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风水师吗?” 楚遥转过身,看到了一位婀娜多姿的女子,她的容貌和周馥梦一模一样,只是眼尾处有一颗多情的泪痣,增添了几分娇怯之意。 如果仅看她的上半身,她的确是一位风华绝代的美人。 然而,她的腹部以下却连接着蜘蛛的身体,以及八条长达两米、遍布绒毛的蛛腿,令人毛骨悚然。 她对楚遥没有任何的恶意,只是有些好奇。 见到楚遥点了点头后,她满含歉意地说道;“真是抱歉,让您看到我的这副模样,请稍等一下。” 她迅速爬到客厅,用两只蛛腿将尸体挨个钳起,吞入了腹中。 随后,她变幻为了完整的人类模样。 “您若是要降服我,我也没有丝毫的怨言,但我还是想向您解释一下。”她温和地说道,“我以人类的恶念为食,不会滥杀无辜。而刚才被我杀掉的这些人,他们已经和恶念融为一体了,所以我才会杀死他们。” 她瞥了一眼已经疯魔的汪幼珊,说道:“至于这个人,她和我有深仇大恨,所以,希望您能将她交给我处理。” “可以。”楚遥退避一旁,即使蜘蛛精什么都不做,汪幼珊也活不到第二天了。 蜘蛛精的左臂化作了蛛腿,直接贯穿了汪幼珊的心脏,她面无表情地收回手,擦拭着溅在脸上的血迹。 “还未向您自我介绍,您可以叫我周贞。”周贞微笑着说道,“这个人也做了对不起您的事吗,我在她身上发现了您的力量。” “她没有做对不起我的事,我是受人委托而来的。”楚遥悠然答道,“我想,你应该认识我的委托人,她叫周馥梦。” “什么?”周贞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她难以置信地睁大了眼睛,“不可能……她明明已经死了,是我亲眼看到的……” 她低声啜泣着,二十二年前,汪幼珊亲手在她眼前杀死了她的女儿。 而虚弱至极的她什么都做不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周馥梦死去。 “她还活着。”楚遥轻声说道,周贞看到的“周馥梦”并不是她本人,而是汪幼珊找到的替代品之一。 楚遥将自己知道的所有事都告诉了周贞,在听到汪幼珊已经杀害了五个“周馥梦”时,周贞心痛不已。 她有三个纺器,每个都可以造出不同用处的蛛丝,其中有一种蛛丝,人类食用后,会蜕下身上的一层皮肤。 这就是安神液的由来。 “多谢您救了梦梦,只是我一无所有,不知道该如何酬谢……”周贞感激地说道。 “不必,我只是拿钱办事罢了。”楚遥笑着说道,“说起来,周馥梦的第二个梦是预知梦,她的第一个梦是你植入进她的记忆的吧?” “是的,我不想让她重蹈我的覆辙。”周贞自嘲地说道。 周贞的原身是蜘蛛,她修炼了上百年才能幻化人身,她们一族有一项与生俱来的天赋,就是能看到人类的灵魂,这项天赋能帮助她们区分食物,即人类身上的“恶念”。 善良的人,灵魂会像是冰块一样纯净而透明,而若是心思不正的人,灵魂上便会染上污迹。 周贞会吃掉他们的恶念,让他们的灵魂恢复原样。 这也是为什么歹人有时会突然洗心革面,并不是因为他们悔悟了,而是蜘蛛吃掉了他们的怨念。 像周贞今天杀掉的这些人,包括汪幼珊,他们的灵魂已经完全被恶念侵蚀了,换句话说,他们的灵魂就是恶念的集合体。 即便吃掉了恶念,他们的灵魂也什么都不剩了。 而想要找到有恶念的人类,就意味着必须融入人类社会,周贞给自己拟造了一个蚕丝商人的身份,在江南一带出售“蚕丝”。 没有人知道她的蚕丝为什么品级会那么好,因为她卖的其实是自己的蛛丝,相较蚕丝,蛛丝的防潮性、耐寒性都更好,而且更加坚韧。 她与江南几个织厂都有合作,但汪家开出了高价,要求她的蚕丝只能供给自己一家,周贞同意了。 就这样过了一两百年,周贞和汪家的贸易从未断过,机缘巧合之下,她遇到了汪家的小少爷汪良翰。 汪良翰与常人不太一样,说好听些,是天性纯良,说难听些,就是个痴傻之人。 别人都很嫌弃汪良翰,但周贞不同,她从未见过如此纯净的灵魂,连世界上最晶莹剔透的水晶也无法比拟。 她爱上了汪良翰。 痴傻之人多是因为魂魄不全,周贞想要帮汪良翰恢复正常,就得补上他的魂魄。 她不是风水师,不会寻魂,但纺器是她法力的精魄所在,一枚纺器就能抵她上百年的功力。 于是,她忍痛取下一枚纺器,纺器是蜘蛛的附肢演变而来,相当于她失去了一截尾指。 周贞是存有私心的,因为她们一族有一个传说,将尾指喂食给心爱之人,他便会永远爱上自己。 汪良翰恢复了心智,他也爱上了周贞,他们很快就结婚了,还生下了一个孩子。 如果是童话故事,到这里就应该是大结局了。 但现实比童话故事残忍得多,有得必有失,汪良翰得到了聪慧的头脑,失去了纯净的灵魂。 他变得虚伪、自私、狡诈、浪荡,他回家时身上沾满了陌生的香水味,但还是违心地哄骗着周贞。 周贞对他很失望,她想要净化他的魂魄,但汪良翰却联合汪幼珊,趁她不备,一个用刀刺入了她的心脏,另一个则切下了她剩下的两个纺器。 那一刻,周贞的心碎了。 她看着汪良翰猖狂地大笑,然后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是汪幼珊的刀尖穿过了他的胸膛。 汪家只能有一个掌事人,心狠的人才能活下来。 周贞也笑了,她将自己所剩不多的法力转化为一个梦,放进了周馥梦的记忆中,为了防止她被汪幼珊利用,她又忍着心痛,咬下了周馥梦的尾指。 她成功了,汪幼珊看到周馥梦的手后,便知道她没有周贞身上那种神奇的纺器了。 周贞用噩梦与残缺告诫自己的女儿,永远不要轻易地爱上人类。 人类是比精怪还要可怕的生物。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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