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1960:迎娶冲喜美娇娘_第277章 后悔把人赶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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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知青所里的缺少的东西所有人都不好受。
  暖瓶,肥皂,牙膏……
  这些日常的消耗用品全部没有了。
  之前于怀智在的时候他们没想到自己竟然占了他那么多的便宜。
  可惜了,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
  王牡丹帮忙去村前的土屋打扫卫生。
  常年未有人居住,里面蜘蛛网鳞次栉比。
  幸亏不是夏天,要不然这黑布隆冬的屋子就是蚊子最喜欢的去处。
  “牡丹,收拾的差不多了,你快回去吧。”
  “你自己一个人小心点。”
  “放心,我一个大男人没啥危险。牡丹,是我连累了你,要是他们为难你的话……”
  王牡丹笑着说道:“没事,他们估计后悔的不得了。”
  “以前觉得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没必要分的清楚,真是一群白眼狼。”
  新屋。
  红斌娘和李小兰正在和孙佳雪闲聊。
  婆媳俩见李明清回来便起身说道:“我们先回去了。”
  “再坐一会呗。”
  “我们先回去了,这用缝纫机就是快,刷刷两下子一件小衣服就做成了,怪不得人人都想买呢。”
  “以后有要缝的衣服尽管到家里来。”
  红斌娘笑着说道:“也就你这么大方,换成别人肯定连看一眼也舍不得。”
  “这东西是铁造的,特别经用。刚买来的时候我也怕给弄坏了,明清哥说用个十年八年的也坏不了。”
  李明清把自行车停好过来说道:“没那么容易坏,缝纫机上的针稍微脆弱点可能会断,但别的零件绝对经用。”
  “成,那我走了哈。来,这是线的钱。”
  红斌娘临走的时候掏出来一毛钱递给孙佳雪。
  “大娘,你这是做什么,快收回去。”
  “我们也不能天天来占你家的便宜啊,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
  “真的不收,没用多少线。”
  孙佳雪连忙摆手,生怕红斌娘把钱塞给她。
  就小孩的一个小褂子,确实没用多少线。
  红斌娘和李小兰只好把钱收回去离开。
  孙佳雪问道:“明清哥,怎么今天回来的晚啊?”
  “知青所闹开了,几个人把最有钱的于怀智赶出去了。”
  “赶出去?”
  “对,就是起个水痘子,刘佳佳和周京立一口咬定是治不了的传染病。”
  “不应该啊,大家都见过吧。”
  “他脸上的水痘比一般的水痘大,但确实是水痘,我给的药水连着涂抹三天就好利索了。”
  孙佳雪说道:“是不是于知青得罪刘知青他们了?”
  “刘佳佳对他是爱而不得,周京立和他可是情敌呢,至于别的知青就是墙头草,风吹哪边往哪倒。”
  她起身到厨房把做好的饭菜端过来。
  “明清哥,尝尝我炸的肉丸子味道怎么样?”
  “肉丸子哪有不好吃的,况且媳妇儿你的手艺那么好。”
  自己做的肉丸子可是实打实的肉,色香味俱全。
  孙佳雪说道:“我炸的时候还专门把厨房门关上了,就怕香味跑出去有些人会说三道四的。”
  其实村里人已经习惯了从他们家时不时飘出来诱人的香味了。
  在大街上闻到饭香味不用想就知道是李明清家里传出来的。
  “媳妇儿,家里还有有花生油吗?”
  “还有小半桶呢。”
  “还挺耐用的,天天做饭竟然还剩下那么多,我以为已经空桶了。”
  “上次熬的猪油用了挺长时间的。”
  “说起猪油来,做的猪油小面非常的可口。”
  “那等晚上我就擀面条吃。”
  她可是正瞅着晚上做什么饭呢,这不就有谱了嘛。
  李明清刚出门就见站在自家门口走来走去的吴胜利。
  “吴知青?”
  “李同志,我来是想问问你能不能帮我们和于怀智说点好话,让他重新搬回去,刚才是我们冲顶了。”
  “你自己去找于知青呗。”
  “你是不知道啊,我去找了,谁知他不乐意回去。”
  “不回去就不回去呗,横竖是你们赶出来的,不回去完全理解。”
  “那你得理解理解我们啊,他竟然连生火的火柴都拿走了。”
  “为啥拿走?”
  “是……是他买的。”
  “确实应该拿走,人家花钱买的就是把火柴扔在水沟里也是别人的自由。”biqubao.com
  李明清打量着吴胜利,这是占别人习惯占惯了。
  怕是现在知青所还没生火做饭。
  吴胜利厚着脸皮继续说道:“你给他治病,他肯定会听你的。”
  “呵呵,我可没这么大的面子,自己想办法吧。”
  他可不想去趟这趟浑水。
  周京立从拐角处过来说道:“胜利,我们回去吧,就知道求他是没有用的,等会咱们去供销社买就好了,就不信没了于怀智我们还不能过了。”
  知青所里没了于怀智还是能过得,只是和以往大大不一样了。
  李明清笑了笑,骑着自行车离开。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李明清去镇政府的时候就看见镇长站在那里翘首以盼。
  估摸着是等他的。
  镇上是真的担心回家的李明清回过味来后悔,不过确实是人之常情,一千块钱呐,没几个人舍得。
  有多少人一辈子也挣不到这么多钱。
  看见李明清之后可真是笑口颜开,就差给他磕一个了。
  “明清呐,你能拿这么多钱出来我真的佩服你,但你可想清楚了,给了这钱再要回去可就难了。”
  “镇长,你就放心吧,我想的一清二楚。”
  李明清说完淡定的把一千块钱拿出来。
  这厚厚的一沓子钱格外的有分量。
  “明清,我替咱们镇上的百姓谢谢你,我肯定不会放你白花这个钱的,你这善举我必定会报给县城和省城。”
  “镇上,可别搞这么大的阵仗。”
  “你就放心吧,这等好事再大的阵仗都不为过。”
  “数数吧,看看对不对。”
  “好,那我们就点点,这事得让专门的人来,也好做个见证。”
  很快,办公室的赵德明和周美芬过来。
  俩人看着一沓子钱眼睛睁的老大。
  “镇长,这是?”
  “这是李同志一人拉电捐的善款,一千块钱,你们数数,登记在册。”
  过了四五秒钟两人才从震惊中缓过神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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