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1960:迎娶冲喜美娇娘_第358章 夫妻俩一起过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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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老爷子和陈念见他风尘仆仆的回来问道:“不是说上班吗,怎么这么快回来?”
  “老爷子,你看看啊,李明清是真的大方。”
  “咋了?”
  “你看看这人参,对了,媳妇,弟妹给你带了一麻袋的棉花,还在自行车上,你去拿来看看。”m.biqubao.com
  丁老爷子打开木盒子一看,说道:“咱们是不是给钱给少了?”
  “是吧,我看也给少了,但明清说不少。”
  “那也不能让人吃亏,等你有空再去给送点。”
  “爹,回来再说,我先去报社。”
  刚走到门口丁绍就被陈念拉住说道:“丁哥,下次你去李家村带我一起去。”
  “成,我先走了。”
  陈念看着雪白的棉花高兴的不得了。
  买的棉衣哪有自己做的棉衣暖和呢,没想到她随口说了一句就收到一袋棉花。
  真是实诚,她也不想辜负人家的好意。
  丁绍上午在报社忙活完,下午就准备再去一趟李家村。
  “丁哥,咱们去买点东西带着吧。”
  “啥也不用买,媳妇儿,李家真的啥也不缺,你去和弟妹聊聊,看人家里缺什么。”
  李念这才打消了去买东西的想法。
  两人来到村里,来了两个陌生人村里人纷纷来看热闹。
  李念穿着小皮鞋和洋装,乡亲们好奇的看着她。
  知青们倒是没什么大的反应,他们好歹是城里来的,之前就见过,并不觉的稀缺好看。
  “这女的谁啊?”
  “一看就知道不是一般人。”
  “应该是到李家的,一般村里人不会认识城里人。”
  “那也不一定,并不是只有李家人有机会认识城里人。”
  几个知青窃窃私语的说道。
  刘佳佳说道:“说不定李明清犯事了。”
  于怀智说道:“要真的犯事了的话来的应该是警察才对,想一出是一出。”
  听到这话刘佳佳习惯性的回怼,一转身看见是他立刻偃旗息鼓。
  她轻声说道:“于知青,你说的有道理。”
  吴胜利站在那里瞪大眼睛看着她。
  没想到她还有这么好说话,温柔似水的一面。
  在他的印象里,周京立可没有这待遇。
  幸亏周京立没在这儿,要不然能把人给气疯了。
  刘佳佳说道:“于知青,你还不准备搬回知青所吗?”
  “不搬了。”
  “马上过冬,你自己一个人住多冷啊,还是搬回来吧,起码知青所有热炕。”
  这几个月吃的比和尚还素。
  于怀智不住在知青所,对所有知青来说都是百害而无一利。
  知青们巴不得他早点回去。
  于怀智没搭话,去找旁边的王牡丹说话。
  ——
  丁绍敲门就听见旺财的叫唤声。
  李明清还以为是谁,一开门看见丁绍和陈念,实在是出乎意料。
  “大哥,你咋来了?”
  “老爷子让我来好好谢谢你,你嫂子来找弟妹。”
  “那也不用这么急吧,早晨刚来。你来的这么勤快,村里人指不定怎么说呢。”
  丁绍笑着说道:“你应该习惯了呀。”
  他这么风光的人,要是没人胡说八道才真的奇怪。
  每个村里都会有几个碎嘴子。
  一点点破事能添油加醋的说的整个村里知道。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孙佳雪坐在屋里听收音机里的广播,没想到陈念过来。
  “念姐,怎么有空过来?”
  “一直以为你家里离的挺远的,今天过来一看也还行,一个半小时差不多就能到。你给我那一袋子棉花把我看傻眼了。”
  “明清哥认识的人多,从外面弄回来的,家里不缺。”
  “隔壁的任大叔还托我给你们带话,说好好感谢你们。”
  孙佳雪笑着说道:“是明清哥厉害。”
  陈念看着屋里和外面的院子,确实啥也不缺。
  李明清是个有本事的。
  “佳雪,要是有需要帮忙的尽管和我说。”
  “好,有事就去找你。”
  李明清看丁绍手里的公文包就什么都明白了。
  “别往外拿了,真的够。”
  “那不行,你要是不收我回家没法交代。”
  “有啥不好交代的,你如实说就行。”
  “你要是不收,信不信老爷子下午能直接杀过来找你。”
  丁绍说的是真的,这事老爷子真的干的出来。
  老人家一辈子丁是丁卯是卯的,从不欠人情。
  李明清也觉得有可能。
  他对丁老爷子也还算了解,确实说一不二。
  “行,咱们各退一步,钱我收下,不过不能全收,给我五百就行。”
  “和任叔一起,正好一千。”
  他接过钱,说道:“发财了。”
  “你运气还真是好,竟然能一次找到两株年份这么久远的人参,我就没有你这好运气。”
  丁绍说完看着正聊得火热的陈念和孙佳雪,说道:“你带我出去转悠转悠。”
  “大街上都是人,你要去牛棚吗?”
  “大家应该不会当回事,我也算是熟人了,说不定他们以为我是来拍照的。”
  一出大门就碰见李老头和村长。
  村长搭话说道:“丁记者,上次你给我们村拍的真好。”
  “大叔,我就是干这个的,哪能拍不好呢。”
  “你们去村里转转吧。”
  在李明清和丁绍离开后,村长说道:“老伙计,你这儿子真有出息啊。”
  “你家明福也不差。”
  “和明清比差远了。”
  “这没啥好比的,明福踏实肯干,你儿媳妇也是个明事理的,两个孙子也懂事,明兰脱离苦海在跟前孝敬,一家人团团圆圆,健健康康的比什么都强。”
  村长叹气道:“确实没得说,我现在就操心明兰,孩子命苦啊。”
  “缘分没到,别着急。”
  “不瞒你说,愁的我整宿整宿的睡不着觉,到地下没脸见我老伴。”
  李老头说道:“你就是想太多,村里的事就够你操心的了,万事别强求。我看明兰和你儿媳妇吴彤处的挺好,别瞎操心。”
  “亏得吴彤这孩子心眼好,要不然家里得鸡犬不宁。”
  没见有哪个儿媳妇能受得了出嫁的大姑子回娘家住的。
  万幸的是李明福作为丈夫和哥哥都能兼顾到。
  李明兰也不是自己过不好,也让别人不好过的人。
  现在这样和和美美的实属难得。
  李明清和丁绍来到牛棚。
  牛棚附近一个人也没有,不上工根本没人愿意来这。
  这离村子少说得有两百来米。
  村里人本来就忌讳,根本不会有人来,上工的时候可能会有一两个人路过。
  不过还是小心为上。
  李明清环视一周确实一个人没有,说道:“你来的时间还真对,大中午头,根本没人出门,一个人也没有。”
  “太好了,可算能闲聊几句,你在外面帮忙放风。”
  “我还得去上班,麻利的。”
  她没好气的说道。
  要不是看在他那么实诚的份上肯定不会同意。
  对,还看在钱的份上。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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