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云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将女儿拉到一旁,低声询问道:“小月,你是自愿跟着他拜师学艺吗?” 如果是自愿的,她勉强可以同意,看得出秦风是有真本事的。 可如果不是自愿,她一万个不答应。 “妈,他早已经是我的师父,这辈子都不会改变!”冥月犹豫了一下,透露实情道:“你记得我身上的怪病吗?这不是病而是一种天生的绝脉体质,如果不去管的话我会在几个月后暴毙而亡,只有师父能够治好我。” “什么?” 刘晓云脸色变得煞白,担忧女儿同时,丝毫不怀疑秦风能够治好,因为秦风的医术之前就在她面前展现过了。 她思考了很久,来到秦风面前,郑重的问道:“秦先生,你真能治好我的女儿的病吗?” “我不敢保证,但至少有七成把握!” 秦风语气十分自信,自己虽然从没治疗过玄阴绝脉,连碰都是第一次碰到,但还是有一定信心的。 刘晓云点了点头,应道:“好,那我就把女儿托付给你了!” 秦风悻悻的摸了摸鼻子,总觉得这话听起来怪怪的。 豪宅内部,冥建平已经闲逛了起来,脸上带着浓浓的笑意。 “这下,总算是时来运转了!” 他笑的合不拢嘴,之前还悲惨的躺在出租屋里,现在不但腿脚全都好了,还拥有了普通人一辈子买不起的车子房子,他感觉整个人都要飘起来了。 秦风走了进来,淡淡地问道:“叔,这房子还满意吗?” “满意是满意,就是.......我说话直你见谅,我只有冥月这一个女儿......” 冥建平摆出一副纠结的神情,苦口婆心的说了一大堆,说来说去就是三个字——得加钱! ‘终日奔波只为饥,方才一饱便思衣。 衣食两般皆俱足,又思娇娥美貌妻。 娶得美妻生下子,又思无田少根基。 门前买下田千顷,又思出门少马骑。 厩里买回千匹马,又思无官被人欺。 做个县官还嫌小,要到朝中挂紫衣。 .......’ 秦风心中浮想起这首诗,不禁暗自摇头。 人呐,永远都不会满足! 如果对方不是冥月父亲,他已经一个巴掌呼过去了。 “你误会了,冥月跟着我习武,还是能够经常回来看望你们二老的,不过既然你都已经开口了,我再给你两千万现金作为补偿。”秦风语气稍显冷淡的说道,他不缺这点钱,可自己给和被人讨要是两码事。 “两千万?那真是太感谢您了!” 冥建平嘴上说着感谢,眼中闪过一抹小失望,这种没有城府的人几乎把情绪都写在了脸上,再怎么隐藏也会被人一眼看穿。 秦风笑了笑,这说明对方原本的预期比两千万要多! “爸,你够了!” 冥月从外面进来,听到这话不禁皱起眉头。 刘晓云更是呵斥道:“老冥,秦先生给我们的已经够多了,你还要人家两千万?” “不过两千万而已,大惊小怪什么?”冥建平一脸淡定的说道:“对于像秦老板这样的人来说,两千万不过是洒洒水而已。” “人家有钱是人家的,关你屁事!” 刘晓云气急之下直接爆出粗口,秦风摇了摇头道:“算了阿姨,我答应的事情从来没有反悔过,两千万对于我来说确实不算什么。” “秦风,你给我滚出来!” 从别墅大门外,传来一声怒吼,秦风眉头一皱,立刻去到门口处。 只见,一个膀大腰圆的壮汉双手叉腰,冷笑道:“杀了蜀王的人,竟然还敢留在川蜀境内?” “那么说,你是那个什么蜀王的走狗了?” 秦风眼睛微微眯起,由于冥建平的缘故,正好心情有些不好。 壮汉一脸怒容道:“找死,你爷爷我乃蜀王座下,八大金刚之一的黑猩,还不快来受死?” 此人,拥有武王初期实力! 难怪那个李磊说蜀王很厉害,如此看来蜀王的势力比京都四大家族更大,四大家族都没有武王境界的武者底蕴。 但,那又如何? “小子,非得爷爷亲自......” 黑猩一脚踹开铁门,直接冲撞了进来,却在半途轰然倒地,脖子上插着一根银针。 秦风摇了摇头,无奈道:“在世俗作威作福惯了,分不清斤两了?” 这时,黑猩兜里的手机响了,上面显示“老板”二字。 “黑猩,事情搞定了没有?需不需要再派人过去?” 电话那头,是一个声音略显苍老的老者。 秦风平静的说道:“你的人已经死了。” 安静,足足安静了有三秒钟! 蜀王甚至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黑猩在八大金刚里实力排行老四,拥有武王境界的实力,结果就这样死了? “好,很好!”蜀王冷声笑道:“你杀了我的得力干将,事情已经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了,让你家人给你收尸吧!” “你知道吗?我最讨厌别人威胁我,蜀王是吧,你绝对活不过今晚十二点。” 秦风直接挂断电话,并拿出自己手机拨通给朱雀。 “朱雀,你又干什么去了?” “我在帮助贪狼安排你从唐家救出来的那群女人,这可是几千上万人啊,估计几天时间都搞不定。” “先把手头的事情放一放,帮我调查一下蜀王的位置。” 秦风对于朱雀的工作狂性格,也已经见怪不怪了,之前在江州打理企业时也是一样,忙的时候甚至能一天工作二十小时。 很快,朱雀将蜀王的位置发送了过来,是在一座豪华的庄园内。 她还问了一句:“你要杀蜀王?这可是一个川蜀境内的大豪绅!” “本来不想动他的,谁让他威胁我,恰好还是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秦风声音略冷的回答。 “哦,那你早去早回。” 朱雀也没有再多说些什么,偌大的唐家都被秦风一个人灭了,一个蜀王又能掀起什么风浪? 秦风得到蜀王具体位置后正打算动身,冥月却走了出来,说道:“师父,我跟你一起去!”biqubao.com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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