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全家灭门前,我闪婚了军老大_第174章 亲爱的,亲一个!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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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漫樱——
  “第二件事,等茉茉的公爹过完七十大寿,老大、老五、老六、老七,你们四个先回去。
  咱们邱家,家大业大,总不好一直没人盯着。
  我虽然不在,但是我可以放权给你们,你们尽心尽力处理集团的工作。
  第三件事,老四继续留下。
  老四啊,你一会儿去秋实那边,他那边牵了根电话线。
  你给娜娜打个电话,让她带着三个臭小子来一趟华夏。
  以前我总觉得你们这一房吵闹的厉害,可长久不见,还怪想念的。”
  邱老四闻言大喜,脸上笑意盈盈:“还别说,我也挺想他们的。
  我看升旗仪式的时候,逛人民广场的时候,看天安门的时候,都好想好想他们娘四个都能陪在我身边呢!
  我一会儿就去给他们打电话!”
  薛漫樱面上浅笑。
  心里却滴血般难过。
  这些孩子,她嘴上嫌弃,可个个都是她十月怀胎辛苦生养的。
  不管是谁出了问题,她都会糟心、都会担忧难过。
  要是老四知道,他媳妇是这么个心狠手辣的货色,也不知道老四会不会恶狠狠地哭一场?
  还有她那三个可怜的孙子呦!
  可惜,不论是谁,只要对她的小九跟茉茉,还有思嘉起了杀心的,她都绝对不能再留着!
  华夏在美国没有执法权。
  而邱芸珩说的那些,不过是一面之词,也没有证据。
  当务之急,就是把古娜骗来华夏,再诱惑她出手。
  只要她心思不纯正,就一定会暴露。
  那时候,人证物证确凿、又在华夏境内,抓住她,也就有理有据,也能让老四跟三个孩子看清她的本质了。
  思及此,薛漫樱打起精神来,又道:“你们也知道,秋月是我的继承人。
  不过秋月被环境因素耽误了,没能上大学,没有高学历,很多地方还很欠缺。
  但好在,我把她找回来了,我会手把手教导她,让她学会做生意的那一套。
  而且,她有个高智商、高学历的闺女。
  你们几个哥哥,往后要好好辅佐秋月,也要跟你们小家里的孩子说清楚这件事。
  我不希望别的豪门里为了争抢家产,互相残杀的事情,在我们邱家上演!”
  邱家兄弟纷纷表态,坚决支持母亲的决定,坚决团结。
  薛漫樱微微点头:“行了,要说的就这些了。另外,思嘉在这里我会看着,老大你不要操心。”
  邱一珩:“嗯。”
  他闺女在华夏,又开心、又长肉的,日子过得比在美国的时候还要快活。
  他自然是,以闺女的健康快乐为第一选择的。
  散会后。
  邱老四赶紧去凉秋实那儿打电话。
  美国那边是上午十点。
  古娜接了电话,兴奋不已:“真的?
  妈妈说想我们了?
  我就知道像我这么乖巧聪明又贤惠的儿媳妇不多了!
  妈妈每天跟我在一块儿,有审美疲劳,现在跟我分开,就想我了!”
  邱老四揉了揉眉心:“娜娜,我一会儿给管家打电话,让他负责搞定你跟孩子们的签证跟机票。这边快要入冬了,你多带点秋冬的衣服。”
  古娜笑嘻嘻地问:“要不要我带点别的过去?
  比如妈妈的衣服鞋子,妈妈去的时候是夏秋交织的时候,现在衣服够穿吗?”
  邱老四没想到,一向大大咧咧的媳妇,居然也有细心的时候:“好,你看着收拾些吧!”
  古娜:“好嘞!亲爱的,么么,亲一个!”
  凉秋实就在边上。
  邱老四闹了个大红脸,没敢动,干巴巴地回了一句:“嗯!我先挂了!”
  啪!
  他结束通话:“秋实,我打完了,先回去了。”
  凉秋实狐疑地望着他:“你怎么大半夜脸红成这样?”
  “没事没事!”
  邱老四逃也似地跑了。
  邱老四原名邱佑珩,薛漫樱怀着他的时候,好几次差点流产,打了很多保胎针才留下来。
  他出生以后,身体底子也是兄弟几个里头最弱的。
  取名“佑”,也不无道理。
  从小到大,他动不动就感冒,脾胃也不太好。
  后来找到了一位旅美中医,现在才知道这是郑老之前学了一半就跑了的徒弟,开了些健脾胃的中药慢慢调理,保证了身体营养的吸收,身体才慢慢好转过来。
  他现在的媳妇古娜,是新加坡跟葡萄牙混血的。
  古娜祖上又是华人,所以她看起来,就是一个非常洋气、像洋娃娃一样的亚洲人。
  有点……唔,也像新疆那边的人,浓眉大眼、高挺的鼻梁,却又有着亚洲人的部分特征。
  在美国遍地金发蓝眸的美女中,邱佑珩当时一眼就相中了极具特色的古娜。
  相处后,他渐渐被古娜活泼善良的个性吸引。
  他媳妇,怎么说呢。
  有些没心没肺,有些沙雕老六,但他坚信他媳妇没有任何坏心思。
  邱佑珩还是很爱很爱古娜的。
  他将她视为一生最亲密、且唯一的伴侣。
  打完这个电话,他心里美滋滋地盼望着妻子能尽快带着孩子们,来华夏与他相聚。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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