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当满级大佬穿成小可怜儿_第395章 亲妈后妈都不当了(1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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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文远敲了敲门,听到她喊“进来”才推门而入。
  虽说是亲姐弟,但男女有别的道理他还是明白的。
  “姐,收拾好了吗?现在走吗?”
  杨文珍递给他一杯水:“刚晾好的凉白开,你喝完咱们就走了。”
  里面加了一颗开智丸。杨文远已经16岁了,年龄有点大了,没有办法完全发挥出丹药的效果。但是杨文珍也并不是要把他变成什么天才,只要能考上大学就可以。能起一点点效果也就足够了。
  说起来,杨文远也是欠缺了一点运气。上辈子,他第一次参加高考,比录取分数线低了7分,第二次参加高考,比录取分数线低了3分。全家人都想让他再考一次,但是杨文远拒绝了。
  怕家里人继续劝,他说道:“我不想变成王根生那样。我怕我再读一年,就会变成他那样的。”
  李晓西率先投降:“不想读就不读啦,回来跟爸妈一起种地,以后有机会看看能干点什么轻省的活儿。”
  一想到儿子会变成王根生那样,她哪还敢逼着孩子去上学,万一变成傻子,那她上哪儿哭去?
  王根生是村里一个特别有名的人。他家父母望子成龙,一直供他读书,碰巧,他高中一毕业就赶上了高考恢复,于是就参加了,然后落榜了。后来,他一连考了5年,都以失败而告终。好好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个傻子,还有点疯疯癫癫的。
  王家住在村里的小学旁边,王根生自从疯傻了以后,每天早上像个领导一样去巡视各个班级,走到讲台上,拿粉笔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然后就微笑着看着下面的小朋友。这个人的字写的很棒,小朋友们啥也不懂,看他字写得好,还挺崇拜,有人起哄的话,就能给他鼓鼓掌。
  后来,就成了约定俗成的“规矩”,他每天要听到孩子们的掌声才肯下讲台。有时候孩子们不配合,不给他鼓掌,他就站在讲台上一直等着。
  村里人提起他,心情都很复杂,有惋惜,有同情,有警醒。基本上没有恶意。毕竟,人类的本质除了慕强,还有怜弱呢。他没干过什么坏事,父母也都是老实人,从不与人结怨。因为一个高考,就把自己弄成这样,实在是太可怜了。
  杨文远用王根生做例子,成功了打消了家人让他再考一次的心思。
  这辈子,他应该可以一次考过。毕竟小杨虽然不属于那种一点就透的天赋选手,但是他学习态度端正,平时也愿意下苦功夫。现在,有了开智丸的效果加持,多考几分应该没问题的。
  关键是他听话啊,杨文珍让他喝水,他二话不说,接过杯子两口就灌了下去。完了还把杯子倒过来展示一下,我喝的一干二净哦,一滴也没剩。
  杨文珍抬手拍了拍蠢弟弟的狗头:“拿上包,走吧。”
  俩人锁好门,杨文远把东西都挂在车把上,放不下的就绑在横梁上,然后,他骑着车,带着杨文珍回家。
  虽说是弟弟,但是已经比姐姐还高半头了,这两年刚窜上去的。而且他力气也不小,带着很多东西,带着一个人,还能把车骑得又稳又快。
  两个孩子同时回来,李晓西和杨勇都很重视,提前在集上买了很多蔬菜,肉也买好了,还买了一条鱼。
  他们这儿吃鱼,不是炖,也不是蒸,就是油炸。把鱼收拾干净了,切成块,放点盐腌一下,裹上面糊下锅炸。同理还有炸酥肉。顺便还能炸点藕盒和素丸子。反正也是用一次油。炸完东西的油会被倒回油罐子,以后接着炒菜用。
  杨文远所在的高中,整体条件比初中好了很多,学生们也都能买菜吃。杨文远是个节俭的孩子,不舍得天天吃菜,就偶尔买一顿。这一点,全家人都知道,每次给他的钱他都花不完,能剩回一小半。
  所以,只要他回家,家里都得大张旗鼓的做一顿好的,除了在家吃两顿,剩下的就让他带走。到了学校还能吃两天。
  “文远,衣服带回来了吗?把要洗的拿出来。”李晓西说道。
  “没有要洗的。我在学校都洗完了。”杨文远回答。
  “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你的衣服拿回来,我给你洗。省的你自己动手了,还浪费时间。有这功夫你多做几道题好不好。”李晓西念叨。
  杨文远:“妈,洗个衣服能花多长时间?我随手就洗出来了,您就别管了。我姐以前上学的时候,衣服都是自己洗的啊。”
  李晓西:“你俩情况不一样啊,你姐直接上了中专,她就没压力了,你现在上高中,正是关键时期,你可别大意了,一定要好好学习,千万别浪费时间啊。”biqubao.com
  杨文远叹了一口气,回道:“我知道了,妈,我一定会努力的,您放心吧。”
  然后,他就臊眉耷眼的回房间了,拿出带回来的书开始看。回家的喜悦已经被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难言的压抑。
  杨文珍实在听不下去了,说道:“妈,您有完没完,他天天学习,从早学到晚,偶尔干点活,放空一下脑子怎么了?水满则溢,您懂不懂?他一个月才回一趟家,回来就得听您唠叨,什么好心情都被您给唠叨没了。您就不能消停一会儿吗?让他回家以后放松一下不行吗?”
  李晓西:“嘿!我这都是为了他好,要是不努力,考不上大学,他就得回家种地。”
  杨文珍:“种地怎么了,您还不是种地的,咋?您自己瞧不起自己?”
  李晓西:“你别跟我胡搅蛮缠,种地挺好的,但是上大学更好!”
  杨文珍:“……”
  哟,还挺会思辨!
  “上大学是好,您也用不着天天念叨吧,一天说八百遍,搁谁谁不烦啊。这也就是我弟弟听话,换个孩子您试试?天天跟你吵架!”
  李晓西气哼哼:“行行行,我不说了行了吧,好心当成驴肝肺。”
  杨文珍:“人人都把您的好心当成驴肝肺,也没准儿那真就是驴肝肺呢。”
  李晓西把手里的东西一扔,抄起笤帚就来追她。
  杨文珍灵活躲避。
  杨文远赶紧出来抱住李晓西,劝道:“妈妈妈,消消气,我姐说的是没准儿,也没说真的一定就是啊。”
  李晓西更气了,笤帚疙瘩也往地上一扔,捂着心口哎哟哎哟:“你们这两个熊孩子,你们是想要气死我啊。”
  杨文珍翻白眼儿。
  杨文远也知道她是装的,但他还是赶紧松了手,又扶着她坐下,给她倒了杯水:“妈,喝点水。我们跟你闹着玩儿呢,我这就看书去。别生气了啊。”
  他弯腰弓背,小心奉承着。李晓西坐在椅子上享受着儿子的关心,气早都散到九霄云外去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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