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被糙汉兵哥掐腰宠_第271章 哥哥最厉害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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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红花气的脸通红,浑身颤抖,这、谁家儿媳妇是这样羞辱婆婆的,贾红花在家里虽说不是什么让媳妇害怕的恶婆婆。
  但大儿媳妇也是尊敬她的。
  哪有像城里媳妇这样的,连门都不让进。
  贾红花心里难受,颤颤巍巍的下了楼,这地方这么大,她也不知道去哪找红军去。
  只能缩了缩脖子,大冷天的窝在家属楼的门口。
  天气冷,楼里的人都不愿意出来。
  到天黑了,顾长安和赵红军一前一后的下了训练回来,赵红军一路上欲言又止,酝酿着怎么谢谢顾副团。
  可他这张嘴啊就是不会说话,琢磨了一路也不知道说什么,眼见着到了门口,他正要开口。
  却看见顾副团皱了皱眉,对着他道:“我先上去了。”
  赵红军顺着目光看过去,顿时叫道:“娘!”
  “娘!你咋在这儿,你不是在医院?”
  贾红花冻的浑身哆嗦,嘴皮子都冻僵了,“住院费钱,我又没毛病,就出来了。”
  “你咋不上家去?”赵红军想到家里的叶南顿时皱了皱眉,怒气升了上来,“是不是她为难你了!”
  “啥呀!”贾红花不想让儿子离婚,虽说儿媳妇对自己不尊敬,那自己不来就行了,只要她愿意和儿子好好过日子,怎么着都行。
  她搓了搓手,掩盖道:“我就是不知道你住几楼,在门口等等你,我也没等多久。”
  赵红军一眼看穿了贾红花,他将怒气压下,“走,回家。”
  他浑身发冷,叶南一次又一次的踩中了他的底线,他拿着钥匙推开门。
  屋里叶南都饿死了,看见他回来,还像之前趾高气昂的指使,“赶紧去做饭去,你想饿死我!”
  站起身才发现身后还跟着那老太太。
  顿时嫌弃的看了他们一眼,“赵红军,你怎么什么不三不四的人都往家里带,有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也不知道身上有没有跳蚤……”
  “叶南!”赵红军突然爆呵:“你够了!这是我老娘,是生我养我的人,没有她就没有我的现在!
  最该出去的人是你!”
  “赵红军!你竟然敢这样跟我说话!”叶南顿时瞪大了眼,不敢相信的看着赵红军。
  贾红花急的不像话,一脸苦楚的拉着赵红军,又去劝叶南:“别吵了!都别吵了!”
  ……
  孟椿听着楼上的动静,无奈的叹了口气,书都看不进去了。
  她看着旁边能心无旁骛,仿佛听不见吵架声的顾长安,嫉妒的踢了他一脚,“你就没听见楼上的吵架声?”
  顾长安合上了报纸,“听见了,我也不是妇联的主任,管不了。
  再忍忍,马上就不吵了。”
  马上叶南就住不了家属院了,说实话,顾长安帮赵红军也有一丝自己的私心,楼上老是吵架,影响她媳妇学习考大学。
  “你怎么知道的?”孟椿看他一脸笃定,好奇的走过来。
  顾长安正要开口,想到了什么,挑了挑眉,“你想知道?”
  又卖关子!
  孟椿小鸡啄米般的点点头,“想知道。”
  顾长安一把将孟椿拉到沙发上坐下,“你先告诉我,刚才我回来你遮遮掩掩的藏什么呢?”
  提起这个,孟椿顿时不想知道了,现在才不能告诉顾长安,藏什么?当然是藏好东西。
  李玉兰说她叔家就是开照相馆的,一下午就把照片洗好给她送了过来,孟椿将照片和写好的信都装进了信封里,打算寄出去。
  没想到写信的时候正好被顾长安看见。
  孟椿就是不说,清了清嗓子,“我就是抄抄作文,谁藏了。”
  “你赶紧洗碗去。”
  顾长安一眼看破了她的心虚,也不逼她,捏了捏她的脸,认命的站起身,“这就去。”
  “等等。”
  孟椿脱了拖鞋,嗖的蹦到他后背上,抱着他的脖颈,腿紧紧的夹住他的腰,“你背着我一起去洗,这叫负重洗碗。”
  顾长安背后拖着个人还轻轻松松的,嘴角忍不住勾了勾,手拖着孟椿的屁股往上抬了抬,走进了厨房,突然幼稚的问道:“你男人厉不厉害?”
  水龙头开着,哗哗的流水声,孟椿干脆凑到顾长安的耳边,夹着声音,甜腻腻的说道:“哥哥最厉害了~”
  顾长安的耳朵噌的红了,心里酥酥麻麻的,手上洗着碗,嘴上却道:“你说什么?”
  还想骗她再说一遍?这小把戏孟椿早就看透了,揉着顾长安的耳朵,“哥哥我再说一遍,怕是你耳朵都要红的滴血了。”
  她歪头亲了下顾长安的左脸,“好好干活!不准偷懒。”
  说完从顾长安身上滑了下来,出去刷牙洗脸去了。
  顾长安手上洗碗的动作迅速的加快,孟椿走了,连带着把他的心也勾走了,他媳妇儿越来越会勾人了。
  只负责点火,不负责灭火,哪有那么好的事儿。
  顾长安将碗放到了碗柜,洗了手,大步的走进了浴室。
  ……
  夜,还很长。
  最后顾长安也不知道孟椿到底是在写什么,孟椿咬着牙死活不说,顾长安简直拿她没有一点办法。
  孟椿一大清早醒了,摸摸身边的位置,早就凉透了,肯定又是天不亮就起了。
  她赶紧起来跑了趟邮局将信寄了出去,收信人写的是顾长安,要的就是这份仪式感,给平淡的生活加点新鲜玩意儿。
  她忙完回了趟大院,打算掏钱找个运东西的工人将他们婚房里一直没用过的缝纫机搬到服装店,没想到正好碰见沈宁阳。
  “嫂子!顾哥跟我说了,我人都找好了,让他们去搬。”
  孟椿昨晚随口给顾长安说的,哪想到他一声不吭的找好人帮她了,心里顿时一暖。
  “那谢谢你们了。”
  她自己再找人确实麻烦。
  “客气。”
  沈宁阳梳着大背头,穿着皮夹克,外面套着黑大衣,活脱脱一个成功商人的形象。
  指挥着几个工人,“都慢着点,别磕磕碰碰了。”
  孟椿匆匆的来匆匆的走,跟着一起将缝纫机送过去,她顺路买了几包烟,给那几位帮忙帮缝纫机的工人。
  沈宁阳肯定不稀罕这些东西,孟椿干脆说道:“辛苦了,回头一定得来家里吃顿饭,我听长安说了你跟他是从小玩到大的,亲兄弟也没你俩感情深,千万别跟我客气。
  咱都是一家人。”
  瞧瞧,什么叫做会办事,沈宁阳心里都舒坦了,怪不得是长安看中的人。
  他笑容顿时真切多了,“嫂子那到时候你可别嫌我烦。”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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