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正蹙眉沉思,旋即点头道:“原来是这样啊,什么高人看重,百年奇才,也不过如此,没想到是肥皂泡泡,一戳就破。” 董天明道:“那周小北可能真的有些本事,但也就比一般武者强一些而已,不代表他真的强大到天下无敌……爸,如果我们能多找一些高手过来,定能将他弄死!” 董正道:“嗯,你说的没错,正好,我得知有一位高人即将造访香城,我试着看能不能请他出手帮忙。” “高人,谁呀?” 沈悦和董天明顿时来了精神。 “现在还不能说,天机不可泄露!”董正神秘一笑。 …… 翌日。 天心医阁。 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跋涉,周小北他们终于回到了医馆。 没错,是医馆不是家。 叶馨儿惦记医馆,所以力排众议,坚持回医馆上班,周小北和李直这个小财迷,只能可怜兮兮的跟着。 说起李直,头天晚上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周小北大晚上的端着一盆洗脚水,找到李直,非要她兑现赌约,愿赌服输,给他洗脚。 李直差点崩溃。 想到自己捏着周小北的大脚丫子,还要给他做足底大保健,李直委屈的恨不得直接从酒店的楼顶跳下去。 最后还好有叶馨儿出面,才避免一场人间惨剧的发生。 回到医馆之后,三人便各司其职,投入工作之中。 周小北被叶馨儿安排在药房工作,并没有让他坐诊。 医术太高,让周小北坐诊,那医馆里面其他的医生就不用干活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李直无聊地翻看手机,突然整个一颤,看着手机惊讶的道:“馨儿,快看香城新闻,惊天大消息,秦家的秦天才昨日比武,遭受重创,被人打成植物人了!” “哦,居然还有这种事!” 叶馨儿凑过身子看去。 果然,手机里有一条关于秦家秦天才被重伤的新闻报道。 都被炒成热点了! 报道描写的有鼻子有眼的。 美中不足,没有实景图。 “秦天才居然被打成植物人了,这怎么可能,他不是修行武者嘛?” 周小北也是一愣。 他记得他一掌把秦天才拍死了,没想到这小子命这么大,居然没死! 不过成了植物人也好,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李直突然叹了口气:“哎,听说秦天才可是一个大帅锅,本身又是武者,听说连女朋友都没有,结果成了植物人了,真是可惜哪?” “也不知道是哪个杀千刀做的,真是没人性!” 周小北:“……” 周小北放下碗筷,默默起身,片刻之后端着一盆洗脚水过来,冲着李直道:“女人,洗脚!” 李直都崩溃了。 这是单位,还是大中午的,这家伙突然要洗哪门子脚啊! 这家伙到底要干嘛呀! 李直哭了,这回真哭了。 不带这么欺负人的! “小北哥,小北哥你在嘛?” 突然间,门口响起了一个二愣子的声音。 顺着声音看去,就见贝小帅这个二愣子,迈着八字步,踩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走了医馆之中。 这小子怎么来了!? 贝小帅看到坐在饭厅吃饭的周小北,眼睛顿时一亮,冲了过来叫道:“小北哥,你还真的在这啊?” “你谁啊,找周小北干嘛?” 卢波波斜着眼打量贝小帅。 后者一看是美女,龇牙一笑:“我叫贝小帅,你应该就是我小北哥口中的师姐吧,果然倾国倾城,貌美如花……美女,给你点个赞!” “砰!” 周小北一脚把贝小帅踹出老远。 “你瞎了,这女人是我冤家对头,这位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绝世美女才是我师姐,某些庸脂俗粉也配。” “妈的,周小北,姑奶奶跟你拼了!” 李直听到周小北说她是庸脂俗粉,彻底忍无可忍了。 抓住周小北的胳膊就咬。 两颗大门牙咬得周小北生疼。 这娘们属狗的吗? “放开……” “咬死你个王八蛋。” 李直可能觉得咬胳膊不解气,突然放开周小北,双手搂住他脖子,骑在他身上,张开小嘴,对着嘴唇就是一口。 周小北被剧痛弄得头皮都炸起来了。 疼疼疼…… 这女人真特么狠啊,不惜以亲嘴为代价,报复他! “我擦,流弊了,美女六六六啊!” 一旁的贝小帅整个人都懵了,眼中闪烁着兴奋之色。 太特么带劲了。 “直直住口!” 好在叶馨儿反应快,连忙把她从周小北身上拽下来。 李直小脸通红,指着周小北的鼻子道:“周小北,你不是很能打嘛,来呀,大战三百回合啊!” 周小北嘴唇流血,狼狈不堪。 草,这娘们到底属狗的,张口就咬,上辈子一定是哮天犬。 叶馨儿好说歹说,李直这才放过周小北。 狠狠地瞪了周小北一眼:“臭浑蛋,算你走运。” 贝小帅,笑嘻嘻看着周小北和李直,道:“小北哥,这是嫂子吧?” “嫂你大爷!” 周小北翻了白眼。 其实也不怪贝小帅误会,李直咬他嘴的时候动作在外人看来确实挺暧昧的。 “师姐,这是我的好兄弟贝小帅,赵小乐,这是我师姐。”周小北一边擦着嘴唇的血,一边介绍起来。 贝小帅舔着脸笑道:“师姐你好,很高兴见到你,师姐果然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绝世大美人。” 叶馨儿俏脸通红,白了周小北一眼,随后温柔地道:“你好,小帅弟弟。” 贝小帅虽然有些愣,但是因为长了一张娃娃脸,看起来还挺可爱的。 不招人烦。 叶馨儿笑道:“小帅弟弟,欢迎你来天心医馆做客,随便坐,想喝什么?我让人给你拿。” “不用了师姐,我不渴,我是来找小北哥的。” 贝小帅摇了摇头。 一听这话,叶馨儿很识趣的点了点头;“那行,你们两个聊,我和直直上楼休息一会。” 说完,便带着一脸不爽的李直上楼去了。 “你这小子,跑到医馆来找我,到底什么事啊?”周小北问。 “大事,天大的事……小北哥,我要跟你同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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