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放学,周天行和周扬回家跟程想说了要捐款的事情。 周扬说他们班主任要求每个同学最少五毛,上不封顶。 程想蹙眉,校长的意思是量力而行,班主任传递下去,居然设了限制。 无论什么时代,总有那么几个显眼包,喜欢卷。 程想给了每个孩子1元钱,不算多,也不算少,让他们捐上去。 周天行捏着一元钱,踌躇片刻,跟程想说:“我可以多捐一些吗?”然后又赶紧说:“用我自己的零花钱。” 程想问:“为什么?” 周天行说:“徐丽是我的同班同学,她学习真的挺好的,尤其是语文,她写的作文我看过,很,很有才华,跟我们写的那些流水账作文完全不一样,很有才华,我觉得她不上学,确实很可惜。” 程想默默的点头,沉吟片刻说:“天行,有同情心是好事,但是我希望你知道,这个世界就是这么不完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轨迹,我们不是神,拯救不了任何人,徐丽的根源在她的家庭,那是我们改变不了的,你可以多捐1块钱,哪怕10块钱,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周天行若有所思的点头,但是程想最后还是多给了他一块钱,只要他能明白这个道理,将来不要做一个同情心泛滥的圣母就好。 行为还是要支持的。 在程想的记忆里,86年国家就开始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了,到那时,孩子们在一直到初中阶段,都是免费的。 这时也没有学区房的困扰,家庭的教育成本会小很多。 徐丽现在6年级,只怕赶不上这个政策了,但是他的弟弟是可以的。 只要徐丽能坚持上到初中毕业,能顺利靠上高中,高中在县城,成绩好的话,是有学费减免政策的,到时候她弟弟上学也不用学费,只要她那个妈妈有点良心,徐丽的未来还是有希望的。 但是...... 所以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几天之后,校长把捐款交到了徐丽妈妈的手上,女人笑的一点也不像刚死了丈夫的人。 校长又苦口婆心的劝了一番,徐丽妈妈终于答应让徐丽继续读书。biqubao.com 只是她说没有钱交学费,学校的捐款要拿去给瘫痪的婆婆治病,让校长帮着联系免除学费的事情。 当然教育局不会为了一个徐丽开这样的先河。 不过徐丽并没有辍学,有人议论是校长替她拿了学费,总之这个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 周日,一家人穿戴整齐,精神抖擞,坐着车去城里拍全家福。 这是城里这两年新开的一家照相馆,相比那些老字号的照相馆,多了很多当下流行的元素。 一家人走进去,周天磊走到柜台前,拿出当天的收据,告诉接待员,已经预定了今天的拍照。 接待员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她翻了翻登记薄,面露难色的说:“同志不好意思,那套婚纱今天已经定了别人拍照,你们的要延迟一天了。” 周天磊蹙眉:“为什么?明明是我预定了今天,而且是你们老板说那是一套新婚纱,没有人穿过,我才预定的,他现在居然要先让别人拍?” 他那天看到那件婚纱,轻柔洁白,脑子里满是程想穿上的样子。 他走进婚纱店,老板是个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看到周天磊的时候。 热情的恨不得贴上去。 周天磊问她:“这件婚纱有新的吗?” 老板娘打量这眼前的男人,虽然衣着普通,但人却俊朗健壮,娇嫩着声音说:“这件就是新的,这是从香港进来的新品,还没人穿过,当然,也不是谁都穿得起的。” 周天磊想看程想穿婚纱的样子,但是那些被无数人穿过的衣服配不上她,他一定要给她全新的。 沉声道:“我订了,在我们来拍照之前,这件衣服不许任何人穿。” 老板娘娇笑一声,虽然这个男人的皮囊确实不错,但抵不上真金白银呐:“同志,这件婚纱的我们的新品,而且价格昂贵,你要定下,还要我们预留,价格.......” “多少钱?”周天磊打断女人的话。 老板娘一愣,伸出三个手指头:“300元的押金,我给你预留,拍照后,婚纱没有损伤,我就把押金退你。” 周天磊点头,从口袋里摸出300块钱,递给老板娘:“订下,开收据吧,周日过来拍照。” 老板娘微怔着深色借过钱,心念:“这城里的大户小开,她几乎都能人的出来,这位是哪里来的暴发户?从没见过呢?真是人不可貌相。” 一边喜笑颜开的帮周天磊开了收据:“周同志,哪里高就?” 周天磊默默的收好收据:“周家村养猪场。” 这时,接待员却告诉她一定被定走了,那件婚纱有人要在程想之前穿上? 他不禁觉得内心怒气汹涌,脸色暗沉。 接待员看着眼前男人面色的变化,心头一凛,赶紧道:“你,你等一会,我去叫老板过来。” 小姑娘噔噔噔的跑上楼。 程想看向这边,交代周天行看好孩子,便走到周天磊身边,柔声问:“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周天磊摇头低声道:“没事,稍等一会就好。” 程想点头。 这时楼梯上传来一声清亮的声音:“周同志你过来了?” 程想闻声抬头,一个靓丽的女人从楼梯下徐步走下来,女人穿着时髦,紧身红色上衣,勾勒着傲人的曲线,黑色的喇叭裤,显露着细长笔直的长腿。 烫着大波浪,画着精致的妆容,眉开眼笑,一脸娇艳。 老板娘走下来,一眼看到周天磊身边的女人,纵使她见惯了这城里各个高门大户的姑娘千金。 却都比这个姑娘逊色不少,她虽然不施粉黛,毫无修饰,但这副天生丽质,是别人望尘莫及的。 加上她身上有一股看似柔美却带着清冷的气质,太容易惹人注目。 难怪这样一个绝色的人儿,确实值得男人为她一掷千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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