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她卖了不少花生和玉米,没想到黑市的价钱那么好,她这一批花生玉米卖出去,直接让她收入了一百多块钱。 按理说晒干的花生供销社卖4毛到六毛一斤,但她的湿花生就卖到了两毛钱一斤。 卖两毛的原因是花生上有泥土。 那没办法,苏云找不到地方洗花生啊! 三百多斤新鲜花生就卖了六十多块钱。 因为她的花生不要票啊! 花生这个东西可是紧俏货,想买得要票! 而且是计划分配,在城市里,有时候并不是你有票就能买到花生。 主要这玩意儿它可以榨油,收上去的花生大部分拿去榨油,小部分流入计划市场,且这个作为经济作物,每个大队能种的比例并不多,毕竟首要是保证粮食的生产。 苏云还是聪明,把在公社买的几个箩筐藏在小树林里,上头盖着破布,等把黑市的人找来了再当着他们的面儿暗度陈仓,把花生和玉米偷渡到箩筐里。 神不知鬼不觉。 为了不被黑吃黑,也为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苏云跟对方说,她后续还能弄到货。 如果有货了,就来找黑哥。 嗯,黑市的大投机倒把头子外号叫黑哥。 这家伙儿后来吃了花生米,不过那都是几年之后的事情,不妨碍她现在跟黑哥交易。 也是为了防备人,苏云去黑市的时专门拐到隔壁巷子把脸抹脏了,然后带上口罩的。 可惜她不知道,她的这些小动作都让跟踪她的刘勇男给看见了。 苏云觉得自己有空间这个利器简直太美了,可惜她怕弄多了会引起注意,窝边草不敢薅太狠,不然的话…… 集体的东西弄走一小丢丢去卖有问题吗? 没问题啊! 一个秋收整整一个月给她累啥样了,大队不给,她自己取点儿报酬不是应该的吗? 苏云心安理得。 良心上没有一点儿过意不去。 公园。 林家老老小小的都划了船。 开心得不得了。 刘勇男又请大家吃雪糕。 大蛋带着二蛋三蛋还有大勇去玩儿跷跷板滑滑梯的时候,刘勇男就和林念去一边儿说话:“我摸到了黑市的地方,苏云进去没多久就带着一群男人出来了,他们人多,我怕发现没敢再跟着了。” 林念问他:“一群男人?你看清楚长相了吗?” 刘勇男:“看清楚了几个,回去我画给你!” 林念点点头,她寻思苏云在搞什么名堂? 多半是想出手空间里的东西,可能是她在蓉城搞的东西吧。 “苏云倒是奸,进黑市之前先把自己的脸弄脏了,还带了口罩。” 林念:“平时注意点儿她,她不搞事情就算了,要是犯到咱们面前咱们也不用客气。” 羡慕啊。 有空间就是牛逼! 她这个没有金手指的只能老老实实过日子,可不敢瞎几把作! 刘勇男点头:“嗯,我知道!” 远处段春花和曲大娘坐在石头凳子上,段春花盯着这边儿问曲大娘:“娘,你说这秋石不在,刘勇男是想撬墙角啊?” “他咋这么不地道呢?” 曲大娘白了她一眼:“你哪只眼睛看见他在撬墙角?” “新社会了,不是旧社会!” “明明是纯洁的同志关系,让你一张嘴哔哔得变了味儿!” “就算是他想撬,念念眼瞎啊,有秋石那样儿的还能看上他?” 段春花一想也是:“对喔,我把这茬忘了呢,要说你婆婆就是你婆婆,您吃的盐比我吃的米都多,看事儿是比我看得透,比我聪明!” 曲大娘有被段春花憨到。 但这个马屁的确把人拍得舒坦。 “行了,你去把他们几个喊回来,该回家了!” 坐拖拉机回到家,林念就跑回屋瘫着去了,拖拉机不但废腚蛋子,还废骨头! 她的骨头都要颠散架了。 刘勇男拿出二十个包子给段春花,说他请,就今晚吃,然后就出门儿溜达去了。 林大强听段春花的去菜地摘菜,洗吧洗吧送灶房去,段春花就给他塞了一块儿油都腻起了的红烧肉。 “好吃不?” “晌午你没吃着,妈和念念都惦记你呢!” “哎呀,国营饭店就是国营饭店,大师傅烧的菜可比我烧的菜好吃多了!” 林大强被她塞了满嘴的肉,嘴角都是油乎乎的。 “好吃!” “下回别这样了,可不敢偷吃,你还怕菜上了桌子没我的份儿?” “你也不想想今晚都有些啥,还有二十个大肉包子呢!” “没人儿抢的!” 段春花道:“这可是红烧肉。” “有大肉包子这也是红烧肉!” 红烧肉唉! 她都没舍得多吃一块儿,就想带回来给自家男人多吃一口。 结果这男人还不领情。 生气! 她把林大强挤开:“行了,这儿不用你!” “你要是闲的没事儿,就去念念的宅基地看看。” “房子修好了可是没人住,多去转悠一下,也好叫那些个心眼子不好的人瞧瞧,咱们老林家的人可是随时要去晃悠的!” “想使坏,掂量着点儿!” 林大强放下手中的菜:“好!” “我这就去!” “念念爱吃米饭,你记得煮米饭。” “别有了大肉包子就想省事儿。” 段春花瞪了他一眼:“我还能不知道这个,你赶紧走!” 林大强笑着走了。 然后他又倒回来,脑袋探到灶房里:“你做的菜老好吃了,不输国营饭店的厨子,真的!” 段春花:…… “大爷,我跟你去!” 被颠簸了一路,腿都是麻的,走一走挺好。 她哒哒哒地跟上林大强,两人一边儿走一边儿唠嗑儿,林念跟林大强叨叨穆红的热闹,又叨叨去照相,去公园玩儿的时候发生的趣事儿,听得林大强笑眯眯的。 路过知青点的时候,碰见史和平挑水回来。 史和平认为现在的他和以前的他已经划清了界限,林念同志又有点儿邪门儿。 和她作对的不是蹲过了笆篱子,就是在笆篱子里头关着,剩下的多半也是在赶往笆篱子的路上。 他得改变态度,和林知青交好。 “林知青啊,和你大爷遛弯儿呢?” “对了,张海洋同志你还记得不?他今天下午本来是要找你的,我跟他说你多半要晚上才回来,他就说明天来找你!” 林念:张海洋? 他来找我干啥? 正腹诽着呢,就听知青点里有人高声问道:“谷向阳,你厉害啊,还买到了新鲜花生!” “哟,你这蒸出来的玉米棒子看起来真好,谷向阳你在哪儿买的?供销社在卖?” 谷向阳:“不是买的,是拿肥皂和包子和一个老农换的!”其实他是在黑市买的,可是不敢说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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