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机缘巧合来到这个世界,遵循命运嫁到农村,改变了你顶替的命运,本来只想,傍个大款,吃吃喝喝养养娃。 我们本可以无交集相安无事的过下去,可是你偏偏作妖,还妄想害我,这个年代人贩子何等猖獗?一旦被卖,一辈子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你未免太狠毒。 你本是原书的大女主,但现在我来了,我就是这个身体的主人,是我自己人生的大女主,在我的主场,还能让你把我害了? 女主不应该都是善良与爱的化身吗?怎么还两幅面孔呢?我实在懒得花时间用于防范你,就找个人牵制住你吧,以顾明朗的海王尿性,将来你俩结了婚,你不是在抓小三,就是在抓小三的路上,慢慢玩儿去吧,别来烦我。”程想此时的内心os。 程想看着她望向江毅的一脸痴相,好言相劝:“你别惦记他了,你俩没戏,他上一个女朋友,英国剑桥大学的美女博士,天才少女,刚分手,因为嫌弃人家太孤傲。 这次回来舅妈给她安排的相亲对象,市里医院主治医师,医药世家,肤白貌美大长腿,有知识有文化有气质,你说你拿什么竞争呢?” 程想可惜的看着程宁宁:“妹妹,你不会觉得自己有灰姑娘的命吧?江毅可不是温顺恭良的小王子,他眼光高着呢,从不喜欢向下兼容,认识这么多年,你看他什么时候将就过?哪怕一本书,盗版的都会被他直接烧掉。” 这个程宁宁倒是知道,小的时候,江毅收集古书,好友送他一本,他翻了翻说假的,仿造的,直接扔出去要烧掉。 程宁宁拿起来看了看说:“这书不也挺好的吗?也可以看啊?” 她清楚记得江毅当时的眼神,嫌弃,鄙夷:“假的就是假的,假的不配进我的书柜。” 程想接着蛊惑:“所以,顾明朗才是你的上上选,不要在江毅身上浪费时间,否则竹篮打水一场空,两头都落空。” 程宁宁收回眼神,似乎按下了什么决心。 “可是顾明朗一直也没提结婚的事,我也不好一直催他。”程宁宁无可奈何的说。 程想靠到沙发里,翘起二郎腿,似有若无的说:“万一有了孩子,就算他不想结,他家里也会逼他的。” 程宁宁震惊的看着程想,这样的馊主意都想得出?结了婚果然不一样,尺度真大。 程宁宁咽了口唾沫:“这怎么能行?就算我愿意,他又怎么会那么好摆布?” 程想笑笑说:“酒是个好东西。” 程宁宁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门口响起一个洪亮的声音:“怎么?想喝酒了?” 程想看到走进来的外公,上去搀住他,嘟着嘴说:“是啊,好馋啊,可是他们都不让我喝。” 外公哈哈一笑:“想想喝酒还是我教的呢,小丫头一岁多就添沾了酒的筷子头,十几岁上,几滴酒倒到手心,双手一搓,鼻子一闻,她就能分出清香,酱香,只喝一口,汾酒,老窖,麸曲,老白干,人家一说一个准。” 外公得意的跟周天磊说着,周天磊看向程想,知道这丫头馋酒,没想到还这么懂门道。 程想本身喜欢喝酒,也确实懂点酒,但没想到原主居然还有这本事,不由得与有荣焉,得意的看了看周天磊。 “有什么好炫耀的?老酒鬼教出个小酒鬼,也不怕人家小周笑话。”外婆嗔怪的看着外公。 “这有什么好笑话的?江毅那臭小子没慧根,都没练出来,我想想练出来了,说明她聪明,就是......”外公停顿一下,支吾了半天说:“就是这丫头酒品不太好,喝多了会发酒疯,小周别笑话哈。” 周天磊:“.......?” 一众人都不说话了,都似笑非笑的看着程想。 程想环视一圈:“难不成原主喝醉酒发过什么离谱的疯?还好,还好,我酒品还行。” “行了,都入席,菜都好了。”外婆赶紧招呼着大家过去吃饭。 席间,外公拿着酒笑嘻嘻的问程想:“喝点?” 程想兴奋的点头,外公手里的可是国酒,这个年代的国酒岂不是更纯正? 周天磊欲拦,看到程想望过来的可怜兮兮的眼神,张了张嘴没说话,算了,由她吧,反正是在自己家,也没什么。 举杯庆贺,你来我往,推杯换盏,筹光交错,酒过三巡,菜没吃几口,酒瓶见底了,程想还顺便表演了一下闻香识酒的绝技。 周天磊一直在边上提醒:“想想,少喝点儿。” 程想晃着脑袋问:“我厉不厉害?” 周天磊:“厉害,听话,少喝点儿。” 舌头都有点大的程想问:“我划拳也很厉害,你信不信?” 周天磊:“信,少喝点好吗?” 程想皱着眉:“你干嘛老让我少喝?”她悄悄爬到周天磊耳边说:“你放心,我不会醉的,不会耽误事儿的,今天晚上让你再试一次,放心。”程想挤眉弄眼的拍拍周天磊的肩膀。 周天磊倒吸一口凉气,耳朵瞬间肉眼可见的红了起来,扶她坐好,低声道:“回家再说。” 江毅看着醉的迷糊的妹妹和那个一直体贴着照顾她的周天磊,嘴角微挑,浅笑一声。 这时厨师上了一箩筐红薯,是今天外公亲自刨出来的。 外公招呼大家吃吃吃,他拿起一个带伤口的,惋惜的冲着程万山说:“都是你不行,你看都给砍坏了,你也是农民出身,这手艺怎么都丢了呢?” 程万山讪讪的笑笑:“是,是,我的错,回头好好练习。” 外公摇摇头,自顾自的吃起来。 江毅在一旁开口道:“姑父现在是文雅之人,哪里懂的挥锄种地的事情,养花倒是一绝呢。” 妈妈于蓝看了一眼儿子:“你怎么知道你姑父花儿养的好?你见了?” 程万山笑着说:“我确实养了几盆好花,江毅要是喜欢,我送你一盆。” 江毅笑笑说:“那么精心养大的花儿都舍得送人?看来也不是惜花之人。” 程万山被怼的一时语塞。 江毅接着说:“都说爱人如养花,我看宁宁这几年变化很大,比前些年更娇嫩了,看来姑父把这个女儿养的不错。” 突然被que到的程宁宁,感觉自己似乎被夸奖了,脸色微红的看着江毅,娇羞的说:“哪儿有?” 江毅玩味的看了一眼程宁宁,歪起嘴角一笑:“所以说姑父养花的技术好啊,乡下的野花都被你养的这么娇嫩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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