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欣看完信,眼泪终于止不住地溢出了眼眶。 夏凉茉不想看王奇给她写的小秘密的。 可胡欣压根不把她当外人,当着她的面把信摊开。 就在胡欣看完的时候,夏凉茉也看完了。 夏凉茉是真没想到啊,王奇这小子还挺会来事儿,这就直接把财政大权上交,还要供胡欣读书? 这些钱,还有手表、金项链,放在胡欣老家那个地方,别说娶一个媳妇,就是娶十个、二十个媳妇也是够了的。 毕竟连首都这样的地方,普通职工月薪也不到一百块钱。 夏凉茉有个木棉村的好朋友,方莹,当初嫁给了隔壁村的富户,人家也不过给了二十块钱彩礼而已。 夏凉茉还有个县城的高中同学,没考上大学,所以高中毕业就结婚了,嫁到镇子上,彩礼三十,男方还给了缝纫机、自行车,也没有王奇这么大的手笔。 胡欣感动地眼泪汪汪。 夏凉茉叹了口气。 她想说,姑娘,别哭,这世界很大,等你将来羽翼丰满,飞去外头瞧一瞧,你会发现你现在是多好骗啊,因为你现在站的不够高啊。 但夏凉茉不能说。 王奇是值得托付的,王家也非常不错。 王奇给胡欣营造的爱情的小世界,初见雏形,既有感动也有欢喜,这都是特属于他俩的。 她纵然是胡欣的朋友,也没有资格去破坏这份美感。 “胡欣,我帮你戴上!” 夏凉茉拿起项链,帮胡欣戴上。 胡欣脸蛋红扑扑的,还有几分不好意思。 夏凉茉笑着揉了揉她的小脑袋:“好看!我帮你戴上手表!” 夏凉茉帮她戴好,帮她把盒子塞她怀里:“走,咱们上课去!” 他们的课程是下午三点十分结束的。 胡欣把各种票据锁在柜子里,拿着身份证,拉上夏凉茉就要去存钱。 到了银行,胡欣认认真真填写单子。 她把这些钱分成了三份。 好几捆5块的零钱,她留着自己用。 好几捆10块的零钱,她往老家寄了回去。 那五张100块的整钱,她存了一年定期。 夏凉茉好奇地问:“你往老家寄这些,够吗?” “够还债了,”胡欣有些难为情地说着:“我们那里生活成本非常低,我考上大学后,乡亲们给我出的钱,我爸妈那儿都有记录,我临走前看了眼,一共是两百二十七块。王奇留下的这四捆10块钱的,每一捆是20张,就200块,四捆就是800块。怎么都是够了的。” 夏凉茉浅笑着看她:“那,你用了王奇的钱,你以后……” 胡欣咬了咬唇,道:“我以后就是他的人了!” 夏凉茉忍俊不禁。 但也庆幸,涉世不深的胡欣,遇见的是王奇这样好的人。 一个愿意为了她,将来转业在她所在的城市的人。 一个全家都力挺,全家都支持她学业跟未来事业的婆家。 这不就等于,王奇为了胡欣,放弃了他原本的一整个世界? 多好啊…… 存了钱,夏凉茉陪着胡欣去看自行车。 这张自行车券上还有使用期限,所以越早买越好,胡欣也能少了一桩心事。 只不过,供销社只有凤凰牌的二八杠自行车,又黑又丑,还特别大,胡欣小小的一只,在供销社试了一下,有些难以驾驭。 夏凉茉倒是在友谊商场看见过漂亮的彩色自行车。 不过那个要外汇券。 而且华人去友谊商场的话,还得有入场券,而且进去之后时间有限。 夏凉茉想了想,对胡欣道:“这样,你先回学校,这张自行车券交给我,我帮你换成彩色的女士自行车的外汇券,等我想办法弄到友谊商场的入场券,再带你去买彩色的女士自行车。” 胡欣大喜:“真的吗?真的可以吗?” 不过很快,她又皱起眉头:“还是算了,友谊商场的自行车……肯定超级贵!我还小,还能长长个儿,要不我明年长高一点再买凤凰自行车吧!” 夏凉茉哭笑不得:“明年,你的自行车券还能用吗?” 胡欣沮丧地低下了头。 她第一次因为自己的身高而自卑。 夏凉茉揉了揉她的小脑袋:“别胡思乱想,二八杠的自行车本来就大,女孩子骑着都会有些困难,等我弄到外汇券,咱买一辆女士的,骑起来又漂亮又轻松,多好?” 胡欣感激一笑,将自行车券给了夏凉茉:“茉茉,给你!” 夏凉茉跟胡欣在公交站分开,一个回了战家,一个回了京大。 她并不是真的想给胡欣找外汇券。 而且供销社能用的国产自行车票,是不可能拿到友谊商店换外汇券买进口自行车的,这种交换根本行不通。 夏凉茉不差钱,也不缺关系。 她想要买女士自行车,只要动动嘴皮子,多少人分分钟就能给她办来。 但是,这是王奇要给胡欣买呀。 她要是把这功劳给占了,王奇千辛万苦给胡欣弄得这张京市的自行车票的心意,岂不是白费了? 而且她很珍惜自己跟胡欣之间的关系。 她得维护胡欣的自尊心,也要注意尽量不要在她们纯洁的友谊里,牵扯上过多的金钱利益,否则人生难得有几个知心好友,因为俗世俗物让感情变质,太可惜了。 夏凉茉前脚刚回战家,就找到邱希珩,想让他拿着他的美籍护照进友谊商场,帮着买一辆女士的自行车。 她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解释了一番。 邱希珩露出灿烂的微笑:“巧了,我明天约了二哥一起去逛街,到时候去一趟友谊商场,如果有漂亮的女士自行车,就先买回来给你。” 夏凉茉:“二舅?” 这家伙,不是被停了职、断了薪,现在住在华侨酒店? 邱希珩:“嗯,他让我每天给他酒店客房打一次电话,通报一下沈璐案子的进展,因为一直也没什么消息,他等的也有些心慌,今天在电话里说,约我明天去逛街。” 不知为何,夏凉茉的右眼皮一直在跳。 而且从她回到战家之后,就觉得特别不对劲,好像家里有什么大事在等着她。 自从重生后,她的预感就特别灵验。 她在想:难道是明天二舅那边会出什么幺蛾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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