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程想琢磨着该带点什么去乡下。 打开原主的衣柜一瞧。 嚯! 旗袍纱裙牛仔裤,吊带t恤小开衫,应有尽有,即便是程想这个来自21世纪穿衣自由时代的人,看见这些都瞠目结舌。 再看梳妆台上,那些瓶瓶罐罐,还有带着英文字母的香水瓶,那个年代,能用上进口货的人可不多。 原主父亲的房子不过是部队大院的三室一厅,节俭且普通,作为军人自然不能过的太奢靡。 但是原主有个疼她入骨的舅舅,还有个宠她无边在国外留学的表哥,总会给她寄一些新奇的东西。 所以原主的生活称得上奢华。 看着镜中人,程想突然理解了诗经里那句“肤如凝脂,面如白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19岁的原主,已经拥有一副惊人的好身材,这样一个绝色的可人儿,送到农村去,也实在是可惜啊。 “对不住了,你的人生我做主了”程想表示了一下抱歉。 环顾房间,有一架钢琴,有个书柜,书柜里摆放着几个钢琴比赛的奖杯,还有很多关于国外留学的资料,一些英语口语书籍,看来原主也不是个胸大无脑的傻白甜。 凭着记忆,程想找到了原主的小金库,居然有将近两千块的存款,这在那个年代可算得上小富婆了。 这天程想出门去逛了逛,熟悉了当下的时代环境,消费水平,买了一些日用品。 刚回家到家门口,就听见里面传来一个女人的怒骂声:“程万山,你这个混蛋,你的良心让狗吃了?人家说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这话果然不假。” “妈,您别这样说,我也舍不得想想,可是,做人总得信守承诺对不对?”程万山语气卑微的说着。 看来是丈母娘找上门来兴师问罪了,程想心想:“这,我可得去加把火呀” 程想推门进去,直接扑在那位看起来高贵典雅的老太太怀里,娇弱的抽泣着:“外婆,想想要去嫁人了,以后不能再孝顺您了” 老太太痛心的抱着程想:“我的乖宝贝,可怜的乖乖,没了娘的苦孩子,就这样被人家赶出家门了” 程想应景的哭了几声:“谁让我是爸的女儿呢,我不去谁去,只是以后不能代替妈妈陪伴您了......” 老太太听到外孙女提起女儿心更疼了,抱紧程想冲着程万山说, “你不是把那个丫头改了你的姓吗?她也是你闺女,你怎么不让她去替你履行承诺呢?”老太太怒视着程万山。 这时候,苏青坐不住了:“妈,你可不能这么说呀,宁宁她毕竟不是......” “闭上你的嘴,谁是你妈?我可生不出你这种狐狸精”老太太狠狠的怼了苏青一句。 “老太太,我念您是个长辈,尊重您,你怎么能骂人呢?”苏青一脸委屈。 “呸,我闺女才走了不到一年,程万山就把你迎进门,谁知道你们之前有什么猫腻,可怜我闺女尸骨未寒,你们就想着把她闺女往火坑里扔,恶毒啊你这个女人, 程万山,你别忘了,你是怎么走到今天的。” 程想心想,老太太火眼金睛啊。 “老太太,您怎么能这么说我妈?您这样辱人清白,不怕天打雷劈吗?”程宁站出来替她妈伸张正义了。 这话一出,老太太上前就抽了程宁一个大巴掌:“你算个什么东西,竟敢这样咒骂我?” 苏青上来就要推搡老太太,程想上去抽她一巴掌:“你算个什么东西,竟敢推我外婆?” 一时间,哭声骂声响彻整个房间。 程万山哄着这边,求着那边,好不狼狈。 “好了!”一直在旁边没说话的外公站起来,高大魁梧的身材站在那里不怒自威。 众人瞬间安静下来,都有些畏惧的看着老人。 老人瞥了程万山一眼,声如洪钟的说道:“管好你的女人孩子,对长辈出言不逊,挨打也活该” 程万山唯唯诺诺的点头称是。 老人转向程想:“想想,你是怎么想的?告诉外公,别怕” 程想一双杏眼含泪,软软糯糯的说:“外公,您和爸爸都是军人,最重诚信,我是军人后代,定然不能辱没家族名声,也断然没有让别人替我受过的道理,敢作敢当,不是咱们的家训吗?” 程想字字句句都在表明自己的正统身份,和敢作敢为的气概,把唯诺自私的程宁母女更是衬托的卑微懦弱。 外公欣慰的点头:“好孩子,有气节,你去吧,到那边有任何问题联系外公,外公是你的后盾” “嗯”程想郑重的点头。 走之前的晚上,程想在楼下散步,突然被一个男人拦住去路。 这男人眉清目秀,身材硕长,气质高雅。 “你真要嫁到乡下去?”男人直截了当的问。 搜罗一下原主的记忆,想起来了,这不是原主那个一辈子都在出轨的老公顾明朗吗? 原主的青梅竹马,书里原主从小就对他一片倾心,后来和他一起出国,结婚,这个男人生意越做越大,但,是个在五湖四海里畅游的海王,世界各地,网罗各色美女。 闹了花边新闻,影响了公司的股价,原主就要站出来配合他演一出夫妻恩爱的戏码,帮他破谣言。 此刻这个从未上过轨道的海王,站在程想面前,虽然面若冠玉,相貌堂堂,却让她觉得无比恶心。 “对呀,你有意见?”程想冷眼看着他。 程想的态度让顾明朗瞬间的发怔,这还是那个总是对自己一脸痴迷,满眼星星的程想吗? “你怎么会同意呢?不是说好一起出国的吗?” “谁稀罕去当什么假洋鬼子?哪儿都没有中国好,本小姐过厌了灯红酒绿的生活,想返璞归真去乡下体验一把,国内的池塘装不下你,祝你在四大洲里翱翔的愉快”程想说完就要走。 顾明朗一把拉住她,一脸疑惑的说:“你,你在说什么?” “我说好狗不挡道,滚开”程想狠狠的瞪他一眼,转身回家。 顾明朗看着程想的背影,陷入疑惑的沉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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