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1960:迎娶冲喜美娇娘_第519章 省城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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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人到河边,只有几个人在上面溜冰。
  宽阔的河面不用担心人太多会撞车。
  孙佳雪本没想上冰面的,她溜冰技术还不如妞妞。
  李明清拉着她的手道:“媳妇儿,我拉着你呢,来回走两圈试试。”
  她被他带着溜了三四圈才停下。
  脸被风吹得有些红。
  孙佳雪丝毫没感觉到冷,开心道:“刚刚我都要飞起来了。”
  “再去溜几圈吗?”
  “不了不了,我歇一歇。明清哥,你和妞妞他们玩吧。”
  李明清笑着道:“滑两下过把瘾就行了。”
  妞妞在和张冬儿玩的正欢。
  张冬儿十七八岁,虽然家里过得苦,但长的挺高的。
  “明清哥,张冬儿长这么高了!快十八了吧,好娶媳妇了。”
  “才十八还年轻,这个年纪娶媳妇有点早。”
  “早吗,咱们当时也是十八。”
  “媳妇儿,我们那可是天作之合,老天爷给牵的红线,看看我们过得多好。”
  张继农拎着一个兔子来到河边。
  兔子是他刚上山打回来的。
  一捉到就被他抹了脖子。
  拎着一个铁锹,哐哐两下就把河边砸出一个洞口,蹲在那里处理兔子。
  不愧是老手,三两下就全部处理好了。
  张继农手起刀落把兔子分成两份。
  过来道:“明清,好长时间没看见你了,这兔子回去煮煮做冷冻,冬天就适合吃这一口。”
  李明清看着他递过来的半只兔子摆摆手。
  “家里还有猪肉冻,不缺。”
  “尝尝鲜,只有一半,煮煮两顿就吃了。”
  “真的不用,你家人多,半只兔子肯定不够吃,家里真的有。”
  张继农见他实在不想收就没再多说什么。
  想起刚刚路过老李家门口那么多人就随口问道:“我看村里人都去你家了。”
  “来看电视。”
  听到这话张继农心头一惊。
  电视!
  他之前去省城卖打的野狍子看见过。
  看着上面的价格被吓了一大跳。
  没想到李明清竟然买回来了。
  难怪老李家围了那么多人,这么稀罕的玩意估计很多村里人是第一次见。
  张冬儿从冰面上岸。
  “爹,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
  “运气好,刚上山就抓到了一只野兔。”
  父子俩和李明清寒暄了两声就走了。
  没过一会儿,林招娣和林金宝姐弟俩过来。
  林招娣端着一个盆子,是来洗衣服的。
  而林金宝则手插在兜里跟大爷似的。
  孙佳雪见状道:“招娣,怎么没去井边洗?那里打上来的水暖和点。”
  “婶子,在这里洗方便,不用打水。”
  “你这孩子,女娃可得自己多注意,受凉不好。”
  林招娣听了之后只觉得眼睛有些酸酸的。
  她在家向来洗衣做饭,已经习惯了。
  看着她被冻肿的手孙佳雪叹了一口气。
  李明清安抚道:“媳妇儿,这是冻疮膏,你给她送过去吧。”
  “来,招娣,这是冻疮膏,等洗完衣服抹上,要不过两天更冷,你这手被肯定得冻裂。”
  冻伤可难捱了。
  一暖和就特别的痒,难受的要命。
  冻得皮裂开,根本不敢挠痒。
  林金宝看见两人说话,过来不明所以的问道:“婶子,是什么好东西啊?”
  “给你姐的药。”
  “药?我家可没钱买药,我姐活蹦乱跳的不用药。”
  “不要钱。”
  “不要钱就行,吓了我一大跳,要是要钱的话我姐回家又得被我娘骂一顿,那可真是害我姐。”
  林金宝唏嘘道。
  见不要钱才松了一口气继续去溜冰了。
  他这操作给李明清和孙佳雪看得直摇头。
  说不关心吧,他还知道过来帮林招娣说两句话。
  说他关心吧,又没到那份上。
  林招娣道:“谢谢嫂子。”
  她想起来吴小丫之前说过的话,说李明清夫妻俩是大好人。
  但她经常听她娘在家说两个人的不是。
  小宏和小哲风风火火的从对岸滑过来。
  喊道:“爸爸,你和妈妈干嘛呢?”
  “等你们呢。”
  “你们先回家吧,等会我们和姐姐一起回去。”
  李明清道:“小心点别摔倒了,外面挺冷的,别在外面待时间长了。”
  他嘱咐完之后就和孙佳雪往回走。
  王大国从村口往村里走。
  眉头紧皱,愁眉苦脸。
  看起来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
  他主动搭话道:“明清,你快给我出出主意。”
  “啥事啊?”
  “就是说媳妇的事。”
  王大国不好意思的道。
  李明清对这事可是爱莫能助。
  这么多年过去他愣是没结婚,再这么下去恐怕真的要打光棍了。
  他人还行,也能干活。
  主要是他娘张翠花横在前面。
  张翠花的意思是想找个家里有钱的儿媳妇,最好是城里的儿媳妇。
  这十里八乡的姑娘她觉得差点意思。
  自家儿子人高马大,多好啊,村里没见过世面的姑娘根本配不上。
  看了一个又一个。
  媒婆见到她都得躲着她。
  “你先把你娘的思想工作做好之后再说,要不然白搭。”
  “我娘那个人你也知道,实在是犟不过她。”
  “这得看你的狠心程度。”
  王大国听见这话突然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不可置信的道:“你不会想说让我分家吧?”
  “分家也一样孝顺。”
  “我知道你们老李家分家之后过得挺好的,但我家和你们家不一样,我是老王家的独苗哪能分家呢。”
  “那就等你娘想开吧,就你一个日子,总归是指望你传宗接代的。”
  王大国愁的脑瓜子上长了好几根白头发。
  李明清和他年纪差不多大,都有三个孩子。
  可别到时候人家当爷爷了他还连个媳妇没娶上。
  一步落下步步落下。
  “哎,走一步看一步,我娘这两年也着急。”
  “你娘急?并没有吧。”
  李明清大大咧咧的说道。
  要是真的着急早就给娶上媳妇,也不至于到现在还单着。
  可能是王大丫生了个儿子。
  也姓王。
  而且跟李狗蛋彻底断了关系,有个孩子看着也没那么着急。
  但也不至于这样这么多年一个姑娘没相中。
  她可是疼王大国疼的厉害。
  孙佳雪在一旁安静的听着。
  她想想谁以后嫁到老王家就脑袋疼。
  王翠花可不是善茬,谁嫁过去谁倒霉。
  李家门口。
  有不少人在闲聊。
  刚刚在屋里看了好一会儿的电视。
  这玩意确实让人稀罕,看得都不想走了。
  大家过了过眼瘾就走了。
  回去剥花生种,来年春天的时候种。
  村里给每家分了两袋子剥花生的任务。
  争取在过年之前把活干完。
  晚上,老李家聚在一块唠嗑。
  小宏道:“爸爸,我们和妈妈在老家,你自己回县城吧。”
  “你可真是我好儿子啊,完全不管我的死活。”
  李明清说完瞪了他一眼。
  妞妞也道:“爸爸,我们在家你不用担心的,正好我也放假了。”
  “嘿,我还没七老八十就成留守老人了!”
  其他人听到这话跟着笑了笑。
  “明清,你去饭店吃饭就行,或者回家自己做,反正你下班时间蛮早的。”
  “这可不行,佳雪得跟我一起回去。”
  他一个人住在那么大的房子里真是没意思。
  再说了,佳雪可是他媳妇儿。
  离得远了可不行。
  李老婆子笑着道:“三个孩子在家你们俩放心,保证照顾的妥妥的。”
  “娘,他们就麻烦你多上点心。”
  “不麻烦,我乖孙女孙子有啥麻烦的,又不是一两岁的时候。”
  李丽珠道:“放心就行,二丫几个人在家,一块玩挺好的,在县城也没村里自在,从村头跑到村尾。”
  大妞保证道:“我会照顾好弟弟妹妹们的。”
  当天晚上回新屋。
  李明清搬出来两袋煤炭。
  三个孩子在家得烧炭才行,要不然屋里特别的冷,根本坐不住。
  孙佳雪把煤炭炉子点上。
  放了三块蜂窝煤。
  并把妞妞喊出来道:“妞妞,炉子下面这个透气的每天晚上睡觉前关的小一点,只留下一点缝就行。之前我教过你换蜂窝煤,你还记得吗?”
  “嗯嗯,记得,把几个孔对齐,要不然就灭了。”
  “你和弟弟在家别用冷水洗手洗脸,烧水壶坐在炉子上,用温水洗。”
  “妈妈,我都记住了。”
  小宏和小哲也道:“记住了。”
  李明清见她担心的模样道:“媳妇儿,他们会在照顾好自己的,正好锻炼锻炼他们。”
  “就是有点不放心。”
  “没事,妞妞大了能照顾好自己,两个小的皮实。”
  第二天早晨。
  李明清和孙佳雪起了个大早。
  做好早饭吃了之后就回县城。
  李家老两口去村口送他们。
  “路上慢点,孩子在家放心就行。”
  ——
  李明清回去就见赵兴国。
  “县长,来买东西啊。”
  “不是来买东西的,是来找你的。”
  “找我?”
  “你被评为先进个人,等明天和我们一起去省城接受表彰。”
  听到这话李明清有些蒙圈。
  后来想起来,马上要过年了,确实每年都会有这么一出。
  但他已经两三年没去参加这样的表彰会了。
  “只有我一个人吗?”
  “对啊,去省城参加的只有你一个人。”
  “我自己去?”
  “还有周建刚和我,明天八点在县政府门口集合,别忘了。”
  赵兴国说完便乐呵呵的走了。
  李明清把他送到门口,心想,幸亏孩子在老家,他可以带着孙佳雪一起去省城。
  钱经理道:“你可是不小的荣誉。”
  “我是运气好。”
  “这可不是运气的事,那可是实打实的钱。”
  他从来没见过出手这么大方的人。
  李明清接受这份荣誉是应该的。
  出了那么多钱可不得好好的夸赞夸赞嘛,最主要的是给大家树立榜样,起到带头作用。
  “经理,明天我调休一天,下周就不休了。”
  “这倒没事,这样的好事我们也跟着沾光。”
  周明在一旁看着眼馋的后槽牙都要咬碎了。
  他什么时候才能有这样去省城露脸的好机会。
  这辈子还没去过几次省城。
  不过也就想想了。
  首先从他兜里拿钱就是要他的老命。
  再次就是他可没那么多钱,一千两千,说出来就怪吓人的。
  最后就是他没这么好心。
  不过最让他在意的是李明清和钱经理说话的态度。
  不卑不亢,游刃有余。
  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修炼成这样。
  每次他和钱经理都没话说,还特别的尴尬。
  生怕说错了话被穿小鞋。
  每次见到钱经理都兢兢业业,生怕哪句话给说跑偏了。
  李明清见他这样道:“你干嘛呢,一副拉不出屎的表情,真的是够了。”
  “哎,你这人说话还真是一如既往的难听。”
  “我只是在描述事实,现成的镜子你自己好好照照吧。”
  ——
  “媳妇儿,明天我去省城你和我一起去吧。”
  “省城?去省城干嘛?”
  “说是表彰大会,我去领奖。”
  “我去行吗?”
  “这有啥不行的,正好大会开完之后我们去逛逛,好长时间没去了。正好马上过年,去买点年货。”
  孙佳雪点点头,再次把前几年给他做的中山装拿出来。
  挂在橱子里特别的板正。
  李明清见她一脸期待的看着笑着道:“行,明天就穿这身衣服。”
  她高兴道:“好。”
  衣服做好这么多年可算有场合穿它了。
  要不然一直挂在橱子都要长毛了。
  次日。
  周建刚看到他穿的模样笑着道:“哎呦,穿的这么板正,跟换了一个人似的,乍一看还真有点不认识了。”
  “还是头一次见我穿中山装吧。”
  “确实是第一次见,特别像我同事。”
  “可拉倒吧,我还年轻。”
  “我说的不是年龄,是你的气质,不来上班可惜了。嫂子,你得劝劝他。”
  孙佳雪笑着道:“都好,安安稳稳的就好。”
  “你俩感情可真好,这么多年没变过,你们应该在日常生活中不吵架吧?”
  “奔着好好过日子,吵架干啥,吵架又不能解决问题,越吵越过不好。”
  周建刚听了他的话恍然大悟。
  夫妻俩过日子确实是这么个理,但是实际操作起来不是一般的难。
  上头的时候很难冷静思考。
  两个人总有磕磕绊绊的时候。
  找对解决问题的方法才是最重要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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