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军婚,嫁给最强兵哥哥_第314章 冬天也有情愫在悄然滋生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喔,既然要种牧草,那是不是牛羊也要安排上?
  如果能安排上奶牛那简直就再好不过了!
  奶粉不好买,又不能只靠着傅家爷爷奶奶给寄,如果村里自己就养奶牛,喝牛奶这个问题就能解决了!
  那么问题来了,养这么多的畜生,大队需要专业的兽医啊!
  不方!
  千万不能方!
  饭要一口一口地吃,路要一步一步地走,步子跨大了容易扯着蛋。
  先把计划写下来,再慢慢地一点点儿地弄。
  “奶粉鱼肝油大家都一起喝,今天喝鱼肝油,明天就喝奶粉,特别是奶奶,鱼肝油对眼睛什么的好,你最该喝!
  大勇叔的问题应该找个好中医给看看,或者是脑科专家,这件事儿得慢慢打听着。”
  “麦乳精也一家人一起喝。”
  “我明天和简晓玲约好了去县里,到时候我去国营饭店找邓大厨,问问他有有门路买到牛奶!”
  当时在那边儿医院的时候林念没敢问阚教授,生怕林大勇的情况泄露了之后被刘家人利用,那边儿县里人家可不了解大勇的为人,说给你关精神病院就给你关精神病院了。
  但是回到老家,回到前进大队,她看谁能从前进大队把人给带走。
  公社也好,县里也好,有熟人其实挺好办事儿的。
  等阚教授来了大队,再好好问问他吧,现在阚教授没有来,她也不好说,没有发生的事情都有变数,林念怕说在前面给了老大娘希望,最后若是人家来不了那得多失望啊!
  “草原女民兵!”
  忽然,大勇停止转圈圈,指着院儿外头的乡间小路兴奋地喊。
  ‘草原女民兵’这个梗全家人都知道,大家伙儿都看得出来大勇挺喜欢这个姑娘的。
  他有点紧张,又板起了脸。
  林念道:“不怕,咱们都回家了,啥都不怕了!”
  罪魁已经死了,大勇的证词能不能生效都无所谓。
  至于人贩子,他自己个儿全部交代了,那就更没有关系。biqubao.com
  曲大娘连忙和林念把东西往里屋收,大刚也帮忙拿东西。
  收拾完了之后就听见村里人的声音:“林嫂子,你家来客人了!”
  好几个热情的大嫂带着庄丽娜过来了,眼底都闪烁着八卦的光。
  “丽娜,你怎么来了?”林念迎了上去,抓住庄丽娜的双手热情地问,同时她跟几个大娘大嫂道:“谢谢你们把我朋友领来。”
  曲大娘给她们一人抓了一把南瓜子儿:“小庄是我们念念的朋友,来找我们念念的。”
  “这姑娘真俊啊,比电影里的姑娘还俊!”
  “你家念念的朋友啊?是同学不?有对象不?是不是念念给你家大刚介绍的啊?”
  八卦得咧……
  曲大娘推着她们往外走:“不是同学,不是给大刚介绍的对象,人家家是京城的,不会嫁到我们这小山沟沟里头来。”
  大嫂大娘们一脸的可惜。
  庄丽娜也听见了她们的话,小脸儿羞得通红,她吐了吐舌头:“念念,你们大队的大娘嫂子们可真热情。”
  一路也问她来着,她都不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好在这帮人叽叽喳喳你问她问我也问,庄丽娜糊弄着笑笑就完事儿了。
  林念:“对,她们都很热情,我以为你回京了呢,怎么还没走?”
  庄丽娜道:“歌舞团的人先走一步,因为案子这边儿还需要我配合,领队就跟团里的领导请示了,团里批了我两个月的假,让我把这些事儿处理完了休息休息再回团里报道。”
  “我也给家里拍了电报写了信,然后借局里的电话给我姐姐打了个电话,告诉了一下她我在这边儿的情况。”
  “我姐姐说让我在这儿等着她,她请假来接我。”
  “我们约好了时间,两天后她就到东阳县。”
  庄丽娜打定主意要上门道谢,所以就给庄丽萍说,让她直接到东阳县来。
  因为她提出要来东阳县住几天等她姐姐,那边儿局里就帮她开了个证明。
  人家女孩子要去感谢救命恩人,顺便从东阳县回京城,这没毛病啊!
  原单位的人都走了,小姑娘又不可能回原单位去开证明,他们不给开,谁给开。
  林念:“那你要不然这两天跟我住吧,我就住隔壁。”
  曲大娘看着庄丽娜也是十分稀罕,这姑娘确实是长得好看,她瞅着都眼馋,想薅回来当儿媳妇。
  可惜,人家是京城的姑娘。
  还是个舞蹈演员。
  怎么可能来山沟沟里。
  “对,住招待所费钱,住我家!”
  “念念那边儿有空房间,你们年轻的姑娘在一起也有话说!”曲大娘指着隔壁对庄丽娜道:“你看,这边儿这个房子就是念念的。”
  庄丽娜有点儿惊讶:“念念你好厉害,一个人就有一个院儿!”
  林念笑着说:“农村就这点儿好,有宅基地,房子可以修得宽宽敞敞的,不像城里挤得要命,好多人住得跟鸽子笼似的,气儿都透不过来。
  说着就带庄丽娜去她那边儿,庄丽娜看了眼大勇,大勇冲她笑,露出明晃晃的大白牙。
  庄丽娜一下子就愣住了,在那边儿的时候林大勇的表情随时都很严肃,还没跟她笑过呢。
  他这忽然一笑,让庄丽娜有种阴天的时候天空的阴霾忽然散开,有春天的时候,枝头刹那繁花盛开的感觉。
  灰扑扑的世界被他一笑就有了颜色。
  他的眼睛清澈得一眼就能望到底,在那里头隐隐约约有她的影子。
  庄丽娜的脸红得更凶了。
  她慌忙转身跟上林念,大勇抬脚就跟着过去,被曲大娘给一把拉住了。
  造孽啊!
  那姑娘看自家老二的眼神儿,一瞅就是动了春心。
  就像她当初看自家老头儿的眼神一样。
  而且大勇这个傻憨憨难得对一个陌生的姑娘这么喜欢。
  哎……
  但凡老二是个正常人,不管这姑娘要多少彩礼,她豁出这一身的骨头都车成纽扣换成钱,也要给老二置办上啰!
  可惜!
  可惜啊!
  多俊的姑娘哟!
  林念带着庄丽娜进屋,把行放在堂屋,然后领她去堂屋的厢房:“这个房间没人住,晚上我给铺上,你就在这儿住,比住招待所强!”
  “本来我约了人打算明天去县城的,既然你姐姐后天来接你,回头我就去跟她说,后天再去县城,顺便送你。”
  庄丽娜连忙点头:“谢谢你念念!”
  “那我就叨扰了!”
  林念打开柜子拿被褥出来:“是朋友就别说叨扰的话!”
  她穿越来这么久还真没交到什么朋友,先前认识了邓翠翠,现在认识了庄丽娜,林念很开心!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6_166979/72728167.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