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希珩有些尴尬地说着:“我…… 我想跟伯父伯母打个招呼,再道个歉. 因为我被送派出所的事情,让他们担心了。” 战西烨想起回来的火车上,父母一想到邱希珩还在警局被拘着,就唉声叹气的模样,秒懂了:“那也太早了,我爸妈还没起床呢。” 邱希珩内心纠结地点了点头。 退开几步,看了眼紧闭的房门,又转身离开了。 看他走了,战西烨这才敲了敲房门:“爸,妈!我是老三,我给你们端热水过来了!” 屋里头,传来郑恩淼的声音,听着隔得比较远,应该是在卧室里:“老三啊,进来吧!” 战西烨推开门,端着热水进去了。 另一边,翁瑶早已经系好了围裙,一头扎进了厨房里。 小煤炉上有个药炉子,里头炖着她要喝的中药。 大锅里煮了水,案台上摆了一盘盘她刚包好的虾仁馄饨,每一颗馄饨里都有一粒新鲜的虾仁,以及一点瘦肉跟玉米胡萝卜粒。 这东西可费时间了,虾仁得一颗颗剥出来,去了虾线放在盘子里,还得提前剁好瘦肉、胡萝卜、玉米混合而成的馅儿料再用蛋清搅上,怕天冷上冻不好吃,她都是清晨四点就爬起来现做的。 自从确定了要主打真诚牌以后,战西烨夫妇就决定豁出去了。 反正翁瑶为了治疗不孕症,在京市也要住上个三年五载的。 那这三年五载的时间里,他们尽心尽力伺候父母、孝顺老人,最后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就是铁石心肠的父母也得感动了。 更不要说老两口心里最偏疼的就是战西烨了。 孟小娥跟王思思来到大厨房,正想要做饭,却看翁瑶已经在从厨房里张罗好了。 除了馄饨,居然还有手擀面。 孟小娥惊呆了:“瑶瑶,你这是……你居然还有这手艺?” 王思思也愣住了:“瑶瑶,你这也太厉害了吧?你居然会做饭?” 翁瑶看她们过来,心里咯噔一下。 她这都快忙活好了,而且是从四点就爬起来做的,眼看着就要收获了,这两人一过来,岂不是平摊了她的功劳? 翁瑶心里是极其不爽的。 但面上还是微微笑着:“我会做的,刚开始跟西烨在美国的时候条件不好,都是我做饭,而且杰妮杰米这两个孩子从小吃辅食也是我亲手做的。我这都要弄好了,你们别管了。” 孟小娥热情地往里走:“来都来了,我们也学习学习,我看看你这馅儿是咋做的。” 翁瑶:“就、就这样搅吧搅吧。” 王思思:“呀,真精细啊!我还以为,虾仁做金贵的做法就是虾仁滑蛋了呢!原来还可以这样包在馄饨里头!” 翁瑶:“我是港城的,那边就有虾仁馄饨。” 孟小娥:“这咋又是馄饨又是面的?” 翁瑶:“这叫馄饨面,一会儿你们就知道了,你们别沾手了,我这都快弄好了!” 孟小娥:“我给你看着火,一会儿下了锅还得有人帮忙端上桌不是?” 翁瑶:“我……” 王思思:“是啊是啊,我给你打打下手也成啊!” 翁瑶:“……” 庄户人家除了热情,就是实诚。 她们看了眼馄饨皮跟馅儿都是现成的,又看了眼案板上的馄饨模样,当即上手就包了起来。 孟小娥跟王思思上手快,干活麻利,很快厨房里就没了翁瑶什么事儿了。 翁瑶心里恨死了,却还要挤出微笑,最后在厨房灶台前看了看火,又跑去看了眼自己煤炉上的药。 把药汁儿小心倒在自己从美国带来的小红杯里。 一共倒了两杯,刚好一早一晚,一日两次。 当她提着壶把手,准备将药渣倒掉的时候,却意外发现,垃圾桶里,还有一份药渣。 她愣了一下,回头看向孟小娥:“家里还有谁喝中药吗?” 孟小娥笑道:“邱家那些人倒是日日喝,不过今天还没开始熬呢。等吃了早饭,我给他们熬上,他们每个人体质不同,还得提前区分好才行。” 翁瑶困惑:“他们昨天回来,就熬过药?” 孟小娥朝着她的方向看过去:“咋地啦?” 翁瑶:“垃圾桶是战士昨天晚上倒过的,我凌晨四点就起来准备馄饨馅儿了,按理说没人会用……” “哦,那就是茉茉!” 孟小娥笑呵呵地解释:“茉茉有慢性胃炎,胃不好,她郑外公给她开了药,专门治疗胃炎的!” 翁瑶淡淡一笑:“哦,原来是这样。” 七点二十。 鲜美的馄饨面就送进了各个院子的主屋堂屋里。 每一碗馄饨面都汤汁清亮,一颗颗饱满漂亮的馄饨瞧着就让人心生欢喜,碗里还有一些手擀面,还有两颗长长的小青菜,以及一枚瓷白如玉的漂亮鸡蛋。 大家伙儿都对今天的早餐赞不绝口。 而直到这一刻,孟小娥、王思思才忽然发现翁瑶也是有心机的。 因为她们在厨房那么久,最后才知道,翁瑶用清水给大家煮好馄饨面后,淋在碗里的都是鲜鸡汤。 冬日的清晨,有这么一碗汤汤水水的热乎馄饨面,实在是太幸福了。 大人孩子们吃饱了去上班上学。 翁瑶寻了个机会,说是去菜市场转转,实则转身就摸进了一家中药汤。 她装扮了一番,让人家压根瞧不清她的脸。 一进去,她就从怀里摸出一个袋子,打开后全是煮过的药渣。 “您好,我男人瞒着我偷偷熬药,我也不清楚是怎么回事,问他他就说是慢性胃炎,可他又是我家里的顶梁柱,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跟孩子们可怎么活呀,所以能不能劳烦你们,帮我仔细看看,这到底是治啥病的?” 翁瑶努力学着京腔,给药方的工作人员说了这话。 工作人员接了过来,仔细辨认了一番,寻了张纸把药方写下来。 翁瑶耐心地等着。 就听工作人员抬头看向她:“这里头的成分跟大黄蛰虫丸非常相似,但又比大黄蛰虫丸的药方有细微出入,应该是根据你男人的体质专门调整了几味药。 如果这真是你男人用的,你要注意了. 它可以清除顽固血瘀,强力消肿,一般用于肝癌、胃癌、宫颈癌这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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