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被糙汉兵哥掐腰宠_第127章 商平洲对孟椿有多看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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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长安和门口保卫部的同志搬着家具,陆华清也过去搭了把手。
  搬完后,陆华清伸出了手,“你好,陆华清,孟叔的秘书。”
  顾长安握了下,“顾长安,孟椿的丈夫。”
  两人说完后,顾长安跟着上了卡车,先将家具都送到家属院,他再回来,不放心的交代了句,“媳妇儿,别跟陌生人说话,我走了,等会就回来。”
  司机坐在车上,这里就他们三个人,陆华清脸上几道黑线,陌生人是说他?
  孟椿这个时候哪能还不明白他的意思,她将衣服从车窗扔进了顾长安身上,憋着笑说了句,“早去早回。”
  她说呢,平时顾长安大白天可不会一句一个媳妇儿,这人要不是在晚上要不是在没人的时候喊她媳妇,白天正经的跟什么似的。
  合着是吃飞醋了!
  顾长安走后,孟国生和商礼梅从大院里走了出来,商礼梅拉着孟椿的手舍不得走,恨不得天天随时随地见着自己的孙女。
  “小椿啊,我昨天去你以前生活的大杂院了,你跟奶奶好好说说,他们是怎么对你的,我们绝对不能放过他们!”
  孟椿也没藏着掖着,收拾孟成山一家,她高兴还来不及呢,孟椿不仅说了他们小时候是怎么奴役她的。
  还说了郝红梅设计她和打死过人的曹新民上床,孟成山算计她想把她关到山沟沟里。
  商礼梅听的差点一口气喘不上来,简直比大杂院那些邻居说的还让人心疼。
  商礼梅忍不住又哭了一场,坚决的说道:“国生,绝不能让他们好过!”
  “放心吧。”
  孟国生脸色也没好到哪里去,脸上冒着黑气,就连一旁默不作声的陆华清都对孟椿刮目相看了,能在这样的家庭活到现在还真是不容易。
  “爷爷,孟成山这几天可能就升职了,手上权力多了,肯定要出事的。”
  孟椿只能隐晦的说一句,毕竟要说出来孟成山低价买钢材却报高价,吃了天价回扣,她解释不清还没发生的事她又是怎么知道的。
  好在孟国生不是个一般人,他也是一步步爬上来的,见过不少黑暗,他点了点头,“放心吧,爷爷给你出气。”
  孟椿笑了笑,孟成山最在乎的就是面子,想想要是因为这件事从铁路局滚蛋,那可真是大快人心。
  送走了商礼梅和孟成山,孟椿的哼着歌往回走,今天可真是个好日子,有亲人做主真好!
  另一边刘春芳去了一趟郝红梅家里,郝红梅自从知道孟椿嫁到了大院里头,进出都是吉普车。
  她心里是哪哪都不得劲,难受的不得了。
  偏偏刘春芳一过来,直接更扎心的说道:“你还不知道孟椿的亲人来认她了吧。”
  郝红梅听见这话,瞬间扔下手上的活,不可置信,“你说啥呢,今年的寄养钱都没人给我打!这么多年不声不响,说不定早就生了儿子,不要这死丫头了!真是白帮人养孩子了!”
  郝红梅想想就觉得吃亏,把孩子养这么大,孟椿还不知道感恩!
  无知愚蠢的妇女!
  刘春芳瞧不上她,今个来这一趟就是心里不痛快,得让别人陪着她不痛快,凭啥她自己担惊受怕啊。
  刘春芳哼了声,眼里明晃晃的嘲讽,“她亲生父母是没回来,可是她亲生父母那边的亲戚可是来认她了。
  你眼里的丫头片子,在人家眼里就是个宝!你是不知道人家是什么身份,出入有轿车有司机,住的是小二层楼,孟椿这只灰麻雀是飞上枝头要变凤凰了。
  他们要是知道你们怎么虐待孟椿,分分钟收拾你们!”
  郝红梅看刘春芳不像是说假话,嘴皮子颤了颤,上次说孟椿嫁到了大院也是刘春芳,说认亲也是刘春芳。
  她可真是晦气!每回来都没好事。
  郝红梅不甘示弱的叉着腰,“收拾我们?你也没干啥好事,别忘了你闺女怎么上的大学!你做的这件缺德事,孟椿现在还不知道呢,我去告诉孟椿,让孟椿对付你!”
  “你去啊,你看看她对付谁,这事要没你,我可办不成!你出了大力了。”刘春芳是专门过来气人的,人没气到,反倒自己气的不轻。
  直接摔门离去。
  两人狗咬狗,一嘴毛,谁也没讨到什么好!
  郝红梅也气的呼哧呼哧的,心里开始有些惴惴不安。
  想到当年她生了孟二妮后奶水多,被娘家嫂子介绍到医院去给人家孩子喂奶。
  一次给她两块钱,她没喂几天,那个男人就问能不能寄养孩子,先给她了三百块钱,她哪见过那么多钱。
  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收了钱,就算他们要抛弃孩子,那她得了三百块钱也不亏。
  她抱走了孩子,这两人就没了信,多了个孩子多张嘴,后来郝红梅想把小孟椿卖了的时候,正好碰上邮差来送信。
  是那个男人寄来的,又寄的钱,零零碎碎的二百块钱还有布票,特意说了二百块钱不算到每年给的寄养费里头,这二百块钱必须要花到小孟椿身上。
  还要带着小孟椿去拍照片每年寄一张过去,她当时哪还敢把孩子卖了!
  那几年隔一段时间就寄信过来问孩子吃的咋样,喝的咋样,布票有没有给孩子做新衣裳,她也精心养了孟椿一阵。
  再后来信突然不寄了,但是每年的寄养钱还寄着,郝红梅渐渐大胆了起来,以为是这人不打算要孟椿了。
  她在孟椿四岁那年照片也不寄了,把孟椿以前做的好衣服都扒了给她家二妮儿了。
  今个被刘春芳一说,郝红梅才恍惚想起当初那夫妻俩对这个孩子有多看重。
  门口响起了动静,是孟成山下班回来了。
  郝红梅瞬间就跟有了主心骨似的,她赶紧过去脸色难看的说道:“今个刘春芳又来了,说孟椿那边的亲人来认她了,那人不一般,要早知道,我就该把孟椿溺死,省的现在这么多事!”
  郝红梅说着就咬牙切齿,要当初就狠狠心溺死孟椿,如今她大儿子也不会进监狱,她现在也不用担惊受怕了!
  “你住嘴!给你说了多少遍了,祸从口出,给我管好你的嘴!”孟成山面色不善。
  他心里烦躁的不得了!
  一听见孟椿那边的亲戚找她认亲,心里没比郝红梅舒服多少。
  “明一早我们就去一趟大院,必须得见孟椿一面!”
  孟成山又想到大院那高大的围墙,这次无论如何也得进去,这两天升职的名单就要出来了,要是让人知道,他女婿是大院里头的人,那升职指定板上钉钉。
  郝红梅担心,“去了几次都进不去,我们这次能进去吗?”
  “进不去你就坐在大院门口哭闹,说孟椿没良心嫁了人,就不认家里的穷父母,你看她来不来接我们。”
  孟成山脸色阴狠,这都是孟椿逼他的。
  “明一早就去!”郝红梅听孟成山一说,也迫不及待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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