人告别,随后带着宁轻雪离开。 别墅内。 “哎……” 赵老突然叹了口气,感慨道:“秦先生真乃盖世天骄!嫣然,你身边的那些追求者,虽然不乏世家子弟,但全部加起来,都不及秦先生!只可惜,他已经有了未婚妻!” 听到这话,赵嫣然好奇问道:“爷爷,他哪有那么厉害,就因为是医圣的弟子?” “不!” 赵老摇了摇头,解释起来:“不光是医术,他还得到了赤霄剑的认可,这可是帝道之剑,唯有皇者方能持之!” “我有一种预感,秦先生是一条蛰伏的神龙,用不了多久,就能一飞冲天!甚至成为我赵家,都要仰望的存在!” “嫣然,下个月你过生日,一定要好好操办,争取赢得秦先生的好感!” …… 第二天是周末,秦风没去林氏集团上班,而是来到了盘龙山庄,看望小妹秦若惜。 在他的精心照顾之下,秦若惜的身体,已经恢复了七七八八,很快就能重新回归大学生活。 “叮铃铃!” 突然,电话响了,传来了老同学蒋梦瑶甜甜的声音。 “秦风,同学聚会定在今晚6点!我开车来接你吧,你住在哪?” 听到这话,秦风这才想起来,之前她说班长刘易阳一直死缠烂打,所以让他去当个挡箭牌。 “那你到盘龙山庄的门口吧!”秦风说道。 “什么?” 电话那头,蒋梦瑶大吃一惊。 毕竟,盘龙山庄可是东海市最高档的别墅区,住户非富即贵。 但她转念一想,也许秦风是在盘龙山庄兼职当保安,所以也没有多问。 半小时后。 蒋梦瑶开着一辆十几万的国产车,来到了小区门口。 今天,她特地打扮了一番,白色雪纺长裙,勾勒出曼妙身材,精致的容颜略施粉黛,脖颈间还戴着一条项链,回头率十足。 “哇!这盘龙山庄,可是东海最顶尖的豪宅区,我还是第一次来呢!” “据说上个月,还卖掉了一套8000万的楼王!不知道这辈子,有没有机会见识一下!” 蒋梦瑶心生向往,发出了感叹。 “这个简单!” 秦风笑着说道:“那栋楼王是我买的,你想要参观的话,随时欢迎!” 听到这话,蒋梦瑶先是一愣,过了几秒才捧腹大笑起来:“哈哈哈……秦风,没想到几年不见,你变得这么幽默了!” “但这些话,跟我说说就行了,待会在同学聚会上,还是低调一点好,否则会被大家笑话的!” 秦风皱了皱眉,知道她不相信自己,但也没有过多解释,开口道:“梦瑶,时间不早,我们出发吧!” “等等!” 突然,蒋梦瑶掏出一块做工精美的手帕,递给了他:“秦风,之前在林氏集团,我差点被林强侵犯,多亏了你……这是送你的谢礼!我自己绣的,可不许嫌弃啊!” “当然不会嫌弃,这礼物我很喜欢!” 秦风收下手帕,没想到蒋梦瑶看上去娇滴滴的,其实是个心灵手巧的女孩。 …… 很快,蒋梦瑶发动汽车,一路前行,最终抵达了皇朝大酒店。 “咦?同学聚会在这儿举办?” 秦风挑了挑眉,有些意外。 “嗯!”蒋梦瑶解释起来:“这可是东海市最高档的五星酒店,据说是豪门林家的产业,我们这些老百姓可消费不起!” “不过,班长刘易阳最近发达了,想要显摆一下,所以今晚的消费由他来买单,咱们也能吃一顿大餐!” “对了,你应该是第一次来皇朝大酒店吧?” 面对这个问题,秦风哑然失笑。 当初,岳父林国涛可是直接将这酒店送给他,作为女儿林晴歌的嫁妆。 不过,秦风也只是借用了一个月,在打脸秦天翔之后,就将酒店归还。 就算如此,酒店的一众高层还是知道他的身份,尊敬有加。 “叮铃铃!” 突然,秦风的手机又响了,这次竟是地产大亨杨万山打来的,之前秦风曾为他治病,他送了价值五亿的西山坡地契,两人因此结缘。 “杨总,怎么了?”秦风问道。 “秦先生,有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电话里说不清楚!您现在方便么,可否面谈?”杨万山语气急切。 “我在皇朝大酒店,准备参加同学聚会!”秦风回答。 “行,那我过来找你,待会见!”杨万山匆忙挂断电话。 秦风心中却好奇起来,不知是什么事,能让这位地产大亨如此慌张。 …… 几分钟后。 酒店三楼的包厢,已经有二十几个同学到了,三五成群地凑在一起聊天。 “蹬蹬蹬!” 秦风和蒋梦瑶走了进去,两人的到来,顿时吸引了全场的注意力。 “哎呦!蒋大班花,好久不见,你又漂亮了!” “不过,你怎么跟秦风一起来?你难道不知道,这小子坐过牢,是个有案底的危险分子么?” “就是!据说他是因为强尖罪,被抓进去的!像这种败类,根本不配来参加同学聚会,咱们也没邀请他吧?” “这种不请自来的家伙,还是快滚出去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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