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长安目光炯炯有神,里面是盛不住的爱意,孟椿抬头望着他,喉咙突然一阵干涩,瘪嘴,“顾长安,我心里难受。” “哪难受啊,怎么个难受法?”顾长安将盒子放到一边,真以为她难受,“我给你揉揉。” “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难受,我心里难受,你揉我胸口干什么?” 顾长安:“这不就是心口?” 两人愣愣的互相对视了一眼,不知道谁先忍不住笑了,孟椿扯开了顾长安的大手,“这是用你身上的伤换来的,我难受但是又自豪。 我找的男人好厉害。” “傻丫头。” 顾长安成功的被‘我男人’三个字取悦了,将孟椿拉进怀里,紧紧的搂着,和她脸贴着脸,“怎么这么傻。” 这么招人疼,顾长安只觉得自己心都疼了。 孟椿哼了声,没再开口,她就算是再不懂也知道这不是什么任务都能得的,顾长安的每一枚勋章,不光代表着他的荣耀。 还代表着他又一次死里逃生。 孟椿在被窝里轻轻摸了摸他纱布包着的地方,“这怎么伤的?” “和敌人近身搏斗,一刀刺进去了,刺的不深。”顾长安拉着孟椿的手放在块块分明的腹肌上,“摸这。” 听着就吓人,跟个野人似的,不知道疼,孟椿一点心情都没有,“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顾长安将灯按灭了,低声道:“两天前,回部队交了材料就来找你了。” “好了睡吧,很晚了,你明天还要去学校。” “那你呢。”孟椿借着外面透进来的月光,摸了摸顾长安的脸,“你明天干什么。” “这两天有假,我在这陪你两天,然后回部队,以后你放假,我就过来。” “哦。” 顾长安眉心一跳,“以后晚上有时间我翻墙来看你。” “谁要你翻墙!” “我乐意。”顾长安凑近她亲了下她的鼻尖,含糊的说道:“我想来看你,孟同志欢不欢迎?” 黑暗中孟椿的嘴角忍不住翘了翘,怕顾长安看见,扯着被子躲在被窝里。 “你真烦人!睡了!”biqubao.com 顾长安笑了,搂着怀里软乎乎的媳妇,这些日子他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就算是睡觉也不敢睡死。 现在总算能睡个觉了。 一夜无梦。 第二天一早,孟椿一睁眼,先去摸旁边的床,摸到一手的凉,心一沉。 下一秒,屋门开了,顾长安从外面走进来。 孟椿撇了撇嘴,吓死她了,还以为顾长安回来是在做梦。 “几点了,我这就起来。” “还早。” 顾长安一进来就知道自己媳妇在想什么,他大步上前,凑近孟椿的脸,还没动作,就被孟椿一把推开。 “没洗漱,脏!” “不脏。” 顾长安捧着孟椿的脸重重的亲了一口,“孟同志,我是真的回来了。” “知道了。” 孟椿羞红了脸,匆匆套上了外套就去了外面的洗漱间。 她盯着镜子里面的自己,拍了拍脸,都说小别胜新婚,两人这么久不见,那股新鲜劲又上来了。 看见顾长安,她总是脸红。 不争气! 她洗漱完,深吸了口气,才推门进自己的屋里,顾长安就坐在书桌旁,手里拿着一份旧报纸。 他看见孟椿进来,抖了抖手里的报纸。 孟椿脸唰的变了,通红通红,“你、你在看什么,哪来的报纸?” 顾长安看了眼报纸上带着岳父岳母照片的采访,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孟椿,“媳妇我看这份报纸被人收藏的很好,就拿出来看了眼。” 孟椿快速将报纸夺了过来,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解释,“这份采访写的挺好的,我就收藏了!” “不是因为别的!” 顾长安眉眼带笑,点了点头,“好。” “真的!” “好好好,真的。” 顾长安无奈的哄着,不忍心戳穿她,他知道在孟椿心里,商平洲和林秋谙两人始终是不一样了,毕竟是她的父母。 孟椿将报纸重新塞进抽屉里,“不跟你说了,我得去上学了。” …… 与此同时。 马家沟红旗大队。 “娘——娘——” “叫唤什么叫唤,叫魂呢,有什么事说!我让你带的钱你给我拿来没有。” 林母皱着张脸,从屋里出来,看见林二妮一伸手,“二妮子钱呢!拿来,你弟等着找媳妇。” 林二妮顿时挎下了脸,吊梢眉高高的挂起,一双眼睛尽显精明,“妈我哪还有钱啊!家里的钱我是一毛都没见着,我也是当奶奶的人了。 连给孙子买糖的钱都拿不出来,我上哪给你弄钱去呦!” 林母也不是好应付,当即拍着大腿哭嚎:“瞧我这日子过的,吃了上顿没下顿,一把屎一把尿把你们拉扯大,自己不舍得吃喝。 有一口全塞进你们嘴里,现在全都指望不上……” 你是塞进你儿子嘴里! 这话林二妮不敢说,她猛地提腔,“娘!我没钱,可是有人有钱!还能让林家宝娶个城里媳妇!” 林母的哭嚎戛然而止。 林二妮眼珠子咕噜噜一转,“不然我也不会来这一趟。” 林母也不装了,想着二妮的儿媳妇现在在城里卖馒头,说不定是真的,“赶紧说,我还得给你爹做饭,别耽误事。” “进屋说进屋说。” 林二妮一进屋,林家宝早死那媳妇留下的才十岁的儿子富贵也在屋里,她暗自撇了撇嘴。 一低头看见富贵面前摆了碗红糖水,忍不住舔了舔嘴唇,二话不说直接端起来一饮而尽,扯着袖子一擦嘴。 “富贵出去玩去,姑给你奶说点事。” 富贵一看见碗里的红糖水没了张嘴就要嚎,林母也瞪着恶狠狠的眼,要过来拧她的肉,“作死啊,谁让你喝的!” “娘!我见着大妮了!” 就这一句话让林母瞬间定在原地,富贵一看见他奶不说话,没人帮他了,也不甘愿的闭上了嘴。 “你在哪看见的!” 林二妮从怀里掏出一张报纸,指着上面的照片,“你看看,这是不是林大妮,我都找人问了。 什么研究什么我也不懂,反正人家说了这上面的人是大功臣!”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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