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1960:迎娶冲喜美娇娘_第173章 痊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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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小丫见老李家的人看着她立马跑走了。
  “周小双简直了,谁娶到她真是家门不幸。”
  “听说她娘家大哥家生的也是闺女,但对她哥家的小丫头好的不得了。”
  “娘,你应该高兴,我们这四妯娌多好。”
  李明清笑出声来,没见过这么往自己脸上贴金的。
  李老婆子倒是点点头。
  四个儿媳妇确实明事理,虽然有点小毛病但无伤大雅。
  以前对杨大丫看不过眼但现在看着倒是没那么讨人嫌了。
  孙佳雪说道:“娘对我们也是极好的。”
  “我娘说我命好,若是在别人家连生两个闺女可没好日子过”,李丽珠道。
  李明清真想给普及下生物常识但还是说道:“生孩子这事看天意,随缘,不是想生什么就生什么的。”
  李老婆子说道:“看来我只有儿子缘,没有女儿缘。咱们家男人多,没人敢欺负。”
  确实没人敢欺负,李明清一个人打遍村里无敌手。
  三日之后,孙小成的腿伤已基本痊愈。
  他走路恢复到和之前一模一样,一点看不出来之前腿瘸。
  “李大哥,我真的好了!”
  “这几日先不要剧烈运动,可以绕着院子走几步适应适应。”
  “真想出去跑两圈。”
  “先安分一天,一日过后就可以随你心意,想跑便跑,想跳便跳。”
  孙小成喝了半杯水说道:“这么快就要回去了。”
  “这不挺好,你那么爱看书可以去学校看个够。”
  “爱看书和爱上学是两码事。”
  “得了吧,你回去和你爹商量吧。”
  李明清拉着孙佳雪回房,急需要风扇降温。
  好好的两人世界多了一个电灯泡,他巴不得孙小成早点离开。
  “媳妇儿,这一周辛苦你了。”
  “一点也不辛苦,我们是一家人应该的。”
  “不愧是我媳妇,来,这是给你的。”
  他给孙佳雪的手腕戴上一块手表。
  手腕上冰凉的触感让孙佳雪一惊,让她把两百多块钱的表戴在手上是不可能的。
  太危险了,要是不小心丢了得心疼死。
  “明清哥,你戴吧,我不用的。”
  “这是女款的,再说了我这不是戴着一块的嘛。我上次去你那里可是看到了,基本上每个人都戴了手表的。”
  孙佳雪仔细想了想还真是这样。
  不过那是因为他们要时不时的出去工作,有表好看时间。
  “他们是工作需要,但我在镇政府不用出去,不需要的。”
  “给你的,我不管了。”
  他说完便躺在床上吹着小风扇翘着二郎腿好不惬意。
  孙佳雪看着手腕上略微沉甸甸的手表,表盘里传来轻微的沙沙声。
  “媳妇儿,你这纤细的手腕戴上可好看了。”
  她嗔笑道:“明清哥对我真好,这半年是我最开心的时候。”
  “更开心的日子还在后面呢。”
  “是啊,还要生几个孩子,养几只鸡鸭,平淡而又平安的过完这一生。”
  听了这话李明清直呼好家伙,一辈子都想完了。
  见她满眼柔和跟着心安了不少。
  “媳妇儿想要几个孩子?”
  “都好,随缘呗,只要是咱们的孩子。”
  “我们真是心有灵犀,既然媳妇想要孩子,我非常乐意帮忙。”
  孙佳雪还没反应过来呢,前一秒还在好好说话,下一秒就被按在床上。
  她紧张的不得了,孙小成还在呢。
  “家里有人在~”
  “隔着好几道墙呢,肯定啥也听不到。自从那臭小子来我可就没碰你了,媳妇儿~”
  她被看的身上出了一层薄汗,轻微点了点头。
  知青所已经竣工。
  只盖了三间房,两间大的房间,统一的支上火炕,一整个大通铺。
  还有一间是做饭的。
  李明清被村长叫过去看房间建的行不行。
  “村长,挺好的,该有的都有了。”
  “还有三两日知青就该到了。”
  “这屋子已经建好,该来的总是要来的,村长叔何必这么苦大仇深的。”
  知青又不是洪水猛兽,顶多就是矫情点。
  不过村长确实是有智慧的人,未卜先知。
  李明清自个回去的时候看到路边上躺着的人。
  本想着直接走过去,但还是在最后关头停下来。
  他走过去发现是住在牛棚的人,破篮子里有一些能吃的野菜。
  自叹道:“自从学了这针灸之术就越来越心软了,唉……”
  这人身体亏损严重,营养不良导致的昏厥。
  李明清给他扎了几针便醒了。
  中年男人说道:“多谢。”
  说完便挣扎着起来往村北走。
  见他这模样在半道指不定得晕过去主动搭话道:“大叔是前两天搬到牛棚的人?”
  “小伙子,我不是什么好人。”
  “头一次见有人说自己不是好人的,巧了,我也不是什么好人。你刚来不知道,村里人可是怕我怕的厉害。”
  “我确实不是好人,不要受我连累。”
  李明清转了一圈说道:“没人,你这身病很可能走不到牛棚。这红糖给你,半路吃几口。”
  他本想下意识拒绝但想起好友还是收下了。
  “小伙子,日后比回报答。”
  “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活的长久才是王道,就算是阴天太阳也总会出来的,大叔,你说对不对?”
  中年男子看着他的背影愣神。
  片刻后,他感叹道,没想到一个农村小伙能说出这么一番话。
  这份恩情他日后定会报答。
  李明清到家门口就看见走出来的孙小成。
  “你这是要去哪?”
  “来这好几天还没出门看看李家村的风景,明日我爹来接我,再不看可没机会了。”
  “成,你自己出去溜达吧。”
  孙小成出去一转弯就看见杨老太带着几个孩子出门。
  “小成,看起来恢复的特别好。”
  “这多亏了李大哥为我治疗。大娘,你们这是去哪?”
  “太阳落山比较凉快,我带孩子们去山脚下捡些柴火。在县城没机会去山上吧,要不要一起去?”
  “大娘,我还不能劳累,等以后。”
  “对对对,是我考虑不周,我让向东领你在村里转转。”
  李向东陪着孙小成在村里转悠了一圈。
  村里见他面生热情招呼。
  他有种小时候在乡下奶奶家的感觉。
  “这是谁,向东,难道这就是来你小叔家治病的人吗?”
  “是啊。”
  李狗蛋打量一番说道:“看起来不像生病的人,可别被骗了,说不定是来村里偷粮食的。”
  孙小成问道:“你是谁?”
  “我是李家村的人,你一个外来人问那么多做什么。”
  “我虽说是外来人但你无缘无故的污蔑我,可见你不是什么好人。”
  向东点头赞同,他爹娘和他说过离李狗蛋一家远一点。
  “你看一个小孩子都知道你没安好心。”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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