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太乙针,菩萨手,阎王都要抖三抖! 秦风立刻掏出十几根银针,手腕一抖。 “咻!咻!咻!” 那些银针激射而出,宛若天女散花,却又精准无比,刺入秦若惜的各大穴位。 随后,秦风伸手在那些银针上,轻弹起来,指法非常轻柔,犹如钢琴家在弹奏优美的乐章。 “这……这是传说中的太乙神针、还有菩萨手?!” 吴院长睁大了双眼,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 “吴院长,这是什么意思?” 宁轻雪见他如此惊讶,心中也十分好奇起来。 “宁大小姐,您有所不知,在中医界流传着一个顺口溜——太乙针,菩萨手,阎王都要抖三抖!” “此乃传说中的绝技,有着起死回生的神效,可以在死神手里抢人,只可惜早就已经失传。” “没想到,今天我竟然有幸,能够见到这两门绝技的传人,真是大开眼界啊!” 吴院长感慨万分,目光却始终盯着秦风,不愿意错过任何一个动作。 …… 片刻后。 “醒来!” 秦风一声大喝,浑身大汗淋漓。 “嗯啊……” 突然,病床上的秦若惜,俏脸上恢复了几分红晕,发出一道嘤咛,随后睁开了双眼。 起死回生! “哥,我不是在做梦吧,难道这是阴曹地府么?!” 她眼神茫然,呆呆地望着眼前的秦风,似乎有些难以置信。 “傻丫头,哥出狱回来了!从今往后,哥护着你,再也没人能欺负你了!”秦风刮了刮她的小鼻子,微笑说道。 秦若惜这才回过神来,一下子扑到他的怀中,嚎啕大哭。 “哥,真的是你!呜呜呜……这三年来,我每天都好想你啊!你终于回来了!” 足足过了好几分钟,她的心情才平复下来。 “小妹,听说你从8楼天台摔下,和齐家三小姐有关?”秦风直接问道。 听到这个名字,秦若惜露出惊恐之色,娇躯瑟瑟发抖。 但犹豫了片刻,她还是将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原来,她今年考入东海大学,和齐家三小姐齐莹莹,分在了一个宿舍! 齐莹莹嫉妒她长得好看,在班级里人缘好,就处处刁难排挤,秦若惜只能百般忍让。 但最近,齐莹莹喜欢的校草陆言安,竟然公开表白秦若惜。 这让齐莹莹妒火中烧,带着一群小姐妹,把秦若惜逼上了宿舍8楼天台,甚至要求她退学。 秦若惜不肯,就被一群人围殴,推搡之中,齐莹莹把她推下了天台,还动用齐家的权势,封锁消息! …… “岂有此理!” “蓄意谋杀,还命令医生不准救治!” “这个齐莹莹的眼中,难道就没有王法么?!” 听完了前因后果,秦风勃然大怒,胸腔的怒火简直快要沸腾。 “哥,你千万别冲动!她可是四大豪门齐家三小姐,咱们只是普通老百姓,斗不过她的!” 秦若惜立刻抓住秦风的手,生怕他冲动。 “小妹,别怕!哥已经不是三年前,那个任人摆布的废物了!无论是谁敢欺负你,我都会讨一个公道!” 秦风的声音中,透出一种无与伦比的自信和霸气。 旁边,宁轻雪也十分愤慨,开口道:“齐家,不过是东海的地头蛇,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这天底下,还有许多人能收拾他们!” “咦?” 这时,秦若惜才发现了这个千娇百媚的陌生美女,忍不住问道:“哥,这个漂亮姐姐,是嫂子么?” 嫂子? 听到这个称呼,宁轻雪的那对桃花眼中,浮现出欢欣雀跃之色。 “若惜妹妹,你的嘴真甜,只可惜你哥他看不上我!不过咱们有缘,来,这是给你的见面礼!” 说着,宁轻雪从手腕摘下了一只翡翠玉镯,晶莹剔透,一看就价值不菲。 “咳咳!” 秦风干咳一声,解释道:“小妹,轻雪是我的朋友,你嫂子另有其人!” “啊?” 秦若惜大吃一惊,没想到这么漂亮的美女,自己哥哥竟然看不上,那他的妻子到底是个怎样的天仙儿? “小妹,你现在身体已无大碍,静养几日便可痊愈,我带你出院吧!” 秦风领着她,准备离开。 而且医院也危险,万一齐家的人找上门来,那就糟糕了! “等等!” 这时,吴院长终于按捺不住,主动递上名片:“秦先生,你是太乙神针的传人,医术非凡!今后若是有时间,想请你到我们医院讲讲课!” “没问题!” 秦风和他交换了联系方式,然后带着小妹和宁轻雪,离开了病房。 刚走出医院,宁轻雪接了个电话,似乎遇到了什么麻烦,脸色难看:“秦风,我有点事情,要先回去一趟,改天再来看若惜妹妹!” “好!” 秦风点了点头,和宁轻雪告别,又扭头对秦若惜说道:“小妹,我送你回家吧!” “哥,我现在……已经无家可归了!” 秦若惜皱着鼻子,清秀的小脸上满是哀伤。 “什么意思?”秦风问道。 “三年前,你被捕入狱,四海集团和所有的房产别墅,也被秦天翔那个坏蛋夺走!当天夜里,我就被秦天翔赶出家门!” “这几年,我一边上学,一边兼职打工赚房租!好不容易,考上了东海大学,以为能改变命运,谁知遇到了齐莹莹!现在……家和宿舍都回不去了!” 说到最后,秦若惜眼眶泛红,满是委屈。 “又是秦天翔!” 秦风怒火中烧,这家伙真是坏事做尽,丧尽天良,为了贪图别墅,甚至把小妹都赶了出去! “小妹,走,哥带你买房子去!”秦风说道。 他现在住在林晴歌家的大别墅,空房间很多,但他毕竟只是女婿,若是再把妹妹带回去,绝对会被丈母娘庄秀琴说闲话的! 最妥当的做法,就是买一处新房子! “哥,你刚出狱,有钱么?” 秦若惜眨着乌黑大眼睛,好奇问道。 “小妹,哥现在只要张张嘴,就有许多人愿意送钱来呢!” 秦风自信一笑,随后掏出手机,给方二爷打了个电话,用命令式的口味说道: “我要买房子,立刻给我银行卡里打点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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