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草稿后,楚遥没有急着打开看,而是先回到了公司的公寓。 这几天,彭静萱也时常外出,她们俩的房间里经常是一个人都没有。 她先将草稿粗略地翻了一遍,这并非是复印件,而是完全手写下来的一本笔记。 与其说是手稿,不如说它更像是一本日记。 “不知是出于神的恩赐,或是谁的恶作剧,我再一次睁开了双眼。” “我知道,我将面临这个无可救药的世界,罪孽将降临于产生罪孽者的身上。” “一切都和上一次一样,只有我,经过了时间的轮回,我的身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本来应该是正值壮年的我,却成了一个虚弱无力的老者,我现在的身体究竟是多少岁呢?六十岁、七十岁,或是更老一些……” “我不知道,但我必须要做最坏的打算。我的时间不多了,从家族继承来的财产并不足以支撑我的功业。” “好在,那个折磨我、让我痛苦了一辈子的病症,它也伴随我到来了。” “我能清楚地记得每一支我关注过的股票,每一个我在意的企业。它们的命运早已经被刻在时间的石板上,可惜没有人知道。” 和楚遥猜测得差不多,在经历了上一次的世界末日后,罗斯·李重生了。 按照他本来的生命轨迹,他现在应该只有二十多岁,却因重生而加速了身体的老化。 除此以外,虽然没有明说,他却提到了另一件事——他患有超忆症。 超忆症是一种非常罕见的疾病,患有超忆症的患者失去了遗忘的能力,他们生命中发生的每一件事,都会记得一清二楚,甚至会具体到任何一个小的细节。 乍一听,超忆症像是一种值得艳羡的能力,因为超忆症的患者可以轻松取得各类考试的高分。 只要看一遍教材,他们就会将课本上的每一个字都记下来。 但这种疾病往往也代表着一种不为人知的痛苦,遗忘并非人类的缺陷,反而是保护人体的存在。 经历过的每一件悲伤的事、痛苦的回忆,都会被深深地烙印在脑海之中。 这些痛苦不会随着时间消除,反而会伴随超忆症患者一辈子。 所以,许多超忆症患者的寿命都不会太长。 而罗斯·李是一个意外,他活到了惊人的一百多岁。 当然,对于他来说,寿命已经不再重要了。 在他的日记里,他很坚定地相信,自己重生后的使命就是要拯救全人类。 他先是进一步扩展家族的企业,有了前世的记忆,他在贸易界如同一个百战百胜的常胜将军。 他飞速吞没同行业的其他大型企业,做到了真正意义的垄断。 当钱财积攒得够多时,他就开始着手于创立自己前世的教会了。 他将教会的名字定为“surya”,梵语中的太阳。 太阳东升西落,遵循着自然规律,而人的生老病死,也是同样的原理。 他希望,人的生命规律也会和太阳一样,再次回到这片土地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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