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救命恩人是谁? 林晴歌发出声嘶力竭的求救,宛若杜鹃啼血! “小娘们,还挺倔的!” 朱大昌立刻冲过去,强行夺走她的手机,狠狠摔在地上。 “砰!” 手机顿时四分五裂,摔了个稀巴烂。 完了! 林晴歌芳心一沉,她还来不及说出自己的地址,就算秦风知道她遇到危险,也没地方找! 再加上被下了药,四肢乏力动弹不得,根本逃不出朱大昌的魔爪! 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 另一边,盘龙山庄。 秦风正陪着小妹秦若惜,突然接到了这求救电话,顿时怒不可遏,体内爆发出滔天杀气。 虽然他和林晴歌的感情,并不算多深,但她毕竟是自己的未婚妻,还为了他拒绝了陈子玉的求爱…… 下一刻,他立刻打电话给方二爷,以龙门少主的身份命令道: “替我定位一个手机的位置!立刻!马上!” “遵命!” 很快,方二爷回电道:“少主,这部手机,目前在天元大酒店的顶楼包厢!” 得到消息,秦风即刻出发,马不停蹄赶往目的地。 原本半小时的路程,他只用了10分钟就到了! …… 而在包厢内,林晴歌依旧躺倒在地,修长洁白的玉腿暴露在空气中,没有丝毫赘肉,当腿模都绰绰有余。 “啧啧,太美了!” 朱大昌眼睛泛光,狂吞口水,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单反相机。 他是个摄影爱好者,喜欢拍各式各样的美女,而对于林晴歌这个东海第一美女,早就垂涎欲滴。 而现在,他将林晴歌视为囊中物,也并不着急享用,反正漫漫长夜,还有很多时间! “林大美女,你的衣服太碍事了!” 朱大昌走上前来,伸手想要解开她衬衫的纽扣,甚至企图触及那傲人之处。 而此刻,药效彻底发作,林晴歌的意识都开始模糊,大脑一片混沌,也无法抵挡他的咸猪手。 千钧一发之际! “砰!!” 伴随着一道巨响,包厢的门,被硬生生踹开。 “是谁?” 朱大昌吓了一跳,又惊又怒,他明明已经吩咐服务员,不准任何人闯入这包厢,这是怎么回事? “蹬蹬蹬!” 下一刻,秦风杀气腾腾走进包厢,将已经昏迷过去的林晴歌抱了起来,确认她衣服完整尚未受到侵犯,这才舒了一口气。 旋即,他眼神锐利盯着朱大昌,冷冷说道:“竟敢用这种卑鄙手段,对付我秦风的未婚妻,罪不可赦!说吧,你想怎么死?!” 字里行间,满是毫不掩饰的杀意。 但,朱大昌非但不惧,还一副嚣张的样子。 “臭小子,我听说过你,你就是那个废了齐家兄妹的秦风吧?” “林家被追偿5亿贷款,也是受你牵累,你可真是个扫把星啊!” “而且,本行长看上你未婚妻,是她的荣幸才对!识相的话,就立刻跪下磕三个响头,乖乖把林晴歌献出来,让老子爽一下,否则——” “啪!!” 他话还没说完,秦风一个巴掌,狠狠抽了过去。 “啊啊啊!” 朱大昌发出惨叫,肥硕的身子就像断了线的风筝,飞出七八米,半边脸都塌陷下去,鲜血淋漓。 “你……你竟然敢打我?知不知道,这天元大酒店,可是本行长的地盘!保安呢,快点过来,打死这个臭小子!” 话音刚落,十几个手持电棍的保安,冲进了包厢,将秦风包围起来。 “竟敢坏了朱行长的好事,真是不知死活!” “臭小子,立刻下跪求饶,否则打断你的狗腿!” “愣着干什么,快点跪下啊!” …… 面对威胁,秦风眼神蓦然一寒,透露出刺骨锋芒,正准备大打出手。 “蹬蹬蹬蹬蹬!!” 突然,一阵密集的脚步声,宛若地动山摇。 足足上百个黑衣大汉,涌入了包厢! 而为首带头之人,长相凶狠,鹰顾狼视,一看就是个狠角色。 “方二爷,您怎么来了?” 朱大昌十分意外,眼皮狂跳,生出不祥预感。 下一刻,方二爷走到秦风的跟前,鞠躬行礼:“属下拜见少主!” “嗯,你来了!” 秦风脸色不变,在赶来天元大酒店的路上,也同时吩咐方二爷,叫他带着手下过来。 少……少主? 听到这个称呼,朱大昌却吓破了胆,那张肥脸上满是冷汗。 要知道,方二爷可是地下枭雄,也是龙门东海分部的负责人! 那这么一来,秦风岂不是传说中的龙门少主? “扑通!” 朱大昌知道自己捅了天大娄子,双膝一软跪倒在地,痛哭流涕。 “呜呜呜……少主大人,是我鬼迷心窍,被猪油蒙了心!” “求求您高抬贵手,饶我一次,把我当跟屁放了吧!” “那5亿贷款,我绝对不会再向林家追讨,从今往后,我就是您的一条狗,让我往东不敢往西!!” 朱大昌为了活命,拼命求饶。 秦风居高临下望着他,眼神漠然,冲着方二爷说道:“把他拖出去!我不想在东海市,再见到这个肥猪!” 一句话,就宣判了朱大昌的死刑! 胆敢亵渎他的女人,就是这个下场! “少主,我会处理干净的!” 方二爷挥了挥手,身后立刻有人将朱大昌拖出去。 “行了,你们回去吧!记住——今夜的事情,不准向任何人透露!”秦风吩咐道。 “是!”方二爷点头,对秦风的话奉若圣旨。 …… 接着,秦风抱起了林晴歌软玉温香的娇躯,开车回到了林家别墅。 一走进客厅,恰好碰到了丈母娘庄秀琴出来倒水。 “这么晚了,怎么才回来啊?”庄秀琴忍不住埋怨道。 “庄阿姨,晴歌被朱行长下了药,昏迷不醒,差点失去了清白!还好我去的及时,把她救了回来!”秦风解释了一下。 “什么?” 庄秀琴大惊失色,劈头盖脸一顿骂:“秦风,要不是你这扫把星,得罪了齐家,我闺女怎么会遇到危险?她怎么昏过去了,不会有生命危险吧?” “没有大碍,休息一夜便可!”秦风说道。 “去去去!今天你滚去客房,我陪着闺女睡!”庄秀琴语气不善。 秦风无奈耸了耸肩,只能走进了客房。 …… 第二天清晨,阳光照进了主卧。 林晴歌张开了美眸,醒了过来,发现自己躺在家中,不由松了口气,但心中有些好奇。 她的记忆,还停留在昨夜的酒店包厢,之后发生了什么却完全不知道。 朦胧中,似乎有个男子闯了进来,救她于危难之中! 但那个英雄,到底是谁呢? “砰!” 就在这时,庄秀琴推开门走了进来,大喊道:“晴歌,快起来,你的救命恩人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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