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1960:迎娶冲喜美娇娘_第424章 百天照片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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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清说道:“瞎说什么呢,我什么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
  “就是因为知道所以才更加的新奇,亏得碰巧遇见你,要不是遇见这女的很可能成我媳妇儿。”
  闫兴国嫌弃的说道。
  刚刚他对尹欢还是挺满意的。
  但听到她雷死人的话心想幸亏遇见了,要不然以后可有后悔的时候了。
  尹欢骂道:“哼,别说的我好像看上你了一样,要不是我爹非让我来我才不来。”
  “我看你这辈子嫁不出去喽,在家做老姑娘吧。”
  李明清见俩人跟斗鸡似的,说道:“你们聊,我们有事先走一步。”
  “别急啊,好不容易见到这么快走干什么。”
  “每次见到你都没好事,为了不倒霉我得离远一点。”
  他说完推着自行车和孙佳雪离开。
  闫兴国笑着说道:“以前是真不爱听他说话,不过刚刚的话说的倒是蛮中听的。”
  尹欢骂骂咧咧的离开,跟在李明清后面。
  孙佳雪一回头见到她跟着过来急忙说道:“明清哥,尹欢跟在后面。”
  李明清听到后停车。
  果不其然真的跟在后面,还有闫兴国也往这边来。
  “闫同志,你在公社上班,这你不管管,我实名举、报她骚扰我,破坏我家庭团结。”
  尹欢不可思议的嗫喏,“你——”
  “你什么你,闫同志,还不带她去公社。”
  闫兴国慢悠悠的说道:“今天我不上班,隔壁街上有红?卫?兵,你一说他们能立马杀到尹家。”
  “行,那就去找红、卫?兵。”
  孙佳雪可知道这其中的厉害,不仅她知道尹欢也知道。
  真要是沾上可不得了。
  虽说她爹尹院长没什么污点,但被盯上可就成污点了。
  “我爹还夸你,你就这么对我!”
  “你这么对我媳妇儿和闺女,还有理了?”
  李明清说完把自行车停下就要去众人,吓得麻利的跑了。
  闫兴国看热闹不嫌事大。
  “啧啧啧,还真不会怜香惜玉。”
  “闪一边去。”
  “你——”,他还想说话,但看见孙佳雪便没说出口,“这是要去哪儿?”
  “去丁家。”
  “走吧,我回家交差。”
  李明清到的时候丁老爷子正在院子里晒太阳。
  “老爷子,晒太阳呢?”
  “来,快进屋,小念,明清和佳雪来了。”
  在屋里的陈念听见后小跑着出来,看见孙佳雪抱着孩子说道:“上次我也没空去,可算是看见小姑娘了。”
  “嫂子。”
  “随便坐,我去趟供销社。”
  李明清连忙说道:“别忙活了,吃点家常菜就行。”
  “家里的菜全吃完了,本来就应该去趟供销社的。”
  家里啥也没有咋招待客人。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今天阿姨请假没在,全得指望她。
  拎着空的菜篮子出去,半个小时后,满载而归。
  孙佳雪把妞妞让李明清抱着她去厨房帮忙。
  丁老爷子说道:“两天不见又长大了。”
  “妞妞,还认识丁爷爷吗?”
  “小姑娘就是文静,我那俩孙子可闹腾,两人在家能把屋顶给掀了。”
  “对了,老爷子,我运气好前两天去山上采了一根新鲜的人参。”
  丁老爷子听见后笑着说道:“我正想让丁绍去问问你呢,上次从你这里买的人参快吃没了,身子骨好的差不多了。”
  “好了就行。”
  他把人参拿出来丁老爷子两眼放光。
  “这看着年份可不小,有市无价。”
  “我也是运气好。”
  丁老爷子赞许的点点头。
  不少采参人就是成日住在山上也没他这么好的运气。
  采参人一般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一根上好的人参能卖不少钱。
  丁绍回来听见屋里传来的声音就知道家里来客人了。
  进门便看见李明清抱着孩子。
  “还真的是你。妞妞,来,叔叔抱抱。”
  好歹是两个孩子的爹抱孩子还是蛮稳当的。
  他坐下才看到桌子上的人参,吃惊的说道:“这是你拿过来的?”
  “对,成色挺好的。”
  “你还真是厉害,我实在是甘拜下风,拿人参就跟拿大萝卜一样简单,发家致富,县城首富。”
  李明清笑着说道:“借你吉言。”
  “我说的可都是大实话。”
  “你怎么这么早从报社回来?”
  “说起这个事来正想去找你,你有时间吗,报社想去采访你。”
  他摆摆手道:“换个人吧,我可不想再上报纸了。”
  “思来想去你最适合。”
  “适合啥啊,任局长你可以采访,还有老爷子也行。还有县城这么多的工厂,你每个工厂选一个勤奋吃苦,为人民奉献的工人也行,这些人可是榜样。”
  丁绍一副被打通任督二脉的样子,恍然大悟。
  “你这脑子就是好使,我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呢,开辟一个新版块,‘最美工人’,太可行了。”
  老爷子嫌弃的说道;“你小点声别吓着孩子。”
  “爹,妞妞和我投缘,不会吓到的。明清,要不你来报社干吧。”
  李明清没想到他随便一句话就想让他去报社上班。
  “我可没那么好的文笔。”
  “别谦虚了,看看你这敏锐度,不来报社真是报社的损失,你还真是十八班武艺样样精通。”
  他没想到来丁家是来听夸奖的。
  厨房。
  陈念说道:“佳雪,你去看孩子吧。”
  “没事,明清哥看着的。”
  “你还真是大胆,孩子这么小就敢抱出来。”
  “今天是来拍照的,百天照,妞妞从生下来身体就好,明清哥说孩子抵抗力强,没事的。”
  “那怪省心的,我家那俩皮孩子小时候三天两头的生病。”
  丁绍过来问道:“媳妇儿,存折放哪了,找了大半天没找到。”
  陈念回屋给拿存折。
  “取钱吗?”
  “咱爹的人参要吃完了,明清拿来了,说是不要钱,我们也不能占人便宜,要是托人买还不一定能买到这么好的。”
  “那你快去快回。”
  这个存折本来就是老爷子的,里面的钱是老爷子年轻的时候攒下来的。
  丁绍虽然在报社上班但根本没多少钱。
  亏得老爷子年轻的时候能挣。
  李明清不知道他拿存折去取钱了,本来也没想要钱。
  下午临走时,陈念给装了不少的水果罐头和好几袋奶粉,说是给孩子喝得。
  更夸张的是丁绍拿了那么多的钱。
  “兄弟你也别嫌少。”
  嫌少?
  这了一点也不少。
  “丁二哥,你可收回去吧,我给老爷子的。”
  “千万别客气,你现在不收改天我还得去给你送,赶紧收着,真以为养孩子容易啊,花钱的地方可多了去了。”
  “不要了。”
  李明清推着车子喊着孙佳雪走。
  丁绍眼疾手快的把钱直接扔在车篮子里。
  小跑着把那一包子东西给挂在车把上。
  该说不说水果罐头把家里的柜子要装满了,吃都来不及。
  孙佳雪刚想和陈念说话,还没张嘴就听见陈念说道:“佳雪,你收着就行,我家那口子还有我家大哥的小命可是你家明清救回来的,救命之恩,千万别客气。”
  “可是——之前已经给了很多了。”
  “没关系,家里不缺这些,知道你家里也不缺但好歹是我们的心意。”
  出来这一趟可真是赚发了。
  他们回村正好是下工的时候。
  村口坐了不少的人在那里闲聊。
  张继农领着傻媳妇过去,是去李家找李明清治病的。
  “你还真别说,继农也算是有良心的,找了个傻媳妇虽然生了孩子也没把她赶出去。”
  “是啊,不容易。”
  “亏得两个孩子没毛病,要是傻子的话可有的罪受了。”
  “要是傻子的话就直接扔了。”
  “依我看傻人有傻福,咱们累的要死要活的,傻子小芳却啥也不用干,张继农和两个孩子把她照顾的好好的。”
  “我看你傻了吧,哪有人会羡慕傻子。”
  李明清骑着自行车载着孙佳雪过来。
  李向霞立马喊道:“佳雪,停下来唠唠嗑吧,反正回去也没事。”
  “不了,回家有事。”
  周小双凑到李向霞跟前说道:“真不知道她有什么可神气的,你也看见了她谁也不放在眼里,跟李明清一样,不愧是两口子。”
  “这还是生了个丫头,要是生个儿子不得上天了。”
  李明利坐在那里听的一清二楚。
  他说道:“你们是不是想多了,我四弟和四弟妹够友好的了。”
  “你和李明清可真不像一个娘生的,你还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看看李明清和你媳妇儿,我要是你都吃不下去饭。”
  “操闲心倒是挺多的,我媳妇厉害,你有本事也出去,挣钱挣票,到时候吴立国肯定得供着你。”
  李明利自从上一次算是彻底的想开了。
  他们就是酸。
  虽然上次他去纺织厂面试没成,但心里多少有谱了。
  他说的确实是大实话,村里的老爷们谁不想自家媳妇跟张梨花一样厉害,不愁吃穿。
  周小双被怼的小声说了一句。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等着瞧。”
  吴立国说道:“小双,走吧,回家。”
  “你先回,我再坐一会儿。”
  “有什么好坐得,赶紧回去。”
  他自从知道吴立强和刘香的事之后就看周小双看的死死的。
  生怕自己不小心戴绿帽子。
  周小双只好跟着他离开。
  王麻子说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立国是真的上心了。”
  徐老婆子说道;“你儿子不办百日宴吗?”
  “再说吧。”
  “那快办吧,到时候大家都去捧场。”
  怕不是去捧场而是为了蹭吃蹭喝。
  张老头说道:“没想到临走了还生了个儿子,也算圆满。”
  “是啊,我啥也不图,只想孩子平安长大。”
  郑老婆子说道:“我们老两口也是这么想的,就盼着解放长大。”
  “你俩也不容易,亏得你家儿媳妇是好的。”
  “是啊,是我们郑家对不起珍珠。”
  徐老婆子和张翠花先后脚到李家门口。
  两人看见对方差点撕吧起来。
  “听说你舔着老脸上赶着给你孙子定娃娃亲,心里真是点数。”
  “切,你也没好到哪里去,没点自知之明。”
  “人李家根本看不上你。”
  “呵呵,就跟李家能看上你一样。”
  李老头听见声音出来就见两人站在那里谁也看不惯谁。
  “你俩干了一天活不赶紧回去歇着,还有精力吵架?要吵去别地吵,在我们家门口像怎么回事。”
  “大街上又不是你家的。”
  “那你们继续吵吵吧,这么大年纪也不怕丢人。”
  平常李老头没这么多话,但自从知道两个老婆子存了什么心思之后根本忍不住。
  天天想着算计这个算计那个。
  把这心思放在别的事上生活也不至于过得这么拮据。
  张继农感谢道:“身上好了不少。”
  “还有要两三天就好了。”
  他们没见过几次,没什么话说,他安静的坐在那里等待针灸结束。
  妞妞在床上睡着了。
  孙佳雪拿着两瓶罐头给老两口送过去。
  “你这孩子怎么又给我们送,家里还有呢,你们留着吃。”
  “娘,家里也有,一柜子呢。”
  “正好你来,这是春笋,我中午和你二嫂去后山挖的,拿出去炒肉吃可脆生了。”
  “好,那我就拿着了。”
  “本来想等会给你们送过去的,今天照的照片什么时候拿回来?”
  “五天之后的,照了不少张,拿回来照片给送来。”
  孙佳雪出去正好张继农带着傻子媳妇出来。
  他没有多说什么便领着傻媳妇离开。
  “明清哥,娘给的春笋。”
  “炒肉片吃吧。”
  “好呀。”
  两人刚要进屋就李狗蛋过来。
  他贱兮兮的说道;“刚刚看你回来车子上放了不少的好东西,都有啥啊,让我们开开眼界呗。”
  “没啥,看了也变不成你的。”
  “就是想饱饱眼福而已,我又不会抢。”
  “那可说不准,你可不是有道德的人,别在这里碍眼。”
  见李明清不欢迎他没说什么吊儿郎当的离开。
  走了四五步又回来说道:“你家里有多余的煎饼吗,实在是饿的慌,长毛的也行。”
  真是没脸没皮。
  李明清冷漠回道:“没有。”
  “行吧,我去别家问问。”
  这一段时间他蹭了这家蹭那家,反正是饿不死。
  村里就没有人不嫌弃他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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