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清是真的想给她一巴掌。 他就纳闷了,怎么人人都说她媳妇会跑。 当初他半身不遂孙佳雪衣不解带的照顾,过好日子了怎么可能跑。 李向霞不可置信的看着他喊道:“你要打我?!” “废话,你嘴巴那么臭不打你打谁,要不是看在今天是向军大喜的日子早就给你两巴掌了。” “你为了那个小贱人打我?” 特码的。 李明清忍不住爆粗口,昨天是周英子,今天是李向霞。 他这几天应该是犯小人。 “我警告你,我和你不熟,别说的我和你多么熟悉,我媳妇儿平常我都舍不得骂她,你算老几啊,在我面前指手画脚,脏话乱飞。” “以前——” “你可闭嘴吧,别和我说以前。” “我和你认识这么多年还能害你不成,你——” “难道我从山上摔下来,摔得半身不遂不是你害的吗?别给脸不要脸,我没问你要治疗费你还偏偏来找事,再有下次别怪全村的人都知道你这歹毒心肠。你在朱家过得并不顺心吧,你说他们朱家要是知道你是这样狠毒的人,会不会把你赶回来。” 李向红听愣了,这可不是小事。 李向霞也没想到这么长时间的事他会当着李向红抖搂出来,真是不管她的死活。 她慌张说道:“胡说八道。” 说完便急匆匆的在前面走。 见她这样李向红只觉八九不离十,要不然以她的性子早就破口大骂了。 大队长家。 李向军和新娘子林梅正在念主席语录。 念完之后就开席。 李明清坐在李老头的旁边,是真的来吃席的。 专心致志的吃着饭菜,没有喝酒。 他见李老头喝了一杯又一杯嘱咐道:“爹,可别喝多了,要不然娘不让你进屋。” “放心,我心里有数。” 李向军还专门过来敬了李明清一杯酒。 吃的差不多了他便准备回家。 在回去的路上看到骑着自行车的朱华茂。 看样子是下班之后专门赶来喝喜酒的。 “明清,还真是巧啊。” “来喝喜酒的吧,快去吧,刚开席,来的正是时候。” “我这下班之后紧赶慢赶的就怕晚了,咱们有空再说,我先去老丈人家。” “成,快去吧。” 也只是见过几面眼熟而已,关系可没有多好。 朱华茂在知道了李明清的本事之后特别的佩服他。 可惜啊,有李向霞在还是离得远远的比较明智。 在家里吃饭的孙佳雪没想到李明清会这么快回来,还以为得一个小时后才会结束。 “这就快?” “我吃了几口意思意思就行了,不去不像回事。” 孙佳雪去给他拿了一双筷子。 “再吃两口吧,你喜欢的韭菜炒鸡蛋。” “嗯,还是你的手艺好,吃别人做的饭还真吃不惯。” “大队长家去了挺多人吧?” “是挺多的,整个院子都摆满了,幸亏大队长家里有点家底,要不然也不能让全村的人去吃喜宴。” 村里人不是不知好歹的人,都吃了个半饱。 更何况是大队长家,就是王麻子,张翠花这些混不吝的老顽固也都极其的本分。 是流水席。 村里人那么多人一次性坐下的话根本不现实。 李明清吃饱后坐在那里听广播。 在去上班的时候他嘱咐道:“要是李向霞来别搭理她。” “好,我在家关上门。” 不过李向霞估计没这个胆子来。 朱家要是知道她的所作所为肯定容不下她。 现在不是想这事的时候,有更重要的事。 这个嫂子她还真就没看上。 于是在林梅过来敬酒的时候她直接甩脸子。 林梅无所谓,她又不是和李向霞过日子,况且在来的路上李向军和她打过招呼,意料之中。 朱华茂见李向霞这样脸色微变。 但他还是体面大方的喝了李向军递过来的喜酒。 “向霞,你怎么分不清场合啊,这不是给老丈人下面子吗。” “我是你媳妇你不护着我吗,没看新娘子刚嫁进来就对我趾高气扬的吗,根本没把我这大姑子放在眼里。” “没看出来。” 他在一旁看的真真的,两位新人没有一点问题。 反倒是李向霞一副别人欠了她几万块的模样。 算了,人家是亲兄妹,这事他不插手。 下午三点喜宴才结束。 李向霞不情不愿帮忙收拾桌子。 李大花见她这样说道:“不用你忙活,在旁边坐着吧。” “娘,你怎么不让嫂子收拾,嫁过来哪能不干活。” 李向军说道:“向霞,少说两句。” “我也没说什么,只是她不出来帮忙做的不对吧。” 她话音刚落就见林梅从新房里出来。 在这里一起帮忙的红斌娘,张老婆子和李老婆子对视了一眼。 三人觉得幸亏李向霞早嫁出去了,要不然这一大家指不定会闹成什么样子。 林梅爽快的说道:“大姑子,我就是去换身衣服,要不然这新做的衣服弄脏了我还真舍不得。” 不仅说话爽快干活也爽快。 李大花看着还算满意,但她当婆婆的还是要拿乔的。 必须得来个下马威,要不然儿媳妇以后骑在她头上怎么办。 她这想法和李向霞想的不谋而合。 不愧是亲母女。 她刚要说话李向军便说道:“娘,先干活吧。” 话到嘴边没说出来。 李老婆子小声说道:“儿媳妇进家门第一天,别让人看笑话。” “我又不是不讲理的人。” 几人轻微摇了摇头,无理都要争三分的人,对她这话实在不敢苟同。 李向霞无语的拉住在一旁帮忙的李向红。 “小妹,我们不用插手,不就是几副碗筷嘛,嫂子一个人干就行。” 大队长过来说道:“向霞,天不早了,你赶紧回县城吧。” “爹,我想在这里住一晚。” “别住了,哪有回娘家不回去的。” 要真的在这里住一晚,她这和稀泥的性子,就算不打起来也得吵吵起来。 大喜的日子真要是吵起来得被村里人笑话。 李大花却说:“想住就住呗,咱们娘俩好好说说话。” 在场的人都不知道李大花是怎么寻思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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