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欣的小脸蛋羞得通红。 其实她第一次见到王奇的时候,就很喜欢。 当时寝室的姐姐们都喜欢他,还相互打趣问她们谁想追王奇。 当时她觉得,她各方面条件都是最差的,再听说王奇是高干家的孩子,她就更是遏制住了自己的内心想法,只说她一心想着报效家乡,暂时不考虑恋爱问题。 可没想到,后来王奇紧跟着就要求,要跟她做笔友。 这让她在无数个夜晚,不知道偷偷欣喜了多少回。 她想,哪怕只是笔友,也是一种福气。 她通过跟王奇的相处,知道他是个勇敢、热忱、乐观,而且非常有正义感,重情重义的好人。 她就越发欣赏他了。 没曾想,他会因为她一句,喜欢鲁迅那样有才情的男人,他就给她写了一封“鲁迅体”的情书。 可胡欣是从小地方出来的。 她能出来读大学,相当不容易。 她顾虑的多,不仅要顾虑家人,还要顾虑乡亲,她害怕自己的任何选择,或者任性、冲动的结果,都是她将来辜负乡亲们的伏笔,这是她无法承受的结果。 但是,她是何其幸运啊。 因为她有夏凉茉这个好姐姐,急她之所急,把她担心的问题全都说了出来。 听着王婶子说的那些话,胡欣就觉得,要是能成为这家的儿媳妇,那也太幸福了吧? 胡欣咬了咬唇,想着男方已经把诚意摆的足足的了,她也不能太不识好歹了,面对众人期盼的目光,她羞涩地点了点头。 夏凉茉欢喜一笑:“恭喜恭喜呀!”biqubao.com 王奇激动地站起身,又坐下去,高兴地嘴角一直咧着,都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 他傻笑了几声,一把抓住胡欣的手:“胡欣同志!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对你!我这辈子,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 夏凉茉用力拍开王奇的手:“大白天,耍什么流氓!给我放开!” 王婶子原本高兴地一直在捂嘴偷笑,结果听了儿子的话,气的挥拳就朝着王奇的方向招呼过去,又考虑到这不是家里,还有茉茉跟胡欣在,便及时停了手。 但王婶子嘴里还是骂骂咧咧的:“呸呸呸!什么生不生死不死的!净说晦气话!” 夏凉茉把咖啡喝完,笑着取出咖啡券交给服务员。 结果服务员一脸姨母笑地盯着胡欣跟王奇,一动不动,仿佛被点了穴。 夏凉茉嘴角抽了下:“同志你好,这是咖啡券!” 服务员赶紧接过:“哦哦,好的!” 夏凉茉起身:“婶子,我还有课,先回去了。你难得来,让王奇跟胡欣陪你在京市好好转转吧。我们京大门口,公交线路去哪里都挺方便的。” 王婶子拉住胡欣的手,越看这丫头越喜欢:“好好好!茉茉你去忙吧,有胡欣陪我就好了!” 她在大院的时候,就在想,怎么这战北煊在火车上跟夏凉茉就见了一面,就能把这京大的才女给娶回家,她家王奇就没这个命呢? 现在她可算是知道了! 她家王奇不是没有这个命,而是时候还没到! 瞧,这时候,现在不就来了吗? 夏凉茉憋着笑,想起什么,又问:“婶子,你现在还没有住的地方吧?你行李物品在哪里呀?” 王婶子解释:“在招待所,就在京大边上的润民招待所。他们说要过了中午才能给我开房,但是我可以把行李先寄存在那里。” 夏凉茉立即看向王奇:“咖啡厅前台有电话,你去打一个,让家里来人把婶子的物品先送回战家。婶子就在你们一进院住着,跟你挨得近,方便照顾。” 王磊:“好!” 王婶子忙摆手:“不用不用!我不去战家!不用不用!我就住在招待所就行了!我明天就回去了!家里还一堆事儿呢!” 夏凉茉宽慰道:“婶子,你就算不在家里,王叔也能照顾好自己、照顾好王磊。 你难得来京市,还是要好好玩两天的。 战家很大,一进院是个单独的院子,跟主人家住的院子是分开的。 而且,一进院还有自己的小厨房,你们想吃什么喝什么,自己做饭也自由!” 王婶子虽然勤俭持家,怕乱花钱。 但她也深受王师长作风的影响,最怕给人民群众添麻烦。 所以她涨红了一张老脸道:“那怎么好意思麻烦。” 夏凉茉:“不麻烦! 可惜我公婆不在家,不然他们要是知道您来了京市,肯定可高兴了! 他们都知道您的,而且一早就想感谢您了! 这些年北煊吃您做的饭,在家一起比在战家吃的饭还要多! 如今您来了京市,在战家住几天,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王奇也道:“我去打电话!” 夏凉茉离开后不久,就有五六个战士过来帮忙了。 大家先把王婶子的东西从招待所取出来,送回了战家,又邀请了胡欣,一起去战家,在战家一进院的小厨房战士们一起包饺子、炒菜,最后做了满满一大桌吃食招待王婶子跟胡欣。 战友们热情高涨,晚餐氛围异常热闹。 不仅是王婶子喜笑颜开,就是胡欣也深受鼓舞。 晚上,王奇陪着王婶子跟胡欣去看天安门的夜景,顺便从胡欣回京大。 等把胡欣送走后。 王婶子看向王奇,母子俩边走边说着知心话。 “哎呀,我这次出来没带多少钱,我瞧着胡欣这丫头,这么小年纪就出来读书了,身边一个亲人也没有,这天气也越来越冷了,回去给你爸打个电话,让他给我寄点票跟钱过来,咱给胡欣买两件厚实的冬装吧。” 王婶子愁眉苦脸的,王奇却噗嗤一笑:“妈,老大走前给我钱跟券了,就新世纪百货商场的券,我一点都没动呢,等周六我把胡欣约出来,我给她买!” 王婶子眼睛一亮,问:“北煊给你的券,能买黄金不?” 王奇一愣:“啥?” 王婶子:“北煊给你的券,如果能买黄金,咱就先把给胡欣的三金买了!” 王奇二愣:“啥?” 王婶子:“啥啥啥?我看你就是傻! 这么好的媳妇你不抓紧,飞了你找谁哭去? 虽说胡欣年龄还不到,还差几个月,但是可以先订婚嘛,收了咱家的三金,就是咱家的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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